项目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458189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3.4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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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合同编号:钢管、扣件 租赁合同承租方: 出租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范本承租方: 住 所: 出租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象山兰园项目一期工程 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现场代表2.1 承租方现场代表为陶余辉,其职务为项目经理,其权限为负责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2.2 出租方现场代表为_岳宁文_,其职务为_项目经理_,其权限为:负责钢管、扣件租赁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分供管理职责,对材料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协助甲方同材料的管理进行配合。3 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租赁价格报价中包含税金、管理费、利润,具体报价如下:序号 租赁费清单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元) 备注1钢管(国际) 元/M/天0.007 含钢管损耗(丢失、使用、墙体连接件、切割、运输等)、调直、维护、运输、退回及装运至现场的堆码整理、现场看护等。2承插式钢管(国标) 元/M/天 0.016含承插式钢管损耗(丢失、使用、墙体连接件、切割、运输等)、调直、维护、运输、退回及装运至现场的堆码整理、现场看护等。3扣件(国标) 元/只/天0.005含扣件损耗(丢失、使用、墙体连接件、切割、运输等)、运输、退回及装运至现场的堆码整理、清洗、现场看护等。合同范本4 16号工字钢 元/M/天 0.07含损耗(丢失、使用、墙体连接件、切割、运输等)、运输、退回及装运至现场的堆码整理、除锈、维护、现场看护等。5 18号工字钢 元/M/天 0.08含损耗(丢失、使用、墙体连接件、切割、运输等)、运输、退回及装运至现场的堆码整理、除锈、维护、现场看护等。6 顶托 元/只/天 0.03含项托损耗,运输、退回堆码整理、清洗上油、退回及装运至现场的堆码整理、现场看护等。以上报价包含税金、管理费、利润、看管、损失。备注:1.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钢管单价计量单位为:元/米*天,扣件单价计量单位为:元/个*天。4.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物资资料4.1 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拆卸资质。4.2 租赁设备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等) 。5.租赁期限计划租赁期为 2015 年 8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共计 430 天。结算起租日期:以钢管、扣件等物资运达施工现场、承租方验收并签收货物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起租日期;结算终止日期:具体日期以承租方签发的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 对于承租方签发的停用通知书除具有本合同约定的拒收理由,出租方不得拒签,拒签的应当由出租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在停用通知书上签署拒收理由,否则以承租方出具的停用通知书所载时间为准。5.1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如无另定书面协议,出租方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5.2 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6.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6.1 本合同价款由租赁物资的租金费用构成。进出场费、运输费、装卸车费用等,均包含在租金单价内(具体由双方协商) 。6.2 本合同总金额暂定为_3800000_元人民币(大写金额:_叁佰捌拾万圆整_) 。合同范本6.3 租金单价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租赁物资的进出场运输费、进出场装车费、使用费、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损耗(丢失、使用、墙体连接件、切割、运输等) 、现场的堆码整理、除锈、维护、现场看护等;出租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出租方负责维护(修)的费用、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7.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7.1 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租金每 2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月租金/30 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于每月 20 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期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审核确认并收到出租方出具的承租方确认产值 100%的等额完税发票后 15 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上期租金的 70%。剩余 30%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 3 个月后支付。7.3 报废、丢失周转料具的赔偿费双方协商,但无论双方是否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报废、丢失周转料具租赁费计取到最后一次退料止,之后不再计取租赁费。7.4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物资停用的,费用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7.5 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等额完税发票。每次付款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等额并盖有出租方财务印章的收据。7.6 如部分批次租赁费用达到按市场价购买值时,此部分批次的自动转为购买,不再退还。8.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8.1 物资交付时间:承租方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物资“进场计划” ,确定准确的进场时间,并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安排物资进场,确保按期满足使用要求。物资进场前,出租方应提前 12 小时通知承租方。8.2 物资交付地点:象山兰园项目工地。8.3 质量及验收方法:8.3.1 进场验收:出租方将租赁物资运送至承租方指定地点,承租方负责派人卸车,码放整齐后,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质量及数量等) ,并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非本合同约定的承租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承租方不予认可。验收不合格的须立即退场。合同范本8.3.2 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物有使用特殊验收标准的,应当按照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承租方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8.3.3 退库验收:由双方共同验收,若有损坏但可修复的,按双方确认的标准赔偿其修复费用。各类赔偿以付款方式支付赔偿金,也可以同类材料或其他材料相抵,如进场钢管为原材料时(钢管 6 米长) ,甲方按照实际尺寸截断时,在截断过程中没有产生废料,在退还出租方钢管时,退还米数累计达到出租方进场数量即可。9.出租方义务9.1 出租方在现场的一切管理活动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着装。承租方认为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 2 天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9.2 出租方应按照承租方要求提供物资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等。9.3 出租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租赁物资的检查、维护,承担相关费用(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再额外计取) ,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9.4 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承租方责任造成物资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在租赁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出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 要求出租方将租赁物资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 当租赁物资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物资及时进场继续施工。(3) 当出租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物资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租赁物资自动退场,该租赁物资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9.5 出租方在承租方施工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必须遵守承租方的有关规定。9.6 除本合同约定外,出租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公司还应承担合同履行中的其他注意和勤勉义务,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并承担相应费用。9.7 出租方提供的架料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 等及其它相关国家质量标准。9.8 若因提供不合格产品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范本9.9 出租方应当在收到承租方的报停通知书后 3 日内,向承租方上报拆除施工方案,经承租方确认后 5 日内办理完毕租赁物资的拆除出场。出租方在收到报停通知书之 日起,不得继续计算租赁物的租赁费。9.10 在租赁期间,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自行承担有关责任和经济损失。10.承租方义务10.1 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向出租方支付结算价款。10.2 负责租赁物资进出场的道路通畅,提供物资存放的场地。10.3 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方法办理租赁周转料具进场、退场验收工作。