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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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工程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合同编号:*发包人:*有限公司承包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 0 一*年*月*日正本合同范本目 录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3二、合同工期 4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4四、双方职责 8五、设备和材料供应、检验、验收、保管 10六、质量、技术要求与保 修 12七、环境、文物保护 12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 13九、供应商、农民工管理及工资支付 13十、违约责任 13十一、保险 15十二、不可抗力 15十三、索赔 16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6十五、合同解除 16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20附件 2: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议22附件 3:环保、安全协议27附件 4:工程安全协议31附件 5: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34附件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5附表 7:本工程主要节点及控制计划 36合同范本附表 8: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情况表 37附件 9: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费用的管理办法38变更设计申请单 43变更设计执行情况反馈单 44设计联系函 45附件 10:承兑领取授权委托书 46发包人(全称):*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发包人组织招标,承包人自愿投标,双方平等协商,由承包人承担*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如发包人对该含糊和(或)歧义向承包人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澄清,则以此类指示为优先解释文件。(a) 本合同(b) 中标通知书(c) 合同附件(d) 施工图纸(e) 工程规范(f) 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清单(g) 经发包人认可的投标文件澄清答疑(h)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i) 投标文件(j) 招标文件此外,合同文件还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商定的其他合同性质的合同范本文件。如各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书面往来、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等文件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得本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约定无效或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不应影响到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或约定的有效性,也不应在任何方面使得本合同完全失效。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且双方认为有必要对已经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或约定进行修改时,双方应本着不改变本合同的最终目的并最大限度地保证本合同的最终目的不受影响的原则进行修改和协商。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施工现场 3、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2)本安装工程还包括施工单位之间相互配合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各工程完工后的维修工作、相互配合工程的一切配套工程(包括可能发生的返工) ,配合发包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3)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合同约定承包方供应的材料、消耗性材料、施工措施、对内和对外实验检验、材料报验、调试的费用以及承包人进行正常施工须发生和应考虑的间接费用、利润、税金、保险、风险包干费(含赶工、窝工、乙供材差等不可预见费用)等;(4)施工过程中如有第三方需要租用承包人的设备、施工机具、水源、电源等,由发包人项目经理协调,费用由租用方直接支付给承包人;(5)合同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中没有的,但现场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者业主方要求必须增加的工作内容;(6)除上述各项,工程范围和内容中未提及的(含安装项及材料、措施)但在施工图中有的均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范本3)工程接口和范围(1)施工区域详见总图;二、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项目要求为准; 竣工日期:20*年*月*日,共*工日,同时满足工程节点和总包合同的工期要求。具体工程节点:详见附件工程主要节点及控制计划2、由于如下原因工期可顺延,但必须进行延期签证:(1)发包人批准的工期延期;(2)因不可抗力的停工。3、由于项目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停工损失和二次进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由于业主原因赶工,业主支付的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收益。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付款方式1、合同承包方式及价格组成本合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验收、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万元) 。该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文物保护费、试验费、检测费、赶工费、装卸费、储运费、验收备案、风险费与相关单位协调费、配合费(含发包人另行发包项目的配合费等)等其他一切费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所涉及到的垂直和水平运输、二次搬运以及其他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的发包人不提供的机械、设备、措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提供,且此部分费用已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关于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设计联系函均由发包人设计院确定,设计变更和属于设计原因而批准的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减,按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属于施工方原因而批准的变更设计或设计联系函,所发生的费用增加不计,所发生费用减少按照实际减少量计算。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发包方下达的关于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费用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九。说明:1)、所有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合同范本2008),按经发包人确认的按照实际施工图计算的工程数量乘以固定综合单价进行进度款项的支付。2) 、合同执行期间除本条第 2 款约定可调整外,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承包人不应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出对本合同综合单价的调整。本分包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人工、材料、货物和临时设施的费用、汇率等构成本分包合同的任何价格的波动(上升或降低),也不因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内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或人工工资单价或收益和任何其他与本分包工程雇用劳动力相关的税率、收费、征收费用或其他在本分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货物和设备应付税收的现行法规的任何变化而得到调整,承包人应已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政策调整的变化,由此引起的费用不作任何调整。措施费包干使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调整。2、变更价款1) 变更计量:a、 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无条件组织施工,如不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b、 当变更工作内容(属非隐蔽工程)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在现场确认并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并附现场照片;c、 凡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在现场确认并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并附现场照片; d、 工程签证单须采用发包人提供的格式,且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生效;e、 只有由工程单位出具并经项目法人批准且监理认可的工程变更(含工程联系单),并附现场照片的才进行调整。f、 发包人无须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未经发包人批准的、由其他方要求承包人进行变更工作之费用。g、 承包人提出,经过发包人同意的施工工艺的变化不作为合同综合单价变更的依据;除非此变化是由于发包人在工程实施中提出了高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2)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计量原则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外)等因素而变动。本工程投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部分仅限于:(1)工程量差(指施工图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工程量之差3%以外的部分)调整。根据工程量差变化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合同范本有工程量差的项目合价=(招标清单工程量+ 工程量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合同单价)(2)经项目法人批准且监理认可的工程变更(附现场照片) ,采用以下处理方式:每份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项建安工程费(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价差等全部费用,不包括设备费)增减总和在 2 万元以上的予以调整,调整建安工程费(不包括设备费)超出 2 万元之外的部分。