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综合素质》重点知识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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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综合素质重点知识总结第一章:职业理念第一节、教育观1、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3、素质教育的要求:(1)坚持德育为先(2)坚持能力为重(3)坚持全面发展4、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途径有:(1)树立素质教育理念,把握课改精神,实践新课程(基础教育新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2)学校管理,课外活动和班主任工作(3)举行德智体美并进的教育活动方法有:(1)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的作用(主导性作用,更新教育理念,提高素养)(2)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3)引导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5)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第二节、学生观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1.“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基础:(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关联的(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3)机器大工业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可能(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条件(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2.教育中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起点,必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 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一直转移 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2)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顺序性、 阶段性、 不均衡性、 互补性、 个别差异性(生理) (年龄段) (抓住关键期) (生理心理) (因材施教)“拔苗助长” “分阶段教学” “及时教育” “长善救失”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 长远眼光 学生是出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 长善救失 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3) 学生是具有个性和差异的人: 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与个性为基础的 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3.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有三个方面:(1)身心健康发展: 生理心理健康的成长,生理心理健康得到社会的实现(2)主体性发展: 建立正确的自我认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所需的自觉发展,主动发展。(是中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3)社会文化发展: 主要涉及到德,智,体,美,劳动技术教育等分阶段教育:学生的才能有高有低,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学生的才能高低来进行分配;因材施教:学生的个性潜能不同,因而给予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有利于发展的教育机会。师生关系: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第三节、教师观1、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点)(1)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专业发展意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学生成才是教师之福(2)拓展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3)提高专业能力教师专业能力是指课堂教学和反思能力。教学改革、教学研究2、终身学习的意识(看一下)(1)为什么要终身学习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 教师自我实现必须终身学习 提升教学水平须坚持终身学习 提高教育创新精神须终身学习 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职业责任 教材改革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2)教师终身学习的可行性.教师学习的内容: 学习能力学习 专业知识学习 教育理论学习 信息技术学习.教师终身学习的途径:一是系统教学;二是自学。.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 参加系统的终身学习 参加校本学习 参加各类成人教育 借助媒体学习.教师终身学习在教学中的作用: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传播终身学习观念3、促进教师自身专业发展(1)培育学习能力,做学习型教师(2)培养反思能力,做反思型教师(3)培育创新精神,做创新型教师(4)培养合作能力,做伙伴型教师;(5)培育科研能力,做研究型教师。4、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抓常规教育,培养良好习惯(2)重情感教育,培养健全人格(激励与呵护是教学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3)多媒体教学,激发学习兴趣(4)多联系实际,培养动手能力(5)多样化教学,强化主动学习(6)重因材施教,强化学困帮扶如何提高教学成绩:(1)讲方法:处理好师生关系;(2)讲落实:监控好教学环节;(3)讲思路:培养好学习习惯;(4)讲科学:发展好教研能力。5、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1)教师职业的责任 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者 民主师生关系的建立者 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 教育信息的开发应用者 学生健康心理的培育者(2)教师职业的价值 (教师角色相似) 教师是文化传递者 教师是文明促进者 教师是智慧开启者 教师是道德塑造者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解读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1、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2、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3、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公益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统一性: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强制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1、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2、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3、教师法确定正常晋级增薪制度。4、法律还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学生,违者究责。第三条【教师职责】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执行。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1、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2、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3、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4、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5、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九届人大10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1、明确禁止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2、不得脱离监护;离家出走要找回来3、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4、不良少年的工读制度(特殊学校)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3月26日经教育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目的: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学前教育纳入规划,破解城乡“入园难”;2、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难题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4、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给学生更多发展空间;5、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6、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高校行政级别;7、高校分类入学考试,让不同的人有多重选择8、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保障教师安心从教9、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10、纠正对民办学校歧视,鼓励出资办学纲要的三大战略:1、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3、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行列。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重点)一、教师权利的内涵1、含义: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2、教师的权利:(1)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2)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的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3)受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二、教师的基本权利1、教师的公民权(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2、教师的职业权利(1)教育教学权(2)学术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4)报酬待遇权(5)参与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三、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1、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2、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3、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四、教师义务定义: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形式:(1)积极义务(2)禁止性义务(3)义务人侵犯他人权利和利益时,接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意义的履行。五、教师的基本义务:1、拥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纪守法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义务六、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1、遵纪守法2、教育教学义务3、思想教育义务4、尊重学生人格5、保护学生权益6、提高水平第三节:学生权利和保护(重点)一、学生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权包括: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使用教学设施权2、获得经济资助权3、获得学业证书权(1)获得公正评价权;(2)获得学业证书4、申诉起诉权5、法定其他权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1、教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面临危险时,教师挺身而出 教师须尽到保护义务2、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教师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教师不得随意缺课3、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教师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 教师不能侮辱、谩骂学生 教师不能歧视学生4、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5、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6、教师不得侵犯学生财产权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教师不要随意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不能随意翻看学生物品8、教师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四大亮点:(1)明确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另加教师工作量标准的一半;(2)提高了班主任的经济待遇;(3)保证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力;(4)强调班主任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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