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施工合同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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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xx 地产施工合同书第一章 施工合同书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总包施工合同。鉴于乙方拟承建 工程(工程名称) ,并通过 200 年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甲方以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总包施工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补充协议条款和招标过程中乙方承诺(如有) ;.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文件;.双方核对完成的工程预决算书;.施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方招标过程来往的函件;.承诺书(确认函)及外来文、册(确认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及内部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和甲方签署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施工投标文件及其补充说明和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廉政管理协议书。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或甲方选择指定为准。本合同乙方每页都必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的全部内容认同。第二条: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三条: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合同范本当支付的款项。第三条:合同份数3.1.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各执四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3.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及公章后生效。至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备案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3.3.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 同或协议。第四条:施工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0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在双方签章且乙方交付履约保函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日 期: 日 期:合同范本第二章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第一条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 甲方: 1.2. 甲方总代表: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1.3. 乙方: 1.4. 项目经理:,指乙方指定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5. 设计单位: 1.6. 监理单位: ,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1.7. 总监: 总监,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1.8. 质量监督检验单位: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 安全监督检查单位: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1.10.工程:指甲方、乙方在招标、合同中约定承包的工程项目。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12.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1.13.三方施工合同:是指在该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组织招标,甲乙双方共同推荐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乙方推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推荐单位数量,由甲方组织入围考察确定入围投标单位),甲方组织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由甲乙双方以及中标单位三方签订施工合同(甲方作为该施工合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总承包管理、提供总承包配合,并就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等向甲方负责,甲方负责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付款条件由甲方确定,乙方对此付款条件确认后,甲方方可付款),并要求中标单位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三方施工合同样本 。1.14.三方订货合同:是指为了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及设备订货的质量和按时供应,合同范本解决甲乙双方对限价材料、设备价格的争议,由甲方组织招标,甲乙双方共同推荐供货单位参加投标(乙方推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推荐单位数量,由甲方组织入围考察确定入围投标单位),甲方组织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由甲方、乙方以及供货方三方签订合同,甲方代乙方直接向供货方支付货款(付款条件由甲方确定,乙方对此付款条件确认后,甲方方可付款) ,由乙方负责工程量统计、订货(并督促供应商按时到货) 、验收、保管及管理的合同。格式见附件三方订货合同样本 。1.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7.小时或天:本补充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1.18.图纸及样板: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破损)及甲方提供的样板无偿退还甲方。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第二条 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2.3. 工程内容: 2.4. 建筑面积:2.5. 结构类型:2.6. 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三通一平,场地标高由甲、乙、监理三方现场测定;桩基工程完成;其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3.1. 承包范围3.1.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即按施工图纸包括红线范围内全部永久性工程,包括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等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合同范本工,其中,下列工程属三方施工合同范围:小区智能化系统(包括宽带网系统) 、高低压配电工程安装、污水处理、室外给水、室外排水、燃气工程、阳台栏板(杆)制作安装、单元门制作安装工程、空调百叶制作及安装工程、屋面金属飘板及 VANKE LOGO 制作及安装工程、跃层金属旋转梯制作及安装工程、橱浴柜工程、淋浴趟门制安、远程抄表系统、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等工程、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工程、木门及门套供货及安装、进户门防火门制作与安装工程、烟道供货安装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永久围墙工程、外墙涂料工程、外墙装饰线条工程、园建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公共部分装修工程(入口大堂、架空层、样板房、样板层及会所) 。