作价原则按以下顺序:a、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其报价中的单价计算。b、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 年版)直接工程费和下列取费费率确定新的单价,管理费:26%,利润:28%,综合人工:58 元/工日,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辽宁锦州)发布的同期材料预算价格确定,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商定,经审核后下浮 10%作为结算价格。c、建安工程费增减总和(不包括设备费)在 2 万元以内的单项工程变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其价款按审定的预算值 2 倍的金额从合同中扣除。(3)清单漏项(施工图相对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增加的项目) ,采用以下方式处理:优先执行合同单价中的相同综合单价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 年版)直接工程费和下列取费费率确定新的单价,管理费:26%,利润: 28%,综合人工:58 元/工日,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辽宁锦州)发布的同期材料预算价格确定,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商定,经审核后下浮 10%作为结算价格。3)调整的合同款项支付: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变更价款,按照同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在竣工结算时办,逾期不予办理。3、付款方式1)预付款:有预付款及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 2)进度款:按监理及发包人代表共同签认的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0%支付,每次付款需有承包人出具的付款申请书、合格发票(施工内容按项目所在地缴纳建安税金及其附加,每次付款时由发包人暂按 6%代扣并统一缴税,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款时,实际税金额按项目所在地税率计算,多退少补;钢材材料(板材、型材和管材)由承包人开具税率 17%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3)竣工结算款:合同范本承包人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移交发包人,并将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发包人后,办理竣工结算,双方对结算书面确认无异议,发包人扣除所有应扣除的费用后,收到承包人出具的合格全额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 95%,5%留作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质保期满双方确定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出具的财务收据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但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维修;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发包人有权按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办理。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须提交的资料:合同,竣工结算书,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工期与质量证明材料,施工图,竣工图,影响造价和考核的往来函件、设计变更以及签证资料等。4、所有款项发包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方式支付(银行承兑 60%;转账 40%) 。承包人在领取承兑汇票时,须向发包人(财务部门)提交“承兑汇票领取授权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10) 。5、扣款说明以上工程款支付条款中,应扣除的费用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施工及生活房租、水电费、违约金、考核款、发包人代发的民工工资、超出合同约定量的材料费等。在执行上述任一次付款时,发包人有权在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按本合同规定扣除违约金。承包人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装表计量,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抄表签认后,按当地当时的水电价格计算。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国家政策性调整而引起的水、电费价格上涨风险。四 双方职责1、发包人职责1)发包人现场项目经理为 * ,联系方式 * 。2)发包人提供 4 套施工图,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工程图纸交回发包人,如承包人要求额外图纸,需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由发包人安排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将所有图纸交还发包人(包括缺损和复制)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技术文件、规范、标准,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必须经过发包人批准方可复制(按照发包人批准的份数)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本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发包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按合同约定详细制定严密、切实可行、保证发包人不受损失的合同范本特殊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否则,发包人依法追究承包人一切责任,并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4)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设计变更、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5)发包人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现场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发包人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没有发包人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的人员应从速被替换。6)发包人现场项目经理易人,发包人需提前 3 天通知承包人。7)发包人应做好工程开工前期的施工场地协调等准备工作,确保具备施工条件。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总水源点和总电源点,水源、电源建设费由承包人负责,电源点及水源点的日常维护管理由承包人负责。8)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9)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用相应赶工措施以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完成。2、承包人职责1)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为: * ,联系方式: *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严格、细心、勤勉、优质高效地对工程进行施工、调试,参与性能试验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提供为施工、调试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它物品,要服从发包人对本工程合理的协调安排。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或指令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满足合同要求的竣工工期。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服从发包人在相关工程上的协调工作,并有义务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对属承包人承包范围外的工作,若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包人应承担工作。3)承包人应亲临现场勘察和检查有关承包工程的周围环境和相关数据,并应做到已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特征、地面条件、下层土壤和水位、现场已有入口等地表以下及现场周围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已正确判断发包人提供的与现场施工相关的所有风险资料的精确性、充分性和正确性,发包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或因所提供资料不详、疏漏、错误引起的任何索赔。4)承包人要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存在缺陷造成的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支出,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力。5)承包人收到图纸、设计变更单等任何性质的合同文件后,应仔细研读,如有任合同范本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在收到图纸后 3 日内通知发包人,如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通知发包人,则承包人因此丧失就该合同文件的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6)在承包人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发包人、项目法人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合同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发包人应将此情况书面通知承包人,若发包人认为需要承包人增加相应的施工力量以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据此采取发包人同意的必要的步骤,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费用;若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组织力量进行赶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7)承包人派往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发包人的认可,承包人现场主要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除非发包人同意后才能更换,并且承包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包人,后任者应履行前任的一切承诺和责任。8)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移交前有关的安装缺陷,承包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达标考核验收标准等负责消缺完毕并验收签证,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期完成,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9)承包人负责本安装工程的达标验收,达标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该工程不能达标,造成的损失和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1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调度。