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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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二零一五年 月 日物业服务合同 ( 区)合同范本甲方: 资质等级: 级 证书编号:_乙方: 乙方是指:签订本协议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本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 物业 ;建筑面积: 约 60 万 平方米 。乙方所购买(承租)物业单元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铺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与本物业之开发商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对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提供综合服务,享有法定和约定权利;2、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3、负责本物业的消防管理工作,督促各单位、用户搞好治安防范和防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合同范本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书面告知乙方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临时管理规约、商户手册等,并适时、适度制止任何人士违反上述有关制度的行为;5、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在乙方办理装修登记时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6、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7、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和综合有偿服务费;9、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10、接受用户监督、负责处理用户投诉,及时给予解决或合理答复;11、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但为繁荣本物业及改善经营氛围而采取的商业活动所占的公共场地除外;12、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3、在合理通知的情况下,可暂时终止任何设备、设施以进行维修;14、甲方有权合法进入单元检查单元内所设置之管井、机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正常管理工作;15、为了维护物业区的安全和秩序,甲方安管人员可以检查进出本物业的可疑物品和进出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16、以物业服务费用购买物业公共部分必要之商业保险;17、为繁荣市场,开展相关有偿经营服务,完善经营环境和氛围。18、配合神龙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规范有序的营销活动和庆典活动;19、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遵守政府对本物业的要求;20、甲方有权规定最高用电负荷、最高承重量、以及其它重物的放置点、或为此而提出合理要求。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合同范本2、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3、遵守本物业各项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商户手册、购买和租赁商铺相关协议等,配合物业和商管人员的正常管理;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逾期乙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所发出的缴费通知只起提示按时缴费的作用),每延误一日缴费,甲方将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 3作为违约金;5、装饰装修房屋时,预先至甲方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装修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以及装修手册、消防责任承诺书等其它相关规定;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9、如有关水、电、气等费用系由甲方统一支付的,乙方须按时缴纳有关费用,逾期交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10、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对本物业的管理和对物业提供的维修服务;11、不得在自用部分或共用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12、转让或出租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同时不得擅自变更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13、商铺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涉及商业区结构、公共区域及商业街设备系统的更改、移动或加建等工程;14、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工程而致本物业公共部位(区域)及设施设备遭受损害或干扰,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合同范本15、乙方不得更改买卖合同约定的经营用途,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及商铺内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规、政策或不道德的活动;16、乙方应及时缴付物业服务相关费用;1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社会公德、物业的公共利益和形象及其它商户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本商业街的整洁、美观及公众安全,严禁将货物、杂物等或垃圾放置于公共走道、电梯大堂、楼梯、绿地、广场及其它公共地方,以免阻塞通道及违反消防法,亦不能在公共地方或设施内做出任何以致对其它商户构成滋扰、不方便或损害的行为;不得在任何时候在商铺内制造影响他人营业的声音或震荡或允许水、污物、气体从其物业外泄,以致损害公共区域及设施或对物业及其它商户构成滋扰、不方便或损害;不得安装任何超出原设计的地面承重能力的设备、设施或任何不经业主仪表计算而消耗能源的装置;不得在商铺内储存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在物业内燃烧任何物质,亦不得改变、干扰或破坏物业内的消防报警系统及设施;不得在指定地点以外弃置垃圾、废物或晾晒物品;不得改动商铺的结构,不得损坏或改变公共区域设备、设施。18、乙方应支持配合甲方和神龙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营销活动和庆典活动,以繁荣本商业物业和经营氛围。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等)、公共道路、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毗邻相连部位。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1、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物业管理用房和合同范本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2、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3、检查和大、中、小修要有记录;4、定期以及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和公共设施设备、道路、广告位、绿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抢修;5、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应及时记录备案,重点检查。三、 环境卫生1、公共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2、袋装化垃圾处理,定时收取,日产日清;3、负责公共区域绿化的剪修、施肥、杀虫。四、 秩序维护 1、内容:(1)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作好防范工作;(2) 实行 24 小时安全应急服务;(3) 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本条约定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财产保管责任。2、责任(1) 维护公共地区正常秩序;(2) 规范各项营销活动。五、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内容(1) 机动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及地上地下车库,保持地面秩序; (2) 访客车辆须按物管人员指定位置停放。合同范本2、责任(1) 监督各车位使用人合理使用车位设施,无乱停乱放及占用他人车位现象发生;(2) 随时巡检地面有无乱停放车辆,并及时纠正;(3) 发现有破坏、盗窃车辆及损毁各项设施设备等事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处理;(4) 各种车辆(含访客车辆)自行购买保险,本物业仅负责提供停放场地并收取相关场地使用/维护费用;(5) 向合理申请者提供车位使用(包括出资购买车位永久使用或临时使用),且所有使用本物业车位之人士必须提前为其车辆购买有关丢失、意外受损等保险,若发生意外,车位使用人向其受保机构申请赔偿,管理公司将在尽可能情况下向保险受理机构提供有关材料。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1、房屋管理与维修1.1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统一有序。