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2)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445189 上传时间:2018-10-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2)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2)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2)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示 范 文 本编 号 : 劳 动 合 同 书( 非 全 日 制 从 业 人 员 使 用 )甲 方 : 乙 方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合同范本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和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甲 乙 双 方 经 平 等 自 愿 、 协 商 一 致 签 订 本 合 同 ,共同 遵 守 本 合 同 所 列 条 款 。第 一 条 甲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注 册 地 址 经 营 地 址 第 二 条 乙 方 性 别 户 籍 类 型 ( 非 农 业 、 农 业 )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或 者 其 他 有 效 证 件 名 称 证 件 号 码 在 甲 方 工 作 起 始 时 间 年 月 日家 庭 住 址 邮 政 编 码 在 京 居 住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户 口 所 在 地 省 (市 ) 区 (县 ) 街 道 (乡 镇 )第 三 条 本 合 同 于 年 月 日 生 效 。合同范本第 四 条 乙 方 同 意 根 据 甲 方 工 作 需 要 , 担 任 的 以 下 工 作 :第 五 条 乙 方 的 工 作 时 间 为 第 六 条 乙 方 完 成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作 内 容 后 , 甲 方 应 当 以 货 币 形 式向 乙 方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 劳 动 报 酬 标 准 为 每 小 时 元 。 甲 方向 乙 方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的 周 期 不 得 超 过 15 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合同范本第 七 条 甲 方 应 当 按 照 北 京 市 工 伤 保 险 的 规 定 为 乙 方 缴 纳 工 伤 保 险费 。第 八 条 甲 方 根 据 生 产 岗 位 的 需 要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安 全 、 卫生 的 规 定 对 乙 方 进 行 安 全 卫 生 教 育 和 职 业 培 训 , 并 为 乙 方 提 供 以 下 劳 动条 件 : 第 九 条 甲 方 应 当 建 立 、 健 全 职 业 病 防 治 责 任 制 , 加 强 对 职 业 病 防治 的 管 理 , 提 高 职 业 病 防 治 水 平 。第 十 条 甲 乙 双 方 可 以 随 时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第 十 一 条 甲 方 违 反 本 合 同 的 约 定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或 支 付 的 小 时 工 资低 于 北 京 市 非 全 日 制 从 业 人 员 小 时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的 , 乙 方 有 权 向 劳 动 保障 监 察 部 门 举 报 。第 十 二 条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本 合 同 增 加 以 下 内 容 :合同范本第 十 三 条 双 方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发 生 争 议 , 当 事 人 可 以 向 甲 方 劳 动 争 议调 解 委 员 会 申 请 调 解 ; 调 解 不 成 的 , 可 以 向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申请 仲 裁 。当 事 人 一 方 也 可 以 直 接 向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第 十 四 条 本 合 同 的 附 件 如 下 第 十 五 条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或 与 今 后 国 家 、 北 京 市 有 关 规 定 相 悖 的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合同范本第 十 六 条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甲 方 ( 公 章 ) 乙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合同范本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对 本 合 同 做 以 下 变 更 :甲 方 ( 公 章 ) 乙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合同范本一 、 本 合 同 书 适 用 于 非 全 日 制 从 业 人 员 , 即 在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的企 业 、 个 体 经 济 组 织 、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国 家 机 关 、 事 业 单 位 及 社 会 团体 ( 以 下 统 称 为 用 人 单 位 ) 所 使 用 的 平 均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4 小时 , 每 周 工 作 时 间 累 积 不 超 过 24 小 时 , 并 以 小 时 为 单 位 计 算 发 放 工 资的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 使 用 。二 、 用 人 单 位 与 职 工 使 用 本 合 同 书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 , 凡 需 要 双 方 协商 约 定 的 内 容 , 协 商 一 致 后 填 写 在 相 应 的 空 格 内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甲 方 应 加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应本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三 、 经 当 事 人 双 方 协 商 需 要 增 加 的 条 款 , 在 本 合 同 书 中 第 十 二条 中 写 明 。四 、 当 事 人 约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 劳 动 合 同 的 变 更 等 内 容 在 本 合 同 内 填写 不 下 时 , 可 另 附 纸 。五 、 本 合 同 应 使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填 写 , 字 迹 清 楚 , 文 字 简 练 、 准确 , 不 得 涂 改 。六 、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持 一 份 , 交 乙 方 的 不 得 由 甲 方 代为 保 管 。2007 年 11 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