本合同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关系应只局限于本承包合同条款内所订明之义务及权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为其承包工程实施、竣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一切相关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履行报告义务,并按照由发包人之指示履行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包括履行合同规定的与承包工程相关的义务。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验、验收。如果因承包人实施的承包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范要求,或出现承包人延迟竣工的情况工程进度迟延或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五、设备和材料供应、检验、验收、保管1、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1) 发包人按合同划分的范围要求为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与设计文件相符。合同范本2) 发包人代表组织承包人、供货方对所供材料进行清点、验收;承包人负责现场卸车(包括二次搬运,若有) 、领取、转运、保管,到现场的甲供材料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补修、赔偿全部损失。3) 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为由而拒绝卸车、清点。4) 供应数量不足,由发包人补齐;供应数量超额,多余部分由承包人代保管,由发包人处理多余部分。如果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甲供设备及材料超过图纸的数量(含定额规定的损耗)时,超出部分发包人按采购价加收 100%的管理费从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应及时将其运至堆放场地或仓库。发包人现场代表组织承包人、监理、材料厂家共同清点验收,同时发包人现场代表向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建设满足施工要求的室内库房,对需要室内恒温恒湿保管的材料,承包人必须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室内恒温恒湿保管;对于可以室外保管的材料,承包人也应作好防雨、防潮、防冻、防盗、防损措施并地面铺设碎石和垫枕木并四周有围栏或围墙,并做好排水措施。承包人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和设备丢失、损坏,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 承包人领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量超出合同约定用量时,按发包人采购最高单价的 200%超用量,从工程价款中扣除。若承包人节约量属正常范畴(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按发包人采购价节约用量所得款额 50%予以奖励。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运出工地或移作它用,否则,发包人将按采购价双倍扣罚。2、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1) 承包人应定期向发包人提出乙供材料采购计划,并须经发包人批准;主要供货商必须经发包人批准。2) 承包人根据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和配制加工非标准结构件等,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资料,承包人在采购主要材料及大宗材料前须取得发包人许可。3) 在材料用于工程施工前、非标准件加工制作完时,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4)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配制加工的非标准件、标准件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合同范本5) 无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场验收,施工中发现材料、非标件、标准件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若承包人采购)仍由承包人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6) 承包人应承担提供合同范围内试样的费用及检验的费用。7) 本工程范围内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如承包人委托发包人代购,则加收采购价 100%的采购费用。3、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保管1) 无论是发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还是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发包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 监理人、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参加交货验收,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进行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发包人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人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3) 无论是发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还是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负责现场卸车(包括二次搬运) 、领取、转运、保管。到现场的甲供材料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补修、补齐,如委托发包人补购,则加收采购价 100%的采购费用。4、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的处理1) 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人、发包人可以拒绝验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与监理人共同研究补救措施;若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失,承包人应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 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发包人的上述指令,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六、质量、技术要求与验收、保修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及时提供施工图纸 4 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及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3 套。2、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业主(项目法人)和发包人规定的合格标准,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百分之百) ,优良率85%(大于等于百分之八十五) ,合同范本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争创优质工程。3、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自检,填制隐蔽工程记录,并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发包人、设计人检查,监理人、发包人、设计人接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四方签字并经发包人盖章后方能覆盖并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未及时组织对隐蔽工程检查,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承担。4、承包人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负全责。承包人的责任不因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和签认而减轻或免除。5、验收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如有不同的验收标准或规范,按要求高的标准或规范执行。6、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执行国家关于质保的规定,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5%,从竣工结算价中扣留,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退还。工程保修要求详见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环境、文物保护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环境,有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2、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物等均为国家财产。承包人应按国家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3、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在项目法人批准的相关费用内,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承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1、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更换。派驻的项目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 5 天,并亲自参与发包人主持的工程例会。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议 (附件 2) 、 环保、安全协议(附件 3) 、 工程安全协议 (附件 4)进行施工。合同范本3、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所属人员的安全,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其购买有关保险。4、承包人应管理好所属人员,切实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发包人有权按发包人制订的相关制度对承包人进行处罚。5、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非发包人原因所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及事故,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6、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材料设备定置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7、交工前清理现场:本合同施工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承包人必须全部清除出场;临时工程必须拆除、清理和平整;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及其基础和剩余的施工材料必须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及其基础和材料亦必须清除,有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价中。