3.1.2.下列工程属甲方分包工程:电梯安装、阳台遮阳推拉百叶工程、室外绿化。3.1.3.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全部风险和招标文件第八条中综合包干单价费用中所列的全部项目。(以上三项条款可根据每个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再做调整)3.2.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3. 本工程主体部分应由中标单位自行施工不得分包。3.4. 乙方对乙方总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负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4.1.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4.2.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 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4.3.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 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技术操作细则。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 市颁布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产生不一致时,以国家和 市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合同文件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要求严格者为准。第五条 图纸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向乙方分批提供施工图纸及说明各八套(包合同范本括向甲方提供的三套竣工图所需图纸),或另行约定交付图纸计划。5.2. 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5.3. 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第六条 工程监理6.1. 甲方委托 公司为施工监理单位,委托监理代表 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6.2. 甲方将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 14 天内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后 7 天内将合同中监理对乙方的管理工作等条款的意见或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逾期将视为认可。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第七条 甲方代表7.1. 甲方委派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甲方、监理所有文件经甲方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生效。7.2. 甲方要求总监在行使某些职权前应征得甲方批准。未注明的,按国家监理条理履行监理职责;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权利和义务。7.3.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代表或乙方收文人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 3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按时提出确认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7.4. 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作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7.5.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第八条 乙方代表8.1. 乙方委派 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合同范本职责。乙方代表应由曾受考察认可的正项目经理担任。乙方在任命乙方代表前,应将拟任命的乙方代表的资历报甲方批准。8.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转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8.3. 乙方代表依据合同、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8.4.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报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九条 甲方工作9.1. 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5 万元以上)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9.2. 甲方代表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给自己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甲方代表授权人,在甲方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9.3. 开工前甲方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9.4. 开工前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 ,开工后由乙方负责完善。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9.5. 乙方须考虑污水提升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9.6.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9.7.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9.8. 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设计院参加的图纸会审,由设计院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合同范本9.9.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9.10. 根据销售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并限时完成指令。9.1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9.12.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代表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乙方工作10.1. 执行本补充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10.2.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10.3. 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10.4. 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开工证前(含开工证)业务等合法手续,承担公关职责。10.5. 负责办理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10.6.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10.7.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指令。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 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 ,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 ,需支付违约金 1 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 ;乙方项目经理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10.7.1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a.