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XY 0018 S-2015 邹平三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特香菜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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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Q/平三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018香菜籽油 2015布 2015施 邹平三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发布Q/018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 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 邹平三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 主要起草人: 王月华、王萍 、王秀华 。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 3 年,到期复审。Q/018 特香菜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特香菜籽油 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 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标签、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以不同等级的菜籽油为原料,经 科学配比调和制成的 特香菜籽 油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536 菜籽油 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5528 动植物油脂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 5530 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 5538 动植物油脂 过氧化值测定 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3114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22509 动植物油脂 苯并( a)芘的测定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 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第 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 第 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香菜籽油 以不同等级的菜籽油为原料,经科学配比调和制成的特香菜籽油。 Q/018 4 技术要求 辅 料 籽 油 应符合 536的规定。 产用水 应符合 749 的规定 。 产工艺 原料验收调和过滤灌装贴标自动喷码包箱检验入库。 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黄 红 35 味、滋味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化指标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及挥发物 /(%) 溶性杂质 /(%) 值 (mg/g) 氧化值 /( 剂残留量 /(mg/不 得检出 总砷 (以 )/(mg/ (以 )/(mg/ 曲霉毒素 g/ 10 苯并( a)芘 /( g/ 10 他卫生指标 按 716、 760、 762、 763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他 本产品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955 及其他卫生要求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Q/017 官检验 色泽 按 22460 规定的方法测定。 气味、滋味 按 5525规定的方法测定。 理化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 按 5528 规定的方法测定。 不溶性杂质 按 15688 规定的方法测定。 酸值 按 5530 冷溶剂法测定 。 过氧化值 按 5538 规定的方法测定。 溶剂残留量 按 定的方法测定。 总砷 按 定的方法测定。 铅 按 定的方法 测定。 黄曲霉毒素 18979 规定的方法测定。 并( a)芘 按 22509 规定的方法测定。 净含量检验 按 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批 相同原料, 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 样 按 5524的规定执行。 验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 型式检验。 厂检验 验项目 包括色泽、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 品出厂 每批 产品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并签发质量合格证 方可出厂。 Q/018 式检验 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常生产时 每 半年进行 一次 ,有 下列情况 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投产前;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定规则 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 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在同一批样品中进行一次加倍抽样复检,以复验结果为准。复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判定为合格产品,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型式检验不得复检。 8 标志、 标签、 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标签 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718、 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料 油为 转基因 的,须在标示中注明 ,转基因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 识 。 榨特香菜籽油、浸出特香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签中应注明原料的生产国名。 包装 品内包装采用 ,应符合 3114 的规定。 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 6543 的规定。 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输 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运时应轻拿 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存 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 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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