10.4 对本单位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进行公示,对现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及应急渠道与出租方现场代表进行沟通。施工前应向出租方现场操作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和提出环境保护作业的要求及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11.转租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将租赁物资转租给第三人使用。12.合同转让条款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13.权利瑕疵担保13.1 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所有权明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影响合同的履行,出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13.2 出租方应确保其提供给承租方的物资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 。如发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出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14.违约责任14.1 出租方违约责任14.1.1 出租方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00 元/天的违约金,并按承租方许可的期限内提供。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14.1.2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特征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1000 元/天的违约金,并在 24 小时内更换。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带合同范本来的经济损失。14.1.3 出租方的其他违约行为: / 。14.2 如发生 14.1 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且出租方未在承租方通知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租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1)按承租方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人承租类似物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书面通知出租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15.不可抗力15.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15.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15.3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 3 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15.4 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 30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 60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16.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总部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 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17.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18.其他约定事项18.1 特别约定事:双方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员约定如下,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无变动则按如下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甲方地址: 象山兰园项目部 联系人:陶余辉 联系电话: 13302059555 乙方地址: 象山兰园生活区 联系人:岳宁文 联系电话: 18538230162 18.2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合同范本18.3 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4 本合同一式_捌_份,甲方执 柒 份,乙方执 贰 份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附件: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承租人)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出租人)附件三: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四:安全文明防火协议书附件五: 廉洁从业共建协议以上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范本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承包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王亮 系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关于 象山兰园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授权相关事宜,现授权委托如下:1、 委托材料员: 李曼 (身份证号: 511023199005045176 ) 为我公司专职收料人员。委托预算员: 李晓莉 (身份证号: 421003198805243523 )项目经理: 陶余辉 (身份证号: 34112619860415513X )签证以上述三人及签证经办人共同签字为准。3、 委托预算员: 付海峰 (身份证:410521198909216519 )为专职计量结算人员。4、 委 托: 呼成华 (身份证:410521198902205075 )为经济支出相关人员。以上专职收料人员、签证人员、计量结算人员、经济支出相关人员均无权转委托,特此声明。合同范本单位: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合同范本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出租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薛徐刚 系 北京鑫丹利建材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本公司 的 岳宁文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 象山兰园项目一期的钢管、扣件租赁工程 的全部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约、预算、结算、施工过程中追加减的工程价款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书面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认同、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岳宁文 性别:男 年龄:56 身份证号码:370632196911194032 单位:北京鑫丹利建材有限公司 职务:经理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薛徐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142725196712170813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下:合同范本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薛徐刚 系 北京鑫丹利建材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关于 象山兰园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 钢管、扣件租赁 工程相关事宜,现授权委托如下:1、委托 岳宁文 (身份证号:370632196911194032 )为我公司专职中间计量确认人员、专职分包结算人员和分包签证人员。 2、委托 岳宁文 (身份证号:370632196911194032 )为专职领料人。 3、委托 岳宁文 (身份证号:370632196911194032 )办理财务收款事宜。以上专职中间计量确认人员、分包结算人员、签证人员、领料人、办理财务收款事宜专门人员均无权转委托,特此证明。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合同范本附件三: 象山兰园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 、 建筑法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象山兰园项目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3.分承包形式:包材材、包安全文明施工等4.分承包范围:钢管、扣件租赁 二、管理目标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 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4.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平湖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确保总包 CI 战略的要求。5.落实平湖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6.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1.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说明,对劳务分包适用“连带责任” ,对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须表述为 “总包负管理责任,分包独自承担责任”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人独自承担。3.分包人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人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分包人承担责任。4.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人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总包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5.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分包人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合同范本分包人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总包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人赔偿一切损失。6.分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7.分包人应遵守总包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包提出申请,经总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包批准,分包人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8.