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货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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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材 料 供 货 合 同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地 址: 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现就 洁具 材料的供求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规定:一、 相关文件资料1、乙方为甲方供应材料为: 类 品牌系列产品(详见乙方提供材料清单) ;2、甲方提供文件资料有: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乙方提供文件资料有:营业执照,材料代理或生产证明文件;材料目录明细表,包括材料名称、商标、厂家、系列、型号、规格、市场标价、市场最低零售价以及与甲方约定供货报价(应以附件约定价格为标准)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材料,乙方还应提供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以附件形式(证明性文件以复印件形式)附在本合同之后。二、 供货及收货1. 订货a) 订货形式: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含有订货详细内容(品牌、型号、花色、规格、数量,送货时间以及送货详细地址等)及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安装单发送给乙方后,乙方签字确认并回传。乙方收到安装单后开始备货,在甲方约定时间内送货安装。合同范本b) 内容变更:甲方订货内容如有变更,应在未送货之前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并随后致电确定传真的收到情况;安装单发出 3 天后不予变更。2. 供货及供货标准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人员备货单及电话后应及时备货并按照传真上的送货时间送货到指定地址,并且务必在送货前 24 小时以电话形式通知甲方和再次确定送货内容,若有变动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送货标准:1、西安市三环以内(含长安区大学城、长安市中心地区、紫薇田园都市一带、未央湖附近社区、马家湾、纺织城、三桥) ,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指定工作现场。2、工作现场在三环以外的,超出三环以外的运费部分按标准由双方协商解决;由于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误工费、材料费、延期费以及人工费等不可预见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自检自验将明知有问题的材料进行安装每次罚款 100 元。如发现以次充好现象每次处罚 500 元,并保留停止合作的权利。3、由于乙方未按约定日期送货或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服从甲方关于材料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材料展厅的各项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1) 。5、乙方出现价格调整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且要甲方签字盖章同意后,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报价;若甲方不认可乙方调整的报价,结算时还以调整前的价格结算。此外,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即按合同结算。另注: 1)乙方供货给甲方后,一年内不得自主上调价格。2)乙方供货给甲方后,乙方店内同种货物亦不得自主下调价格。若甲方发现乙方店内同种货物下调 5%,则扣除乙方 3 个月结算货款。如果乙方下调价格,应按合同规定通知甲方。合同范本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一切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材料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及时变更。4)乙方缺货时,应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若因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无法订货或无法按时送货的,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延期及客户赔款损失。5)乙方产品因故停产或终止供货时,需提前 6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若乙方没有按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6)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人员材料运输、搬运、安装、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情况说明,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责任。3. 乙方供货及安装的规定:a)按照甲方原材料进场计划、实际施工进度以及材料安装单供货。材料进场前,乙方必须提前通知客户到现场对材料进行验收;b)乙方材料送至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客户在现场按供货单核对品牌、型号及数量,并签字确认;c)乙方材料安装完毕,要让客户签字确认,并对现场材料安装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若不及时清理,每次每户罚款 500 元(甲方提供照片为证) 。d)如乙方给甲方工地配送的材料与展厅展示材料的样式不符,应及时解决材料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撤出或更换展品;若未及时通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额责任;e) 乙方有现货材料,在接到甲方传真订货通知单并确认无误后,应按时送货到现场。