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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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某某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和行为,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机制,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 2017 年对我县“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xx 政督办发20161 号)和xx 市“地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督导评估方案(xx政督办发2016 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确保地方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确保各项教育经费依法投入到位,进一步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省定的标准;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后勤服务优质化、校园文化特色化、教学管理精细化的五化建设;确保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价原则 督导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督政与督学相结合,鉴定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专项督导评价和综合性督导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督导检查与评价结果认定相结合,自检自评与上级认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内容 (一)教育地位:包括统筹规划、组织落实等 2 个二级指标, 8 个评分要素。(二)资源配置:包括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等 3 个二级指标,23个评分要素。 (三)教育管理:包括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 3 个二级指标,10个评分要素。 (四)教育发展: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等 4个二级指标,12 个评分要素。 (五)社会评价:开展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组成部门代表、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普通群众为调查对象的公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满意度情况。 四、评价办法 (一)县级自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试行 )和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各乡 (镇)、各职能部门做好自评工作,形成乡( 镇) 、部门自评报告,县政府自评报告,并建立完整、规范的自评工作业务档案(2014 年至 2016 年) ,做好迎接市级督导评估。 (二)市级评估。评估采取听、看、查、访、议等方式进行。主要听取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汇报,查阅相关业务档案资料,现场查看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走访干部、师生、家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并对照“督导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议,得出公正、客观的评估意见。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评价结果等级:市政府对县(市) 政府的评价结果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分为“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县(市)级对乡级政府的评价结果等级由县(市)级政府确定。 评价结果应用:市政府对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先进”的县(市)授予相应称号,并给予表彰;对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县(市) 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有关教育项目安排、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县(市)级分别制定对下一级政府的奖惩措施。 六、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 xx 县“ 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凌 县委副书记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江 涛 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和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胜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超杰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农科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民宗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 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马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公室: (一)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建立健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议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政府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 (二)做好县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三)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执法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促进全县开展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五)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教育局: (一)负责“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确保迎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审核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制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的规划和措施,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中职教育入学(园)率、辍学率达到指标要求。 (四)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强化对教育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预防和查处教育违法行为,杜绝学校乱收费。 (五)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组织“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安工程”的实施。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实习基地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进程。 (六)会同公安、司法、文化、卫计、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加强师德教育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监控教育质量各项指标,抓好学生养成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提高校长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及教师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政府教育督导室: (一)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定期对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三)对各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于县人民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和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和指导。 (五)对教育系统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督查、调研。 (六)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发改局: (一)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中,配合教育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 (二)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建设规划;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有关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帮助协调和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三)审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保护合理收费,制止各种乱收费。 (四)会同教育、财政、住建等部门督促检查中小学危房改造、“校舍安全”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五)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财政局: (一)确保县级财政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 50%;将足额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收益金中按 10%计提的教育资金及时足额划拨教育;确保教育费附加资金 30%用于职业教育; 将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统一发放,保障绩效工资的发放。 (二)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比例落实县级财政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 (三)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对教育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地税局: (一)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按时划拨教育局管理使用。 (二)对教育系统校办产业,按有关政策给予依法办理优惠税收政策。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统计局: (一)帮助、指导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 (二)负责向教育等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审计局: (一)对教育经费和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二)对教育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按有关要求做好教职工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对学校的教学改革,稳定教师队伍等方面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 (二)积极做好专项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三)加强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未受完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进入企业做工。在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用工制度中,把好“市场就业准入”关。严格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向企业优先推荐职业成人学校合格毕业生进入企业工作。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住建局: (一)在制定城市整体规划及区域改造计划时,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校的布局规划,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二)指导教育局搞好工程建设。 (三)协助教育局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门前的无证摊点。 (五)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监察局: (一)加强对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的监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建设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农科局: (一)协同相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的科技活动,协助培养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及学生科技能手。 (二)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各级成人教育学校和培训基地,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农业技术和科技培训。 (三)充分利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验基地。 (四)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环保局: (一)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和保护。配合教育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特别是噪音污染的治理。 (二)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国土局: (一)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优先、优惠、简化手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对侵占学校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制定以预防和控制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为主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定时间、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二)通过开展对学校卫生人员的培训,宣传指导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提高学校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学校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及管理。 (三)与县教育局建立食品安全联系制度,健全信息互通机制;适时深入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公安局: (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护校安园”行动,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二)协调学校开展好学校安全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自我防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防艾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综治保安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帮助学校维持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五)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司法局: (一)将有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指导教育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为学校的法制课、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帮助,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做好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卫计局: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学校开展好公共卫生工作,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学校卫生安全。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指定有关医疗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因健康原因申请免学、缓学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以及饮食卫生监督,督促学校不断完善卫生保健设施,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 (四)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文广体旅局: (一)各文化场馆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提倡和指导中小学生读好书、唱好歌、看好戏,组织开展健康和有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三)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四)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搞好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对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幼儿园加以扶持。支持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贯彻全民健身运动要求。 (五)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全县深化教育改革的先进典型。 (六)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民政局: (一)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给予生活、学习上必要的支持和救济。 (二)会同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县民宗局: 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如民族教育特殊扶持政策的落实,少数民族儿童少年入学及巩固等。 县扶贫开发局: (一)落实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有关扶贫政策和资金,引进扶贫资金帮扶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工作; (二)扶持、帮助家庭特别困难的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团县委: (一)配合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配合县教育局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二)会同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县妇联: (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及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齐抓共管工作,做好家长学校教育指导工作。 (二)会同教育、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 (三)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县残联: 重视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工作,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人证等提供良好服务,提供残疾儿童少年的相关数据。 乡(镇)人民政府: (一)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负责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二)维护辖区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三)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所需土地,积极改善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四)负责提供与“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数据,反映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图文资料和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报告。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 年 6 月至 8 月) 结合实际,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下达工作任务,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二)乡(镇)、部门自评(2016 年 9 月 10 月)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数据统计工作,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做好迎检准备。 (三)县级自评(2016 年 11 月 12 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xx 市 “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督导评估方案开展县级自评,形成上报相关材料并申请市级评价。抽查部分乡(镇)和重点部门的迎检工作。 (四)迎检市级评估(2017 年 2 月至 4 月) 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并解决迎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认真收集整理资料,查缺补漏,撰写汇报材料,完善迎检档案。 (五)迎接省级复核(2017 年 5 月) 市级评价为“教育先进县”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教育先进县”进行复核。县根据市级评价意见整改完善,继续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复核评估。 (六)整改完善阶段(2017 年 5 月至 12 月) 认真整改落实省复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向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交整改书面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乡( 镇)人民政府政府和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分别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评价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乡(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推进评价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组织力量做好有关表册、数据的统计、分析、核实和业务档案的建设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详实、准确。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和乡( 镇)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根据xx 市“地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督导评估方案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标准的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各成员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按照履行教育职责的指标,建立健全本单位督导评价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涉及教育的有关文件、资料,认真撰写好各职能部门 2014 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报告等材料。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各成员单位在收集资料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可向教育督导室咨询,或向其借阅样本资料作参考,务必明确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同志负责整个工作及资料管理,按照县对乡(镇)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本乡(镇)教育评价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研究教育,为教育办实事、好事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并做好现场参观、抽查的准备,确保县、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四)建立机制,长抓不懈。乡( 镇)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教育督导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建立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长效机制,把教育工作督导评价与推动现代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与“两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我县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五)请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督查室对各部门、各乡( 镇)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视察、督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请乡(镇)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将撰写的 20142016 年本乡(镇) 、本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档案资料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归类建档(同时交电子文档)。各乡(镇)、各部门交材料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交材料地点:县教育局第二办公楼四楼督导室办公室;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市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一级 指标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县自评 市复核 省评估C1.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C2.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 2C3.专项教育规划 2B1. 统筹规划C4.年度工作计划 2C5.教育目标责任奖惩机制 2C6.规划实施监测 2C7.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工作 2A1. 教 育 地 位 (15%)B2. 组织落实C8.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制度 1C9.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 2C10.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 2C11.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2C12.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2C13.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C14.教师工资水平 1C15.教育费附加征收及使用 2C16.教育费附加 30%用于职业教育 2C17.公用经费 5%用于教师培训 2C18.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 2C19.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 2B3. 经 费 投 入C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 1C2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 2C22.义务教育生均占地面积 2C23.义务教育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1C24.校舍建筑安全达标 2C25.信息化配备水平 2C26.实验室达标学校比例 2B4. 办学 条件C27.体育场地器材设备达标学校比例 2C28.生师比达标 2C29.教职工编制 1C30.专任教师学历水平 2A2. 资 源 配 置 (41%)B5. 教师 队伍C31.教师培训 1A3. 教 育 管 理 (17%)B6.政策引导C32.地方教育改革发展政策 2C33.教育审计制度 1C34.校长、教师县域交流机制 1C35.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 2C36.教育督导机构及人员配备 2C37.教育督导经费落实 3B7. 监督管理C38.教育督导结果应用 2C39.校园安全保障 2C40.学校食品卫生保障 1B8. 服务保障C41.勤工俭学制度 1C42.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2B9. 学前教育 C43.学前教育班额达标情况 1C44.义务教育巩固率 2C45.义务教育班额达标情况 1C46.义务教育县域均衡系数 2C47.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1B10. 义务教育C48.义务教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1C4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2C50.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 2B11. 高中阶段教育C5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1C52.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比例 1A4. 教 育 发 展 (17%)B12. 职业教育 C53.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 1C54.普通群众 3C55.普通教师 2A5. 社会 评价 (10%) B13. 满意度 调查C56.校长 1C57.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2C58.政府组成部门代表 2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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