分包人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人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包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9.分包人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 ,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总包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分包人方负一切后果责任。10.分包人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分包人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人独自承担。11.分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11.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人必须执行总包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11.2 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11.3 分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11.3.1 分包人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11.3.2 分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11.3.3 分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人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1.3.4 分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11.3.5 分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11.3.6 分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12、安全检查制度:12.1 分包人必须接受总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12.2 分包人人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12.3 分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13.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14.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合同范本制度:14.1 分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14.2 分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4.3 分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15.分包人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16.分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17.包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18.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18.1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人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18.2 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18.3 分包人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18.4 分包人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8.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人人员的,分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人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自负。19.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20.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20.1 分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20.2 分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20.3 分包人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20.4 施工现场内,分包人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20.5 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人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20.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20.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20.8 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总包要求(含中建 CI 形象合同范本要求等) 。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20.9 分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20.10 分包人应在进场后 28 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人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20.11 分包人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本工程劳务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姓名 刘志刚 ,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刘永兴 、金星。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1.分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 CI 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2.分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人自己负责;3.分包人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4.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5.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人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6.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7.分包人的生活区应按照平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五、安全奖罚总包对分包人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人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人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六、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人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总包方: 分包人:(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合同范本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四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协议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 、 建筑法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一、管理目标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4.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当地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5.落实当地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6.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7.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二、安全生产1.分包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分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2.分包人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等事故,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承包人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承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4.分包人现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安监部门备案的产品,否则承包人有合同范本权停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工地使用。5.分包人应定期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各类电动、手动机械、工具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承包人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它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负责。6.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协议书,此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由分包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相应的损失全部由分包人赔偿。7.分包人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按规定设立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并按承包人安全防护标准化设置群众监督员。