如果有其他情况不能按时送货,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以电话和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货,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按本次货款 10%/天的延期天数处罚;乙方无现货材料,确定材料准确到货时间,并从接到甲方备货通知单传真后当日起,严格按双方商定的材料定制日期安排送货到达施工现场;f) 乙方在现场进行材料安装时,如果造成现场其他项目或材料损坏的,由甲方项目经理出具书面证明,乙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以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误工等延期费用;g)乙方收到甲方洁具、木地板、铝扣板等的订货单时,若属无货产品,必须在 14 天之内备货到位,并等待甲方通知送货时间及安装、安排;若在备货期外,仍未能合同范本按时安装、送货而造成的延期赔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三、 付款方式1、 价格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市场最优惠的材料价格:a) 甲方所需 厂家生产的 品牌 ,乙方须按双方所协商的国标或企标质量进行供货;b) 材料的价格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其它特殊因素如成本变化除外) ,甲、乙双方对合作价格严格保密;c) 甲方免费提供展厅位置给乙方展示材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拥有调整及撤销乙方材料展示的权力;d)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于展厅的整体管理(详见展厅管理细则) 。2、付款方式a) 如乙方没有准备齐全材料销售票据及材料到货相关书面证明,错过约定结算日期将顺延至次月规定日期进行结算,但在此期间乙方不得无故停止供货;b) 双方约定的帐目核对日期为 日 ,结算日期为 每月月底前。 到账日期为 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具体帐目核对及结算日 期详见附件 2) ;c) 乙方材料送货及安装完毕必须有客户验收签字确认,否则甲方拒绝结算,在此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材料结算 a)以月为单位,乙方仔细整理本月所有材料定单,包括材料安装单、材料补货凭 据、及退货凭据,并依据材料对应供货价格进行核对,并制作当月 对账汇总表,及时与甲方材料员对账。b)乙方与甲方材料部相关人员对材料帐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日期给乙方办理材料结算结帐手续。c)对乙方本月内已经发生但因为材料出现延期赔付等问题还未处理完的材料定单,甲方有权暂停对此单的结算,具体结算日期依据材料问题处理方案确定后,给予结算。四、 售后服务1、 乙方应本着“谁供货、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建立完善的回合同范本访机制,及时跟进客户在材料使用方面的相关信息,对于材料或安装出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即日与业主协商拿出处理方案并告知材料部经理。紧急问题应在 3 小时内上门解决;2、 由甲方发现或由客户发现的材料质量问题,甲方第一时间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现场情况必须及时处理:a) 西安市区要求 8 小时内及时赶到现场解决;b) 郊县及咸阳、临潼市区内要求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c) 施工的过程中,发现乙方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甲方第一时间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 2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或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否则应承担造成的延期误工责任。3、 乙方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每拖延 8 小时(按正常工作时间为准)甲方给予乙方 200 元罚款,依此累计,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派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相关损失以及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五、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项业务总金额的 10% 。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弥补损失时还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如乙方接到甲方传真在要求到货时间未送到的,按本次货的 5%每天进行处罚,随后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当批材料款中扣除。2、 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结算(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付款期间内,乙方必须协商处理完各延期赔付处罚责任,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此同时,乙方还需正常配送货,因赔付问题不能解决,乙方擅自停止供货而造成损失及相关赔付,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终止协议的条件及善后事宜处理1、 遇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进行,甲、乙双方可参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2、 甲、乙双方有一方不再具备履行合同条款的条件时,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向对方索取因未能履行合同而给自身造成的经济损失;3、 如乙方给甲方所提供材料的供货价格高于市场或者其他公司的材料价格,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同时扣除乙方累计所有差额材料款。合同范本4、 结款期间内,甲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约定结款(节假日顺延) ,若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息支付乙方同期结款项的利息及本金。七、本合同生效条件及其它事项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后生效;2、 在履行合同时任何一方不得对合同内容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补充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同为双方交易的原则;3、 因甲方的失误或未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的失误或乙方未按合同及材料订单中的相关约定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 在本合同规定之外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5、 为实现年度经营目标,达到双方共盈,甲方在此期间将组织安排各种形式展会、月度及特殊节日促销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合理范围内乙方需积极配合并给予支持。