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员: ,水电安装负责人: ,施工员: 、测量员为: ,安全员: ;预算员: 合同范本,资料员: ,质检员: 。b.其他人员:模板工长: ,钢筋工长: , 砼工长: ,砌体工长: ,装修工长: ,给排水工长: ,电气工长: 。10.8.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 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同时,乙方应在 3 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 1 天乙方支付违约金 300 元。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者。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e.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g.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h.随地大小便者;10.9.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 4 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 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00 元/次。10.10.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乙方一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1 万元,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达 3 次,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预算总价 2%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每一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 2000 元违约金。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乙方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200010000 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合同范本10.1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 ,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0.12.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监理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接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接点规定)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作为工程款的支付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按照现实情况给予乙方 100-500 元的经济处罚,并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10.13.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含三方施工合同)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和三方施工合同的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10.14.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 10 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15.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每月二十五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 ,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10.16.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10.17. 参 加 各 类 施 工 协 调 、 配 合 会 , 由 于 工 地 交 叉 施 工 引 起 的 问 题 , 有 义 务 进 行 配合同范本合 协 商 解 决 , 服 从 甲 方 及 监 理 现 场 总 协 调 作 出 的 决 定 。10.18. 乙 方 应 遵 守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 规 范 , 严 格 按 安 全 标 准 组 织 施工 , 并 随 时 接 受 甲 方 或 行 业 安 全 检 查 人 员 依 法 实 施 的 监 督 检 查 , 采 取 可 靠 的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10.19. 已 竣 工 工 程 未 交 付 使 用 前 , 乙 方 应 负 责 已 完 工 程 的 成 品 保 护 工 作 , 并 承 担 毁损 、 火 灾 、 丢 失 的 风 险 , 保 护 期 间 发 生 损 坏 、 失 窃 , 乙 方 自 费 予 以 修 复 。10.20. 乙 方 须 做 好 施 工 记 录 , 隐 蔽 工 程 记 录 , 汇 集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 包 括 摄 影 、 录 像资 料 。 负 责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保 卫 和 施 工 现 场 的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 创 建 文 明 施工 工 地 及 标 准 化 管 理 。10.21. 乙 方 办 理 自 己 在 施 工 场 地 的 人 员 生 命 财 产 和 机 械 设 备 的 保 险 , 并 支 付 相 应 的保 险 费 用 。10.22.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文 物 和 有 价 值 的 物 品 时 , 乙 方 在 采 取 防 止 损 坏 措 施 的 同 时 ,应 立 即 知 会 甲 方 、 文 物 局 和 公 安 局 , 否 则 责 任 自 负 。10.23. 如 果 在 现 场 挖 掘 土 方 工 作 的 过 程 中 , 发 现 电 线 、 水 管 管 道 , 或 者 其 他 公 共 设施 , 乙 方 应 立 即 停 止 挖 掘 工 作 , 并 及 时 报 告 甲 方 或 专 门 机 构 。 乙 方 根 据 有 关指 示 , 负 责 修 理 那 些 被 破 坏 的 公 共 设 施 , 并 恢 复 原 状 , 费 用 由 破 坏 方 承 担 。10.24. 乙 方 在 施 工 中 的 问 题 应 本 着 “文 来 文 去 ”的 原 则 , 而 且 必 须 提 前 三 天 发 文给 甲 方 , 口 头 汇 报 不 作 依 据 。 乙 方 发 文 应 有 标 准 固 定 格 式 , 规 范 的 文 件 编 号 ,由 项 目 经 理 签 署 发 , 甲 方 代 表 签 署 后 生 效 。10.25. 本 合 同 规 定 的 工 程 项 目 ,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批 准 , 乙 方 不 得 将 任 何 工 程 项 目 分 包给 第 三 方 , 若 经 确 认 有 未 经 甲 方 批 准 的 第 三 方 施 工 单 位 进 场 施 工 , 甲 方 有 权拒 绝 验 收 分 包 商 施 工 的 工 程 , 并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并 没 收 履 约 保 证 金 , 且 免 除 以后 的 合 作 机 会 , 乙 方 承 担 甲 方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 。10.26. 施 工 中 乙 方 不 得 对 原 工 程 设 计 私 自 进 行 变 更 。 因 乙 方 擅 自 变 更 设 计 发 生 的 费用 和 由 此 导 致 甲 方 的 损 失 , 由 乙 方 承 担 , 延 误 的 工 期 不 予 顺 延 。 所 有 的 设 计变 更 需 设 计 院 、 监 理 、 施 工 单 位 和 甲 方 四 方 签 字 后 方 可 执 行 , 否 则 责 任 自 负 。10.27.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配 合 甲 方 销 售 需 要 , 积 极 配 合 样 板 房 、 室 外 环 境 等 销 售 展示 区 域 等 非 计 划 内 施 工 , 并 按 甲 方 指 令 时 限 完 成 。