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FB 0043S-2015 山东福胶集团济南东方保健品有限公司 阿胶多维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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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东福胶集团济南东方保健品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043胶多维粉 2015布 2015施 山东福胶集团济南东方保健品有限 公司 发布 Q/043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 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 Q/043阿胶多维粉。 本标准与 Q/043比,变化如下: 以植物油、乳清蛋白、大豆蛋白粉、菊粉、阿胶(添加量 2%)、壳寡糖为主要原料,以麦芽糊精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柠檬酸钾,改为以乳清蛋白、大豆分离蛋白、菊粉、阿胶(添加量 2%)、壳寡糖为主要原料,添加麦芽糊精、植脂末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柠檬酸钾。 本标准由山东福胶集团东方保 健品有限公司 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凤霞、姜秀敏、王璐 。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 3 年,到期复审。 Q/043 阿胶多维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阿胶多维粉 的 技术要求、 食品添加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清蛋白、大豆分离蛋白、菊粉、阿胶(添加量 2%)、壳寡糖为主要原料,添加麦芽糊精、植脂末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柠檬酸钾,添加复配营养强化剂 固体饮料预混料(磷酸三钙、硫酸锌、硫酸亚铁、 酸、 叶酸、 酸吡哆醇、盐酸硫胺素、核黄素、醋酸维生素 A、 钙化醇),食品营养强化剂硫酸镁,经配料、粉碎、过筛、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 阿胶多维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锌的测定 食品中维生素 的测定 食品中磷的测定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食品中钙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A、 D、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 双瓦楞纸箱 78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Q/043 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88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20371 食品工业用大豆蛋白 20884 麦芽糊精 22110 食 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92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镁 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9602 固体饮料 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7402 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 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规则 国家质 量监督 检 验检疫 总局 2005第 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7第 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卫生部公告 2009第 5号令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果聚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 2014第 6号令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 2010第 18号令关于指定胆钙化醇等 14种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 原辅料 乳清蛋白 应符合 1674的规定。 大豆分离蛋白 应符合 20371的规定。 菊粉 应符合 卫生部 2009第 5号令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果聚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的规定。 阿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壳寡糖 应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第 6号令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麦芽糊精 应符合 20884的规定。 植脂末 应符合 7402的规定。 柠檬酸钠 应符合 782的规定。 Q/043 柠檬酸钾 应符合 4889的规定。 复配营养强化剂 固体饮料预混料 应符合 6687 硫酸镁 应符合 9207的规定。 生产工艺 配料 粉碎过筛 混合包装检验入库。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本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与气味 具 有 该 品 种 应 有 的 滋 味 及 气 味 , 无 焦 糊 及 其 他 异 味 性 状 呈 干燥、疏松的粉末状,无结块、无霉变 杂 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水分 /(g/100g) B 白质 /(g/100g) 13 (以 )/(mg/ B 砷 (以 )/(mg/ B/T 式脂肪酸 /( g/100g) B/T 22110 维生素 A/( g/100g) 400 1700 生素 D/( g/100g) B 生素 E/( 00g) 18 生素 00g) B 生素 00g) B 生素 00g) B 生素 C/( 00g) 100 225 酸 /( 00g) 11 33 酸 /( g/100g) 60 600 酸 /( 00g) B /( 00g) 130 210 /( 00g) 22 /( 00g) B/T /( 00g) 250 1000 /( 00g) 196 704 、表 4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 /( g) 30000 肠菌群 /( 00g) 90 菌 /( g) 50 4 致病菌指标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25g 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g 1000g 二法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 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和 营养强化剂 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食品添加剂、 营养强化剂 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760、 4880 及卫生部关于 食品添加剂、 营养强化剂公告 的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2695、 4881 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 将两份以上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容器中, 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内,用肉眼观察其色泽 和外观形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净含量检验 按 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 抽样 每批抽样样本以箱为单位, 150 箱以内取 2 箱,以后每增加 150 箱抽取 1 箱,按所取样品从每箱内取样品两袋,每批取样量不少于 5 袋,进行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检测。 检验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 包括 感官 指标 、净含量 、 水分 、 蛋白质、 菌落总数和 大肠菌群 。 产品出厂 Q/043 每批 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 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检验项目 为本标准 的规定 的 全部项目。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 合格产品。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 (含一项 )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产品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191的规定, 标签应符合 718、 8050及相应要求 的规定 。 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材料,应符合 683 的规定。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 ,外包 装箱应符合 6543的规定。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 ,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 离地离墙存放。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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