6、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7、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荣欣宏馆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所有;8、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9、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的附件内容1、乙方材料细则(经销商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的相关证明(若是代理人签定的,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材料报价单(包括材料市场标价、市场最低零售价、供货单价及平方价、299 套餐、599 套餐价格) ,并盖有乙方公章,同时乙方须将电子版材料报价单传至甲方备案;4、乙方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5、乙方的行为规范及售后服务标准;6、供货商管理规范(附件 1) ;合同范本8、材料结算日管理规定(附件 2) ;9、洁具单品结算价格(附件 3) ;10、材料销售返利协议(附件 4) 。注:上述附件作为“材料供货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2013 年 月 日 2013 年 月 日 附件 1:材料供应商管理规范一、总则为了使各供应商与本公司能够顺利合作,实现双赢目的,本公司在对内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双方业务合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材料供应商管理规范 。二、管理细则(一) 、材料供货商结算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流动,维护财金纪律,特制定材料供货商结算管理制度。 所有材料供货商必须派遣指定业务员负责与本公司所发生的材料销售业务,并且专职负责本公司材料配送、安装管理与验收、后期维修、结算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协调与处理;合同范本 材料供货商派遣的业务员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其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的代码证的复印件等; 由于材料供应商业务员出现的失误,如现金安全,材料安全等,都由材料供应商自行负责,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材料配送及安装项目完毕,必须要有客户的签字确认,凭材料签字确认单公司给予办理材料结算手续; 材料供应商业务员必须严格按材料供货合同规定的日期办材料销售管理帐目核对及结算工作,其它时间或条件下本公司不予接洽。(二)供应商行为规范1. 供应商不得向本公司材料采购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否则将受到严厉经济处罚,本公司可据此条终止双方合作;2. 供应商答应本公司客户或本公司代表要执行任务时,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承诺本公司客户或本公司设计、材料、工程等人员要完成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但不可承诺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因乱承诺而造成的后果由材料供应商承担;3. 材料送货延误超出约定供货时间,按每天该单材料款的 5进行处罚,材料安装时间延误超出约定安装时间,同样按每天该单材料款的 5进行处罚;4. 对本公司客户工地其他材料造成损坏、污染或造成二次损坏等,因此给本公司造成返工、延误工期的,材料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及相关处罚;5. 供货商店面搞活动调价或价格调整未通知本公司,调整后价格若低于给我公司材料价格,经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处以 1000 元/次(5000 元/ 次)的罚款;若高于本公司报价的,公司有权保持执行原价格;6. 供货商提供材料价格高于其他公司或个人售价的,处以 5000 元/次的罚款; 7. 未经公司允许私自与设计师接触并造成反点回扣及材料商代表私自与客户接触的。发现一次处以 2000 元罚款;8. 遵守店面管理细则,配合进行货品调整。不能及时配合的,每次处以 100 元罚款。三次以上,本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处理材料供应商的材料;9. 材料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工期延误、公司形象受损的,材料供货商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处罚款项随后从材料商履约保证金或当批材料款中扣除;10. 需订购安装的材料,本公司将提供设计师、客户、监理的联系方式,供应商如果不明白或安装时间需提前或延后,应及时与本公司监理、项目经理联系。否则,造成损失合同范本或延误的由材料供应商承担;11. 本公司根据规定向供应商开出罚款通知。供应商接到此罚款通知单,在限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处理或解决,导致不能正常结款,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三) 、材料展厅管理规范1、 材料陈列管理细则:1) 、供应商提供陈列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体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检验报告、材料环保认证、材料提货价格及供应商店面销售价格。建立供货商诚信档案及产品管理档案;2) 、本公司对供应商在展厅陈列材料具有调整权及撤消权;3) 、供应商必须服从本公司管理人员对整个展厅材料整体风格的调整;4) 、供应商必须提供有相当库存的材料作为本公司的展示样品。如出现材料缺货或停产,需按约定提前通知本公司,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 、供应商在合同期间不可随意撤展,如供应商单方面提出撤展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否则将扣除所有材料质量履约保证金或材料款;6) 、供应商在本公司所陈列材料必须与本公司销售给客户的材料保持一致,否则造成损失材料供应商全部承担。若供应商不承担损失,本公司将有权处理材料供应商的所有材料、销售货款。7) 、本公司有责任保护好供应商在展厅陈列的材料,自然损耗、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8) 、在合同期间内供应商享有本公司提供的在展厅的材料展示权,如甲、乙双方续约或解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双方相关负责人;9) 、供应商陈列材料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以保证本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更正信息;10) 、供货商如果要在合同期满之后续约,需在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否则本公司有权在合同期满当天终止合同;(四) 、供应商材料质量管理规范1.