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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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第四章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王芳倩,学习目标,1.掌握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和乡村医生的概念。 2.掌握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的法律规定。 3.熟悉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的法律责任。 4.了解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的法律规定。,第一节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一、医师与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医师,5,1,2,3,4,执业医师按职称分类,一、医师与执业医师,6,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注册和执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对医师的考试与注册、执业规则、考核与培训、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7,考试类别,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8,试用期1年,试用期1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大专学历的继续工作2年 中专学历的继续工作5年,3年,毕业,3年,(二)执业医师考试的条件,9,三、执业医师注册,(一)注册管理,医师经注册后,方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注册制度,10,申请 材料,体检健康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本人照片,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所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注册程序,三、执业医师注册,11,(三)不予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1.不予注册的规定,三、执业医师注册,12,2.重新注册,执业医师法规定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准予重新注册。,(三)不予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三、执业医师注册,13,3.不予注册的规定,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三)不予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三、执业医师注册,14,4.变更注册,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手续与申请注册的手续相似,未经批准前,医师不得离开执业注册地点或超越执业类别与范围执业。,(三)不予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三、执业医师注册,15,(四)个体行医,执业医师法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三、执业医师注册,16,四、医师执业规则,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 保健方案,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 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从事医学研究、学术 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 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执业活动中,人格 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一)医师的权利,17,(二)医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四、医师执业规则,18,(三)医师的其他日常执业规则,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医师执业规则,19,(四)医师突发事件应对规则,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四、医师执业规则,20,五、医师考核与培训,医师的考核指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医师 考核,21,五、医师考核与培训,医师培训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为提高在职医师的医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而进行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方式可多种多样,它是在终身教育的理念下保证医师不断更新知识,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的重要手段。,医师 培训,22,六、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医师的行政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行政责任,其他社会人员行政责任,23,六、法律责任,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民事 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非法行医的的单位或个人应但承担当事人的医疗费、误工工资、生活补助费等损害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死者的丧葬费、医疗抚恤金等。,24,六、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刑法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25,六、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刑法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26,六、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进行 节育手术罪,27,第二节 护士执业法律制度,一、护士与护士管理法律制度,护士,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管理法律制度,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29,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护士资格 考试条件,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 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 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管理办法规定:获得高等医学院护理专业专科 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 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30,考试 内容,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1次,全国统考,护士考试报考专业分为西医护理专业和中医护理专业两类,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五个科目,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1,(二)护士执业资格注册,1.注册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2,2.首次注册,护士注册申请表,护士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拟聘用证明、临床 实践证明或技术考核合格证明,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 照片2张、健康证明,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3,3.变更注册,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4,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4.延续注册,延 续 注 册,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5,服刑期间,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四是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5.不予注册,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6,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注销注册,6.注销注册,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7,7.注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注册管理,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38,(一)护士权利,人格权,劳动报酬权,学习交流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劳动保护权,职务、职称权,三、护士的权利和义务,39,(二)护士义务,遵守法规的义务,告知义务,救助病患和尊重患者 隐私的义务,教学指导的义务,三、护士的权利和义务,40,四、医疗机构的职责,奖励职责,惩戒职责,41,五、法律责任,(一)卫生主管部门的责任,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二)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护士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落实护士待遇的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培训管理护士的责任,五、法律责任,43,(三)护士的责任,未履行规定 义务,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泄露患者隐私的。 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五、法律责任,44,(四)阻碍护士依法执业者的责任,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法律责任,45,第三节 执业药师法律制度,一、执业药师与执业药师管理法律制度,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管理 法律制度,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实施办法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办法,47,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一)执业资格考试 1.考试管理,2.考试条件,考试条件,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 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48,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药学、中药学 专业或相关专业大 专以上学历,连续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满15年。,免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 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49,(二)执业药师资格注册 1.申请注册,申请条件,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的岗位上,经执业单位同意,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50,(二)执业药师注册2.注册管理,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51,3.注册制度,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合法经营证明,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 申请注册的,还须提交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执业单位证明,健康体检表,52,3.注册制度,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健康体检表,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执业单位考核材料,再次注册,再次注册,53,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因受刑事处罚 自刑罚执行完 毕之日到申请 注册之日不满 二年的,受过取消执业 药师执业资格 处分不满二年,国家规定不宜 从事执业药师 业务的其他情 形的,3.注册制度,54,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取消执业 药师执业资格 处分,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3.注册制度,55,变更注册,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是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3.注册制度,56,三、执业药师的职责,(一)药师执业规则,执业基本准则,遵守法律规定的 规则,参与监督管理的 规则,参与临床药学工作的规则,57,(二)继续教育职责,执业药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需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医药信息,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执业药师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在证书上登记盖章,并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三、执业药师的职责,58,四、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 1.管理机构的行政责任,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应限期配备,逾期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对已在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工作,但尚未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对经过培训仍不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者,必须调离岗位。 对执业药师违反有关规定的,所在单位须如实上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分。,59,(一)行政责任 2.执业药师的行政责任,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发证机构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执业药师资格,注销注册。并对直接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四、法律责任,60,(二)刑事责任,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法律责任,61,第四节 乡村医师法律制度,一、乡村医生和乡村医生从业制度,乡村医师,乡村医生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医生。,(一)乡村医生,63,(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乡村医师从业行政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64,乡村医师从业政策支持,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65,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一)首次注册,66,(二)不予注册,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67,再次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个月申请再注册。,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三)再次注册,68,注销注册,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中止执业活动满年的。 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四)注销注册,69,(五)乡村医师执业规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70,三、乡村医师考核与培训,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考核,71,执业 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三、乡村医师考核与培训,72,四、法律责任,(一)乡村医师法律责任,执业活动中的法律责任 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 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法律责任 未经注册的法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法律责任,73,(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未培训乡村医生的法律责任 未正常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法律责任 未正常执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74,(三)阻扰乡村医生依法执业者的法律责任,寻衅滋事、阻碍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乡村医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法律责任,75,谢 谢!,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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