10.28. 合 同 规 定 由 乙 方 完 成 或 给 分 包 提 供 配 合 的 工 作 ( 包 括 合 同 、 会 议 纪 要 约 定 内合同范本容 以 及 设 计 变 更 等 ) , 如 乙 方 拒 绝 完 成 或 不 能 按 合 同 要 求 完 成 , 甲 方 即 可 安 排第 三 方 完 成 , 按 实 际 发 生 费 用 (另 加 20%的 管 理 费 )从 乙 方 当 月 工 程 款 中 扣 回 ,影 响 工 期 的 责 任 由 乙 方 负 责 。10.29.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做 到 工 完 场 清 , 工 程 竣 工 后 10 天 内 清 理 现 场 , 并 将 门 窗 、 洁具 等 擦 拭 干 净 。10.30. 乙 方 负 责 标 段 内 厕 所 污 水 的 外 抽 和 垃 圾 清 除 外 运 及 相 关 的 一 切 费 用 。10.31. 自 行 解 决 本 工 程 所 需 所 有 资 源 , 包 括 施 工 所 需 足 够 量 的 设 备 、 材 料 , 并 自 行进 行 妥 善 看 管 , 丢 失 、 损 坏 由 乙 方 自 理 。10.32. 遵 守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对 施 工 场 地 交 通 、 施 工 噪 音 以 及 和 安 全 生 产 有 关 的 管 理 规定 , 按 规 定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知 会 甲 方 、 监 理 ,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环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 并 严 格 按 照 环 境 检 查 审 核 要 求 ,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的 环 境 管 理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落 实 粉 尘 、 废 水 等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生 态 保 护 、 水 土 保 持 措施 。 并 且 由 此 发 生 的 费 用 及 罚 款 由 乙 方 负 责 。 施 工 过 程 所 需 一 切 证 件 ( 包 括夜 间 施 工 证 ) 由 乙 方 及 时 自 行 办 理 。 如 发 生 扰 民 和 民 扰 自 行 妥 善 处 理 。10.33. 未 经 甲 方 同 意 , 乙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作 任 何 关 于 该 项 目 的 宣 传 报 道 , 无 论 该等 报 道 是 于 施 工 现 场 或 社 会 宣 传 媒 体 。 但 乙 方 必 须 积 极 配 合 甲 方 的 相 关 宣 传报 道 、 形 象 展 示 行 为 。10.34. 市 政 原 有 一 条 道 路 外 , 其 它 设 施 和 场 地 内 围 墙 、 其 他 内 外 道 路 由 乙 方 自行 解 决 , 其 做 法 必 须 符 合 甲 方 的 要 求 。 乙 方 负 责 做 好 门 前 三 清 工 作 , 包 括 由于 工 程 施 工 而 使 用 的 市 政 道 路 整 修 、 清 理 。10.35. 临 时 停 水 、 停 电 、 二 次 搬 运 、 施 工 场 地 不 足 、 在 场 外 食 宿 、 成 品 保 护 等 所 需措 施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工 期 乙 方 已 充 分 考 虑 , 并 已 考 虑 了 各 种 可 能 因 素 影 响 施 工所 增 加 的 费 用 。10.36. 竣 工 后 的 场 地 , 乙 方 有 责 任 将 该 场 地 内 , 因 工 程 施 工 所 留 下 临 时 便 道 , 各 类路 、 场 基 材 料 全 部 清 理 干 净 。10.37. 乙 方 承 担 因 违 反 以 上 各 条 而 导 致 的 一 切 责 任 和 费 用 , 且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停 工和 向 甲 方 提 出 经 济 和 工 期 补 偿 要 求 。 确 保 不 会 因 上 述 原 因 使 甲 方 声 誉 受 到 不良 影 响 。10.38. 在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以 及 工 程 竣 工 保 修 期 内 , 由 于 乙 方 责 任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 安全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原 因 , 受 到 报 纸 、 电 视 等 媒 体 的 曝 光 或 政 府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合同范本通 报 批 评 , 均 会 给 本 工 程 的 社 会 形 象 造 成 损 失 , 每 次 由 乙 方 向 甲 方 支 付 5 万元 违 约 金 , 从 乙 方 工 程 进 度 款 或 保 修 款 中 扣 除 。10.39. 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 500 元,累计 3 次后,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 2000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 倍实际发生金额。第十一条 工期管理11.1. 开、竣工日期:200 年 日200 年 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11.2. 由于配合销售需要,乙方未按以上控制工期节点完成相关分段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3 仟元/天的违约金;乙方如按以上控制工期节点提前完成相关分段工程,甲方应给乙方 3 仟元/天的奖励。11.3. 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11.4.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5. 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其它责任。 (如下列原因是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a. 按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投标施工总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 ;b. 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c. 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d. 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超过 30 天以上的,特殊情况另行商定;e.在关键线路上甲方提出的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 1以上者;合同范本11.6. 上述情况发生后 3 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并盖章,乙方保留原件作为延期凭证。11.7. 工期控制时间表()编号 施工内容 完成日期 累计天数1 工程开工2 基础完成至0.003 四层结构顶板完成4 主体结构封顶5 砌体完成6 内外墙抹灰、地面找平完成7 外脚手架拆除8室内面层、入户门窗、吊顶洁具、水电安装完成9 室外水电完成 210 工程初验11 竣工核验,拿到竣工验收单12 取得政府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书13 室外配套和环境绿化工程非上述 11.5.条原因,乙方未按以上控制工期节点完成相关分段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栋每项每天为本工程该栋合同预算总价的万分之五(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并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总工期未拖延,该扣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返还;如总工期拖延,该扣款不退,且按合同相关条款另扣总工期延误款) ;并且甲方有权将未完成项目重新发包,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上述第 3、4、6、11 项每栋均按时完成,每项奖励 5 万元;第 5、7、8 项每栋均按时完成,每项奖励 2 万元(在当期进度款中发放) 。11.8. 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11.9. 合同总价已包括必须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以后补偿加班费的要求将不获考虑。合同范本11.10.