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活动,所有安全员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接受承包人统一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分包人必须达到承包人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其中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发生,轻伤年负伤率应控制在1以内;文明施工目标:必须创建当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8.分包人必须做好班内安全教育,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形成书面记录。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制安管理条例。9.严禁违章作业与违章指挥,分包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分包人操作前应对脚手架、安全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操作。严禁施工人员利用吊装设施上、下和违规攀爬脚手架。10.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者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分包人自负责任。11.人货电梯防护门、临边防护、楼梯防护、洞口防护等防护设施由承包人统一制作,并按内部规定的价格租赁给分包人使用,分包人负责安装、拆除、堆码;费用在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同比例直接扣除。1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分包人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不得逃避、懈怠以及推脱责任等。13.分包人必须定期做好班组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14.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15.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工作。16.分包人作业层的材料堆放必须整齐、井然有序。17.严禁使用年龄不满16周岁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三、文明施工1.分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文明施工、噪音控制、城市道路、卫生保洁等的规定及要求,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2.分包人必须遵守承包人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须符合承包人CI标准的要求,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费用由分包人承担。3.分包人应严格按承包人关于文明施工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规章或规定组织施合同范本工,并严格遵守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对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分包人应设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文明施工工作。4.现场材料应按承包人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严禁在主干道路上堆放材料,保持交通通畅,控制施工噪音,且分包人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5.分包人在正常施工时间及正常施工时间以外的任何工作时间须遵守现行法规要求,遵从业主及承包人的限制。6.分包人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分包人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7.现场文明施工(含其施工范围周边临时道路的清扫工作,具体范围由承包人划分),保证足够人员随时配合项目部的现场文明施工及CI覆盖和维护及现有临时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每栋每天有专人进行维护。要求工完场清,施工场地周围及施工作业面,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8.分包人及时负责本标段进出场材料、工器具的装卸及堆码等(包括所有的甲供材料,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分包人负责本标段进场材料的一次或多次转运并承担费用。9.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由分包人自行负责,但须服从承包人安排管理。分包人负责本标段甲乙双方财物保卫工作,承包人指派保卫负责监督。但所有分包人承包范围内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施工使用的施工设施,由分包人指定领用人在承包人材料部领取,并签字确认,如使用过程丢失,由分包人按采购价全价赔偿。分包人必须根据承包人项目部后勤管理办法实施,自备床铺、空调等生活设施,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费用由分包人承担。10.分包人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罚款2000元,此费用在分包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罚款不代表免除分包人所有责任) ,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四、安全防火1.分包人运送施工用料进场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保证其使用时完好有效;2.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由分包人施工人员提前到承包人安全部门申请,到承包人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分包人负责人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3.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及本项目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施工现场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时,不准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叉作业;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5.分包人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和其他消防设施,分包人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分包人施工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电器设备的功率,用电部位报承包人工程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拉电线;7.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先向承包人工程部申请,经承包人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8.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9.分包人要承担其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责任;合同范本10.在承包人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承包人保安部同意后并做好相应保护后方可施工;11.如分包人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并造成后果,分包人将承担一切责任;12.分包人施工人员进施工现场,必须带承包人统一发放的出入证,高空作业者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单位应为所有高空作业人员进行投保,并向承包人出具保险证明。施工单位对高空作业现场应设围栏和监护人,并且做相应的安全提示,施工单位应对因施工带来的一切责任负责;13.必须严格控制现场环境,不允许出现扬尘、施工噪音以及水污染,一旦发现承包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且分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政府部门追缴的连带责任。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合同附件五:廉洁从业共建协议甲方: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鑫丹利建材有限公司 为更好遵守法律,保证双方合作健康运行,避免合作中的不正之风,经甲、乙方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按照甲方的招(议)标程序选择确定供应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合作方;2.按照甲方的管理流程办理乙方的各项业务(现场签证、验收、结算、付款等) ,对甲方员工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制止,如甲方员工出现上述情况以索贿论;3.不安排甲方员工的亲属在乙方工作;4.不参与乙方付费的高档宴请、娱乐消费活动,不接受乙方的钱财、消费券、消费卡和各种礼品馈赠。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根据自己的实力参与甲方的招(议)标,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2.不向甲方员工提供钱、物等馈赠,不安排甲方员工参与乙方付费的高档宴请、娱乐活动消费,不接受甲方员工安排亲属在乙方工作;合同范本3.对甲方员工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报告和举报。三、甲方支持乙方诚信守法经营,鼓励对甲方人员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行为积极及时反映和举报,并以此作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招投标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的重要条件之一。四、双方认可甲方建立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制度。如甲方员工发生向乙方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以不合理方式故意刁难等行为,乙方不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及时反映和举报者;或者乙方发生向甲方员工的行贿、采取不正当手段竞标、出现供货质量、数量重大瑕疵等行为;或者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项的行为,一经甲方发现,则将乙方列入甲方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从合格供应商中予以除名,不再选用。五、乙方对甲方人员行贿,经甲方自行发现者,则按行贿额最低 5 倍的金额扣减乙方应结算的款项;则如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则按照虚增款项最低10 倍金额扣减乙方应结算的款项。六、甲方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021-39553779.举报邮箱:cscec7bshhjwcscec.com七、本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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