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与签订合同时承诺的材料质量相一致;2. 材料经检验不符合相关标准,如材料因存在色差或质量问题,在协商解决期限内,材料没有及时更换到位,造成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合同范本3. 订购材料与所供货材料不符,有色差或款式等不同的(以厂家提供的色板或展厅颜色为准) 。造成返工、延误工期的,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4. 工地施工因材料问题导致客户投诉,客户投诉至相关部门(客服部、材料部、工程部、设计部等) ,处以 200 元每次罚款;客户投诉至总经理处,处以 1000 元每次罚款;如客户投诉至媒体的,给公司的名誉造成损失的,处以 10000 元每次罚款,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公司保留与其终止合作的权利;5. 由供货商自己测量安装的材料,到现场安装尺寸不符或颜色、型号与订购时展厅样品的实物不符的,导致赔偿、换货、客户不满或工期延误,由供货商承担一切损失;材料商须给予项目经理技术指导,如果供货商未告知项目经理施工的注意事项,导致质量纠纷,由材料供货商承担;6. 供应商供货到现场或安装后,在接受本公司或客户验收的同时,必须向本公司或业主提供产品的质保证明或保修卡。(五) 、供货商现场工人管理规范1. 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指定工作现场所在地的物业规定,如:工作时间规定,生活习惯等。否则受到物业部门处罚由供应商一律承担,同时本公司将给予 100 元/次罚款;2. 供应商人员在执行本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必须保护好工作现场其他装饰品,使本公司其他材料、本公司客户财产不受污染损坏等,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3. 供应商在本公司客户现场工作时,应尊重本公司客户,遇到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与客户争吵。否则,造成客户投诉的,每次罚款 1000 元,情节严重,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在本公司客户现场执行工作时,同时有权力维护现场文明操作规范安装,不得偷盗及带无关人员入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2000 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5.供应商完成材料安装及相关工作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材料垃圾,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客户的满意,否则处以 500 元/次的罚款。6.供应商人员来本公司现场工作时,需统一着装。7.店面举行特价活动,需提前告知,否则造成业主流失处罚 500 元。(六) 、供应商材料专员管理规范1、每个材料供应商须派遣一名业务员负责与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及结算工作;合同范本2、材料供应商业务员必须明确并主动遵守本公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材料供应商行为规范及管理规范、材料配送流程等) ,严格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材料订购、配送及安装工作;3、材料供应商业务员必须有固定的联系方式,并且保证上班时间能够随时通话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化时必须及时告知本公司;4、如材料供应商业务员更换时,必须及时派人补上并提前通知本公司,同时自行做好工作交接,不得因此延误双方合作;5、材料供货商业务员应遵守“三不原则” ,即:一、不得与公司客户建立展厅外材料销售关系;二、不得与设计师直接接触承诺对其返点给回扣等;三、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攻击陕西荣欣宏馆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及其他材料供应商。凡违反第一、三条,从当月未结材料款中扣除 5%作为处罚;凡违反第二条的,扣除当月全部材料款,并立即终止合同。附件 2:材料帐目核对及结算日期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报账流程,提高数据传递及时性,本着“当月帐当月报”的原则,现我公司经协商决定:1. 账务周期从上月 26 日次月 25 日为一月。2. 材料商每周二来我公司报账一次,如少于 5 户可推迟至次周;如多于 5 户又两周未报账者,公司不予受理、不再付款。3. 定货单据较少者可一月报账一次,但必须当月帐当月报(即当月 26 日报账) ;若次月来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此笔业务的报账权利,我公司将不予受理。4. 单据日期以货到现场,工地负责人签收日期为准。5. 此规定于即日起开始执行。注: 1.原始单据为我公司传真的材料配送单2.单据上需有工地负责人验收后的签字及到货日期。3.报账依据为原始单据加费用报销单。4.费用报销单须由黑色中性笔填写(退货红笔填写) ,大小写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退货 5 日之内各材料合作商必须拉走,5 日之后工地将对未及时拉走的退货有权处理,并按退货相关数量扣除本次退货费用。备注说明:实行按“材料送至现场及安装完毕后 30 天”结算管理制度。合同范本附件 3:套餐洁具单品结算价格序号 洁具四件套 标准单价 结算总价1 座便器 元2 花洒 元3 龙头 元4 浴柜 元元备注说明:1、洁具四件套结算价格为: 元/套;2、洁具四件套套餐内单品按以上单品价格进行结算。附件 4:材料销售返利协议为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利益最大化,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材料销售返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材料销售平台,乙方作为对甲方的销售业绩回报,经双方商定:乙方同意分月度、年度向甲方按材料销售业绩情况进行销售返利。年度返利:年销售总额的 %作为返利。其他约定:1、以上所述返利政策是指乙方给甲方销售激励的基本措施;2、甲方所得材料返利将从乙方材料结算款中扣除;3、若乙方拒绝按协议规定给甲方兑现返利,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材料结算,同时保留是否与其继续合作的权利;4、此协议作为“材料供货合同”的附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于 2013 年 月 日至 2014 年 月 日内有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电话/传真:029-68933912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范本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2013 年 月 日 201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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