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之日(即完成工期控制时间表中的第 11 项) ,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时,除合同中工期节点相关扣款不再归还外,且每延期 1 天,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此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 。11.1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12.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质量验收标准。1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结构、装修、配套、环境等进行连续拍照及录像,竣工之日应交付配音、配乐、配字幕的录像带及照片,片长 1015 分钟,投标时请提交计划(何时拍、何人拍等) 。注意:录像带和照片须包括竣工全貌、细部施工过程及中标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一些技术处理的领先做法等。12.3. 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总承包范围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要求以及地产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其中装饰工程按中级标准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杯标准,当各个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甲方选定的较高标准为准。12.4. 为增强客户信心,本次招标工程由乙方向住户出具质量保证卡(一户一卡) ,且加盖乙方公章。自合同签章之日起按所附样本制作,并在两个月内完成该项工作。质量保证卡样本(暂定):(具体内容和材质根据甲方要求)正面:质量保证卡施工单位(填写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 房 号: 业主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承建 住宅工程,现保证房屋和整体配套工程达优良标准,除装修人为损坏外,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和门窗框的防渗漏保修期为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年,在此期间若有质量问题 负责赔偿、维修。背面: 施工单位简介合同范本第十三条 检查和返工13.1.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13.2. 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13.3.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或监理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第十四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4.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4.2.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主要包括:a.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b.主体及装饰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c.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d.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e.屋面工程:面层清理 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层;f.设备安装: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湾设置合同范本g.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14.3. 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14.4. 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详细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14.5.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吊顶、石材装修、阳台栏杆、空调挡板或百页等等) ,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14.6. 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三个月开始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甲方确定以三次为宜。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基本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洁具和灯具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14.7.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乙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建筑保修期内,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含门窗框周围)等地方出现渗漏水,每处每次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楼地面、墙面开裂如引起投诉者,每次每处支付违约金 500 元。b. 其他质量事故,每次支付 1-5 万元。 14.8.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4.9. 开工前,乙方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并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为保证放线准确,甲方限定施工单位放出的建筑物角点误差2cm,并委派专业测量单位复核。如放线准确,复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放线误差超出甲方要求,合同范本复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乙方应积极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校正放线点位,并对校正后点位加强保护。复核后出现放线错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4.10. 甲方对乙方隐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15.1. 竣工验收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 地产验收标准等为依据。15.2.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甲方在三天内批复乙方工程核验申请,乙方协助甲方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 7 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15.3. 竣 工 验 收 除 检 查 必 要 的 质 保 资 料 ( 包 括 项 目 部 自 检 及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组 织 检 查的 资 料 ) 外 , 还 要 对 使 用 功 能 进 行 实 测 实 量 及 外 部 观 感 质 量 的 评 定 。 主 要 内容 有 : 外 窗 喷 淋 试 验 、 上 水 管 试 压 、 屋 面 卫 生 间 盛 水 试 验 、 避 雷 电 阻 测 定 、电 路 耦 合 、 房 屋 沉 降 、 开 间 尺 寸 及 层 高 等 。15.4. 竣 工 验 收 后 二 天 以 内 , 给 予 批 准 或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 如 初 次 验 收 未 通 过 , 乙 方应 按 质 检 站 及 甲 方 所 提 修 改 意 见 整 改 并 承 担 整 改 费 用 , 完 成 后 再 次 申 报 组 织验 收 。15.5. 经 甲 方 组 织 验 收 认 为 符 合 本 合 同 规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 金 陵 杯 按 南 京 当 地 评 定 日期 外 ) , 并 且 通 过 质 检 站 备 案 验 收 签 字 后 为 竣工验收通过。15.6. 