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义务PPT演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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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1,.,一个热点事件:榆林产妇坠亡事件,医院管理? 家庭伦理? 女权主义? 民间风俗? 医疗法律? ,2,.,舆论过后:调查结果,处理: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3,.,医院过错:主观上,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客观上,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 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4,.,该事件中医院是否有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1、有侵权行为 2、侵权人有过错(过失) 3、有损害事实 4、有因果关系,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责任: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患者的知情同意权,1、知情同意权的概念 2、医师告知与患者知情同意 3、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 4、患者知情同意书的法律效力 5、患者知情同意权对医院和医生提出的 要求,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是指行为人在社会行为中,特别是民事行为中,要求对对方信息的了解和知悉程度与对方对自己的了解和知悉相对称,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是否同意对方行为的权利。知情同意权分为知情和同意两部分内容,在医疗行为中,知情体现医生尊重患者权利,履行告知义务的过程,主要是向患者详细介绍病情和检查治疗的必要,和可能产生的预后等等情形;同意体现的是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在充分了解告知的内容后,授权同意医生对其行使治疗措施。,医师告知义务,医师告知义务是指医师在执行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将其诊疗的对象即患者的有关疾病诊断、治疗措施以及疾病发展和治疗措施所面临的风险向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交代的义务。,医师告知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 患者的病情 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将要采取的诊断和医疗措施 医疗风险 替代方案 实施完检查或治疗后,或出院时还应告知有关用药、饮食、活动等注意事项。,医师告知的方式,根据告知的形式可分为:口头告知书面告知 公示告知:告知的对象不具有特定性,如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医师告知的方式,按告知的内容可分为: 一般性告知 :主要是介绍医院的整体情况和可及的资源( 包括卫生技术人员的一般状况),以供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参考。就目前的治安状况还要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安全告知(防火、防盗等) 个体性告知 :这种告知主要是医护人员针对不同的患者、不同的病情而告知不同的内容。,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过程中,有了解自己的病情、医师将要采取的医疗措施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的权利。患者知情权与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是对应的,因而,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部分法律特征与患者的知情权是重合的,如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就是患者知情的内容,医务人员告知的方式就是患者知情的方式。因此医务人员告知义务是主动的,患者的知情权是被动的,只有医务人员履行好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权才可能得到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患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过程中,对于医务人员出于检查和治疗需要,而拟定要在患者身上采取的一些有创或有风险的操作或使用比较贵重的药品等,需要患者授权和同意,以便医务人员可以实施这些检查和治疗。同意权涉及的可能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或者财产权。,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充分尊重和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患者随时可以运用这个权利,注重医患沟通,掌握告知的技巧,原则: 人性的原则:在最有利于患者病情的前提下履行告知义务,充分考虑患者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选择适合的告知方式。 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医生在事实告知时,必须告知患者的真实情况,不得随意夸大病情或隐瞒病情的严重性。 以治疗上最优化方案原则进行告知。,保存告知的原始记录,书面记录书面资料是确认医疗告知行为已经履行的传统证据。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患者是否行使了知情同意权,应依据其本人(也可以是被授权的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法定签字人员)是否在告知书或病历上签字。,录音录像资料视听资料是我国诉讼法中的证据之一。只要条件允许,也可以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来记录医疗告知的全过程。如在关键科室装上摄像头。对拒不签字的患者实施录音,对伤口进行拍照等。,医法在线,谢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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