如承包人没有及时清理,发包人有权安排清理,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工程款中扣除。九、供应商、农民工管理及工资支付1、承包人及时支付材料款,按承诺支付民工工资(详见附件 5) ,在每次付款申请中注明其中的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的数额,材料款和民工工资要全额付清。2、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支付材料款和民工工资,导致材料供应商、民工阻工或干扰发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时,承包人应负责及时处理好并承担相关全部责任。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十、违约责任1、承包人承诺已充分熟悉现场情况(包括材料、设备及施工环境等) ,签订合同后须立即进场,如不能按期进场,承包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 5 万元/天的违约金。2、若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要求完成,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按合同暂定总价的 5/天 处以违约金。该违约罚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 10%,若承包人延期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或延期 20 天,需方可考虑解除合同,在得到发包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承包人在三天内无条件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并要配合好后续施工队伍的进场,同时因承包方工期延后给发包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尤其业主方工期考核)也由承包方承担。合同范本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施工队,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发生的转包或分包,发包人视此部分的工程为发包人自己完成的施工,并将该部分工程款从承包人的合同总额中扣除,并且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所有履约保证金。4、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采取停工等手段逼迫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或增加费用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并勒令承包人在一日内复工或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没收承包人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委托其他施工企业完成未完工程,一切经济损失皆由承包人承担。5、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停工或暂时停工,对于停工或暂时停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包括费用和工期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若承包人擅自停工,在发包人书面通知后 3 天内仍无改观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不承担和补偿任何费用,同时要求银行按照履约保函支付保证金。6、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每次视情况扣罚 500-1000 元。7、承包人需以书面形式明确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经发包人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未按约定派驻相关人员,需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按合同暂定总价的 1%处以违约金。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经理在现场每少驻 1 天扣罚1000 元,缺席一次发包人召集的工程例会扣罚 500 元。8、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商定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整改,并承担费用,延误工期的,按延误工期违约金承担责任。9、承包人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整体质量要求,经整改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应承担合同暂定总价 20%的违约金,延误工期的,按延误工期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自行整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保修期内,如有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缺陷修复工作,并及时处理工程缺陷, 否则由发包人自行处理或委托处理,承包人按实际发生金额两倍从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发包人保留索赔权。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打架闹事、拖欠工资、不文明施工、野蛮管理等行为,受到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包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按50000 元/次赔偿发包人名誉损失费。12、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补齐发包人所受损失。发包人有权但不限于合同范本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中追偿承包人的违约金、损失或各种质量扣款。十一、保险1、保险的投保人、收益人为有效回避建设期风险,使发包人免受意外损失,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内(从合同生效至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在工程所在地保险公司以项目法人、发包人为受益人按照合同总价投保“一切工程责任险”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生效 14 天内提供投保保单副本给发包人,保证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期内受到意外损失时能够足额得到赔偿,如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未履行本条款,发包人有权责成承包人购买,每推迟一周处承包人罚金贰万元。2、投保险种“一切工程责任险”此保险应能满足工程建设中所发生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责任险、设备运输险、项目法人及发包人相关工程人员在工地内的意外伤害险。3、有关保险总要求a、每份保单的投保条件范围、赔偿方法等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前以书面形式经发包人、保险公司、承包人三方协商一致;b、上述保险单的时效应与建设期的时间一致;c、所投保的保险险种的受益人必须是发包人;d、动用赔偿金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批准;e、投保险种范围内发生损失,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从保险公司处办理赔款事项,保证发包人能有效地得到赔偿。十二、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预见控制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下列情况:a、火灾,地震,洪水、龙卷风、瘟疫、流行病、台风等。b、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等;战乱、暴乱、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内战等;g、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有毒炸药,或其它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d、因国家政策重大变动、项目法人原因造成的其它影响本工程进展的事件。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它义务。合同范本3、如果承包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时间发生时,应立即通知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承包人还应将他的建议通知项目法人及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包括任何合理履约替代方法。但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实施此类建议。4、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中义务的履行,则发包人、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十三 、索赔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0 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 15 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 7 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 7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果双方还有异议,待工程竣工结算时确定。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长沙市芙蓉区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五 、合同解除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不履行合约,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并视情况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并没有使承包人的有关责任也解除,承包人应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履行的职责。十六 、合同生效及其它1、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 八 份。其中正本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副本 六 份,发包人执 四 份,承包人执 二 份。4、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将复印件交付发包人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5、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员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廉洁方面或工作服务不满意的合同范本问题,请拨打投诉热线*,发包人将及时给与答复。 (以下无正文)合同范本(此页无正文)发包人:*有限公司 承包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地址:*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 2: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议附件 3:环保、安全协议附件 4: 工程安全协议附件 5: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表 7:本工程主要节点及控制计划附表 8: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 9: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的费用管理办法及表单样式附件 10:承兑领取授权委托书合同范本附 件 1: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对*安装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根据合同由承包人施工(包括由承包人负责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的所有项目。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质量保修期满后未实际投入使用的部分,质量保修期从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不少于原约定质量保修期的一半。2、质量保修期内未实际投入使用的部分,质量保修期顺延。3、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该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地下室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年;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 2 年;3)其他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 2 年;4)若在质量保修期内政府有文件延长了相应内容的质量保修期,该工程也相应延长;5)维修后维修部分的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2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按合同第十条第 2 款处理。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漏水、漏电等) ,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2 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紧急状况,事故对项目法人的生命、财产或使用造合同范本成严重威胁或影响时,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非承包人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保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5% ,发包人从结算价中扣留,质保金不计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其有效期限至质量保修期满。发 包 人 ( 公 章 ) : 承 包 人 ( 公 章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签 订 日 期 :合同范本附件 2: 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议发包人:*有限公司 承包人:* 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项目:*安装工程第二条 施工地址:*施工现场 第三条 安全环保目标 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为零; 年度轻伤负伤率3; 不发生重大机械和交通运输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出更高的安全目标,并在工程中实施。第四条 发包人安全责任1、开工前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发包人备案。3、发包人有权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4、发包人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发包人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7、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发包人电网、设备及人员安全事故,发包人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发包人有权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合同范本8、发包人在本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实行安全一票否决。9、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加强消除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疏忽或不执行发包人正确命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采取有关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第五条 承包人安全责任承包人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2、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业主和发包人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设有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两名有资质的专职安监人员,各专业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承包人指派安全经理(或安全工程师)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并参加有发包人参加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用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专门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审核合格后组织实施,并报发包人备案。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7 、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发包人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8、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合同范本9、因本工程施工区域在业主单位内,承包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业主单位有关的生产规章制度,严禁随意进入该厂生产区域,动用生产设施设备。承包人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发包人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发包人防护设施及标示。10、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汽、水源,应事先与发包人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2、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对发包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并积极配合调查。承包人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力行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承包人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承包人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承包人事故处理意见提交发包人备案。14、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24 小时内予以响应。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本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由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由发包人从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中预留合同(暂定)总额 1.5%作为安全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承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生产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生产和设备事故,扣除 50%安全保证金;(3)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 30%安全保证金;(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以及未经安全教育上岗的,每人次扣除 0.5-10%安全保证金。合同范本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发现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发包人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发包人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承包人应承担 5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6、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7、承包人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发包人的设施设备等,承包人按500 元至 10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8、承包人对发包人或业主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承包人按 1000 元至 50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10000 元至 5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10、承包人如发生上述违约所承担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决算款中扣除。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8 份,甲乙双方各执 4 份。第十四条 以下 7 项为本协议附件: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承包人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范本3、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承包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5、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6、承包人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7、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发 包 人 ( 公 章 ) : 承 包 人 ( 公 章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签 订 日 期 :合同范本附件 3: 环保、安全协议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环保法 ,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安装工程施工环保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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