乙 方 在 竣 工 验 收 通 过 后 10 日 内 向 甲 方 移 交 完 整 的 工 程 竣 工 资 、 竣 工 图 纸 三 套及 相 应 的 电 子 磁 盘 资 料 ( 含 每 户 水 电 竣 工 图 , 竣 工 资 料 及 竣 工 图 纸 必 须 准 确真 实 的 反 映 实 际 施 工 情 况 , 其 中 一 套 用 于 档 案 馆 存 档 、 一 套 用 于 甲 方 存 档 、一 套 用 于 物 业 管 理 处 存 档 ) , 延 迟 一 天 ,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1 万 元 ; 属 于 甲 方应 提 供 的 资 料 由 甲 方 负 责 及 时 提 供 给 乙 方 , 由 乙 方 汇 总 整 理 后 移 交 档 案 馆 。15.7. 乙方需在竣工验收通过 15 日内取得市建设局为本工程颁发的 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否则按竣工日期迟延支付违约金。15.8. 乙 方 应 在 竣 工 验 收 通 过 后 10 日 内 撤 出 全 部 临 建 、 施 工 人 员 、 机 械 设 备 和 剩 余合同范本材 料 ( 除 收 尾 工 程 所 需 的 以 外 ) , 然 后 填 写 工 程 移 交 书 , 经 甲 方 及 物 业 公 司 签字 后 , 视 为 工 程 移 交 完 毕 ; 乙 方 逾 期 未 向 甲 方 移 交 完 毕 , 将 会 造 成 甲 方 向 业主 交 楼 时 间 延 误 , 乙 方 按 竣 工 日 期 拖 延 支 付 违 约 金 。15.9.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15.10. 竣 工 交 付 使 用 的 工 程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5.10.1. 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15.10.2. 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材、构配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15.10.3. 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15.10.4. 已签署工程保修书15.10.5. 经甲方召集的验收部门及技术验收组实地验收通过。15.11. 为 办 好 入 住 期 间 的 验 收 、 维 修 工 作 , 乙 方 须 留 部 分 维 修 人 员 协 助 甲 方 直 到 入 住 结 束 或 甲 方 认 定 可 以 撤 走 的 日 期 为 止 。15.12. 竣 工 资 料 管 理 详 见 施 工 合 同 专 项 条 款 有 关 规 定 。第十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此项条款需根据每个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做调整)16.1. 中标单位施工图预算经招标单位、审价机构审核确定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每月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16.2.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占合同总价 10%的预付款。16.3. 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将工程进度报表报甲方及监理代表,甲方接报表后先由监理、现场工程师于每月三十日前完成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再由甲方于次月五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16.4. 审核后的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累计超过拾伍万元(包括拾伍万元)时,在当月进度款中支付,每项技术变更或签证的付款数为审核价的 70,另外 30在结算社会审价后,工程尾款清算时支付。16.5. 本工程工期按每月进度控制,每月应完成工程量以招标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工期节点必须满足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控制工期时间表中各项规定)。合同范本当月进度按招标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完成时,付款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付款数额80当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的相应造价(扣除甲材价) 。当月进度未完成时,付款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付款数额70当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的相应造价(扣除甲供材价) ,扣除款在后续工期抢回来后支付至 80%,余款结算时支付。16.6. 从结构封顶本月起,分 2 次均额逐月扣回预付款。16.7. 工程款拨付累计达合同总造价的 85时,甲方暂停付款。竣工结算且审价完成后,扣除审定结算总价的 5%工程保修金和有关处罚、违约金和合同规定的扣款款项等,余款在 30 天之内支付。工程保修金返还详见工程合同中相关条款。16.8. 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 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16.9. 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月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16.10.工程结算必须在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并填写工程质量保证书后进行。16.11.本工程的进度款只能用于本工程。第十七条 工程保修17.1. 工程保修条款详见后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八条 保险18.1. 由 于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灾 害 原 因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 由 甲 方 向 其 投 保 的 保 险公 司 索 赔 有 关 经 济 损 失 , 资 料 由 乙 方 负 责 整 理 , 并 保 护 好 现 场 , 乙 方 应 接 受保 险 公 司 的 承 赔 额 不 得 有 异 议 。18.2. 乙 方 负 责 办 理 乙 方 在 施 工 现 场 人 员 生 命 财 产 、 现 场 各 种 施 工 用 设 施 、 设 备 、材 料 的 保 险 , 并 支 付 相 应 费 用 。18.3. 由 乙 方 原 因 造 成 的 财 产 损 失 , 由 乙 方 承 担 一 切 经 济 及 法 律 责 任 。18.4. 因 乙 方 原 因 造 成 的 任 何 事 故 (包 括 第 三 方 人 员 在 内 ), 所 造 成 依 法 应 该 支 付 的损 失 赔 偿 费 , 抚 恤 费 和 法 律 责 任 均 应 由 乙 方 负 责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合同范本19.1. 不 可 抗 力 的 认 定 标 准 :a: 六 级 以 上 的 地 震b: 战 争 、 动 乱 、 空 中 飞 行 物 坠 落c: 非 甲 乙 方 责 任 造 成 的 爆 炸19.2. 上 述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出 现 , 乙 方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并 向 甲 方 通 报 受 灾 情 况 , 在 上述 因 素 引 起 的 损 害 终 止 后 三 日 内 向 甲 方 报 告 损 失 情 况 和 清 理 、 修 复 的 费 用 。19.3. 因 不 可 抗 力 灾 害 发 生 的 费 用 和 责 任 由 双 方 分 别 承 担 :a:建筑物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b:人员伤亡及各种设施损失由其所属单位承担。第二十条 争议20.1. 如 果 在 甲 方 和 乙 方 之 间 因 履 行 合 同 而 发 生 争 端 , 包 括 对 甲 方 代 表 的 观 点 、 指示 、 决 定 等 产 生 争 议 时 , 乙 方 首 先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甲 方 代 表 , 并 将 此 件 复 印提 交 甲 方 主 管 部 门 。 甲 方 代 表 在 收 到 信 件 后 的 7 天 内 必 须 将 其 决 定 通 知 甲 方主 管 部 门 和 乙 方 。20.2. 甲 乙 双 方 在 履 行 合 同 时 发 生 争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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