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场监管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上传人:陪**** 文档编号:415357 上传时间:2018-09-0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5.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某市场监管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某某市场监管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某某市场监管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某市场监管局 2018 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 2018 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x 市场监管消 2018 x 号),结合新区实际,制订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区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xx副组长:xx成员部门: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质量监督管理处、标准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认证认可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财务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二、活动内容(一)开展“315”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广告法、 食品安全法 、 药品管理法 、 产品质量法 、 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专版专栏、电子屏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示典型案例、消费常识、宣传标语等,传递正能量,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二)召开“315”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 “315”期间,组织部分企业代表、消费者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 、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 (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三)召开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议。总结 2017 年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情况,交流维权经验做法,部署 2018 年“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 (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四)开展消费教育指导和执法检查活动。 “315”期间,组织辖区相关经营者开展消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辖区电商企业负责人,结合广告法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开展消费教育讲座;与食品检测机构、社区管理部门,在社区服务中心,共同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同构建食品安全消费防线。依法依职责开展商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等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案件线索,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辖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消费维权工作指导,约谈辖区消费维权纠纷集中出现的市场主体负责人,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督促企业自觉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妥善解决纠纷。通过开展各类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改善消费环境向好发展。 (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五)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 2017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及 2018 年“3 15”工作安排。强化内部横向沟通,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维权合力,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 (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六)开展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集贸市场的行政指导、检查工作。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大型交易网站进行走访、调研、开展行政指导,倡导网络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依法履责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规范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市场“短斤少两”欺诈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七)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对新区主流媒体发布广告适时开展监管;对虚假违法广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新区广告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八)开展无照经营治理活动。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对能够规范的,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生产经营;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涉嫌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九)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重点针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商品,品种涵盖儿童玩具、一次性卫生用纸、成品油、手机、消防器材、电线电缆、羽绒服等商品的抽样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商品质量抽检公告。 (责任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处)(十)开展认证监管检查工作。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通过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此次升级行动,全面提升新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认证认可处)(十一)开展“护老行动”民心工程活动。制定“护老行动”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培训及现场咨询活动,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处)(十二)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活动。对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开展在产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处)(十三)开展食品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315”期间,邀请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参加食品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处)(十四)开展“315”特刊媒体宣传。与 xx 时报社深度合作,在持续开办xx 消费每月宣传专栏的同时,于 3 月 15 日当天开辟“315”特刊,借助媒体发声,扩大社会影响,向社会各界传递年主题的新理念新涵义,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举措,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合理合法维权。 (责任部门: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十五)开展品质消费满意度微调查活动。联合 xx 时报社共同发起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 xx 新区品质消费满意度微调查,旨在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责任部门: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十六)开展消费维权嘉年华活动。选取人群较密集的商场或商街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嘉年华活动。通过参与游戏进行消法知识问答、寻找不文明消费行为等寓教于乐方式,调动广大消费者积极性,了解并掌握消费知识和常识,提升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维权能力。 (责任部门: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十七)参加全市“诚信服务 放心消费”示范企业颁牌活动。按照全市“诚信服务 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315”期间组织辖区获选企业参加全市颁牌活动,督促获选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服务,发挥标杆引领作用,营造健康和谐的市场秩序,推进区域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三、工作要求(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315 ”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市场监管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315 ”期间各项宣传纪念活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费维权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责任划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认真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315”各项活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15”期间,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关注消费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各分局、商务区办事处要组织成立应急小分队,负责“315 ”期间投诉举报现场处置工作。区局投诉举报中心及分局相关部门、各消协及消协分会、各相关直属机构等单位投诉热线要保持畅通,安排业务较强的人员 3 月 14 日、15 日全天候值班,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央视“3 15”晚会期间,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集中值守,依法及时处理国家三总局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 ”晚会曝光的问题,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三)联合发力,社会共治。各单位要加强维权协作,互相支持配合,跟进情况交流通报,凝聚维权合力,达成思想共识,确立统一目标,共同搞好“3 15”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投诉站、服务站、示范站的引领作用,积极参与“315 ”活动。通过多方参与共同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要注重收集总结“315 ”活动开展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注重留存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保留执法维权痕迹,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认真总结活动成果,于 3 月 16 日中午前及时将 “315”活动总结、影像资料和2018 年度 315 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通过 OA 报区局消保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