组织实施清洗外墙;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粉饰;1.2 力求房屋完好,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公共管理制度,对公共区域违章、乱搭、乱建、乱贴、乱挂等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1.3 房屋修复及时,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1.4 建立业户档案,门牌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2、设备管理2.1 力保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建立设备台帐,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2.2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事故隐患;2.3 制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合同范本2.4 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附属设施完好,轿箱保持清洁;2.5 针对不同设备定期保养、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并有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3、供电系统3.1 保障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协助处理;3.2 限电、停电按规定提前通知业主/使用人。4、电梯4.1 电梯轿厢保持清洁;4.2 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5、给排水系统5.1 每年两次对二次供水蓄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水池、水箱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及隐患,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5.2 设备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5.3 所有排水系统畅通,力求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及车库无积水、浸泡发生;5.4 遇有事故,维修人员能及时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6、 商业网点管理和经营服务6.1 商业网点门前整洁,无乱丢垃圾、无污水等; 6.2 多种经营有效开展,有偿服务项目健康有益,收费公开合理,无违反规定乱收费;6.3 共用场地、设施设备、空间等由甲方管理,所得费用补贴物业服务费或添置服务设施设备。7、市政公用设施管理7.1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随意改变用途;合同范本7.2 公用照明、通讯、邮政设备设施齐全,工作正常;7.3 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8、绿化管理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花木、摆花等进行养护,制止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9、环境卫生管理9.1 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公共走道、地下室、天台等所有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9.2 管理有序,无乱设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9.3 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拦、走道等部位保持清洁,不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9.4 设有垃圾箱、果皮箱等保洁设备;9.5 袋装化垃圾管理,定时收取,日产日清;9.6 对不清洁现象及时采取措施;9.7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9.8 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10、公共秩序维护10.1 市场主出入口实行 24 小时值守;10.2 重点部位实行监控管理;10.3 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11、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1.1 进出市场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11.2 市场外停车场有专人管理,管理有序,排列整齐;11.3 其他与本协议第二条第五项同。合同范本12、业户满意率无重大投诉,对物业管理的评议,满意率达到优良以上。13、其他13.1 本协议中的物业服务事项具体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新的物业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 13.2 本协议订立后履行期间,国家或长沙市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就相应项目物业服务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制定了新的规定并高于本协议约定标准时,本协议下各项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质量标准自新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标准执行。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收取(若调整物业收费标准,按政府职能文件执行。)2、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楼日期,或开发商交楼通知书通知日期起次日开始计收;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应交纳的物业服务费计收时间和标准不变;3、物业管理服务费于业主收楼时(或商户交铺时)预收半年费用,之后按季度收取,每季度底预交下个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4、上述物业服务费不包括乙方自用电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5、乙方转让单元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告知甲方和受让方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协议;6、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使用人)缴纳;7、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交纳的直接责任人是乙方,如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乙方负连带缴纳责任。合同范本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辆停泊服务费用: 车辆停放费用根据物价局批文标准收取;2、甲方接受开发商委托收取车位租赁费,租金标准按市场指导价收取。乙方应同时支付停泊服务费,停泊服务费仅指甲方对停车场设施和秩序的维护费用。乙方须作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损伤,乙方自行或由保险公司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装饰装修管理费用装饰装修管理费用根据政府相关收费办法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收取;4、其它有偿服务收费遵循市场调节价格,具体参见服务中心挂牌公示标准,其收益用于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5、利用公共场地及设施开展相关经营服务,如组织促销活动、广告位创收等,其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或添置改善服务的设施设备。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电费、房租、有线电视、宽带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付或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否则,甲方采取催收、追讨、终止服务等措施,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书面通知所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书面通知所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范本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取的费用,并按日支付多收取费用的 3作为违约金;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按日收取欠缴费用的 3作为违约金。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双方约定,因下列事由所导致之灾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甲方的免责事由,即甲方均不负赔偿或法律责任: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甲方能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盗窃、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4、因乙方或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乙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临时管理规约、商户手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5、业主专用及约定专用部位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6、甲方书面提出需完善专有部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建议或措施,对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7、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盗、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之损害;合同范本8、乙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9、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第十一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临时管理规约、商户手册等执行。甲方向乙方交付的任何书面通知、文件、资料由业主/商户(包括委托人)签收视为送达,业主(包括委托人)无法签收或拒不签收时,甲方将上述文件张贴于本协议所指单元入户门并拍照留存即视为送达。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失效。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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