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 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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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 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根据 XX 市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 (X 政发201610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引导,达到金融市场秩序良好,金融风险可防可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经营做到“五严禁” ,即:严禁通过虚假承诺续贷方式让企业从民间借贷偿还贷款;严禁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严禁强制企业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其他服务;严禁采取先贷款再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或开具承兑汇票等方式虚增存贷款,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严禁与企业串通逃避资金监管,造成社会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股东及高管个人情况,督促企业规范使用信贷资金,防止企业利用信贷资金高息转贷(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 。 (二)规范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风险排查。严禁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任何形式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受托理财、合伙骗贷、暴力催债;严禁抽逃资本、虚假注资;严禁向客户直接发放贷款;严禁随意扣留客户保证金;严禁通过代客户理财、截留客户贷款等形式在账外变相收取客户保证金。对于有违规记录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银行合作禁入(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 。 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严禁公司名称和宣传使用“融资担保” 、 “贷款担保” 、 “信贷担保”等字样(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 (三)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公司评级和外部审计,建立惩戒与退出机制。严禁小额贷款公司超规定利率放贷、抽逃注册资本金、账外经营、超范围超比例发放贷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工商局) 。 (四)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规范监管。严格典当行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严禁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严禁发放信用贷款;严禁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严禁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严禁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严禁对外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 (五)规范投资公司和寄卖行经营行为。加强对无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投资咨询类公司和寄卖行的日常监管。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对现有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发现非法集资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加强对寄卖行的清理整顿和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经营或变相经营典当行业务和寄售、旧货交易的企业(门店)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 (六)规范保险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对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兼业机构等的行业管理,严禁保险机构销售误导;严禁以假冒保险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活动;严禁伪造或者变造保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驻市保险机构) 。(七)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全面加强民间借贷监管,对居民之间、居民与非金融企业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建立民间借贷登记制度,鼓励引导民间借贷到金融管理部门登记。建立民间借贷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对各重点行业民间借贷风险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禁民间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逃废债务、恶意转移资产。各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中介机构等应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要求,对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的行为进行彻查,严禁从业人员充当资金中介或参与民间借贷,违者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商务局) 。 (八)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严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建立资金池开展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财政局) 。(九)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投融资广告发布行为。引导企业合理扩大生产规模和投资,做好资金管理,避免短贷长用、挪用贷款资金,避免高息借款。严禁企业通过各类关联交易和不合理支出行为逃废金融机构债务;严禁将银行信贷资金进行高利转贷;严禁销售承诺理财收益的预付消费卡或理财卡;严禁以旅游或养老等项目名义通过理财收益、定期返息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银监办) 。 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络等媒体涉及投融资类非法广告的清理整顿,严禁发布非法投融资广告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 加强对直接邮递广告、短信等媒体和其他广告平台涉及投融资类非法广告的清理整顿,严禁发布非法投融资广告信息(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 (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鼓励民间资本成立 民间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合法规范的平台为本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政策导向的实体经济领域,通过混合所有制等模式参与国企改革。鼓励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组成互助合作组织,委托专门管理机构,为组织内各成员单位在银行贷款提供短期资金(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 。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推进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风险监测和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抽调精干人员,系统深入排查金融活动的薄弱环节和民间借贷风险隐患,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要引导借贷双方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和解,或通过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途径依法处理。对资金链发生断裂的企业,要采取措施引导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降低债务成本,增强企业自主造血能力。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对于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强制退出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度高、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支持和信贷政策的企业,在续贷方面适当简化还旧借新手续,提高资金周转率。 (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平台建设,对民间借贷信用信息和分散在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推动非银行信用信息和银行信用信息整合与共享,防范民间借贷和银行信贷风险。 (六)加强金融风险知识宣传。宣传部门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慎用民间借贷,远离非法集资。要加强舆论引导,审慎报道金融风险事件,对不实传闻和报道,要及时回应澄清,防止恶意炒作。 (七)建立金融风险监管问责制度。市政府将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纳入对行业主管部门及领导干部履责挂钩考核,对工作失职、监督管理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 四、相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组织专业人员 和技术骨干,依据监管职责,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并形成排查报告。排查报告应包含基本情况、工作方法、存在问题、问题处理与建议,有详细事例和数据,于 201x 年 x 月 xx 日前报送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邮箱:XXXXXXX163.com。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15 年 7 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打击处置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社会反映良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二)工作原则。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 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一)P2P 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1.P2P 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3.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 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二)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三)第三方支付业务。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 POS 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四)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一)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 、 “交易中心” 、 “金融” 、 “资产管理” 、 “理财” 、 “基金” 、 “基金管理” 、“投资管理” 、 “财富管理” 、 “股权投资基金” 、 “网贷” 、“网络借贷” 、 “P2P”、 “股权众筹” 、 “互联网保险” 、 “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 ,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二)强化资金监测。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三)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四)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评估认定,并将结果移交相关部门作为惩处依据。(五)加强内控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六)用好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四、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一)部门统筹。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工商总局根据各自部门职责、 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成立分领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对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的认定标准,对分领域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划分界限作为整治依据,督促各地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二)属地组织。各省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落实整治方案领导小组(以下称地方领导小组) ,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报备。各地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区、市)金融办(局)或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地区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同时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条块结合。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工商总局会同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金融管理部门与工商总局共同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中央宣传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中央维稳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规则,实施必要的自律惩戒,建立举报制度,做好风险预警。(四)共同负责。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全面掌握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情况。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金融管理部门省级派驻机构与省(区、市)金融办(局)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担分领域整治任务。对于产品、业务交叉嵌套,需要综合全流程业务信息以认定业务本质属性的,相关部门应建立数据交换和业务实质认定机制,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由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并提出整治意见,必要时组成联合小组进行整治。整治过程中相关牵头部门确有需要获取从业机构账户数据的,经过法定程序后给予必要的账户查询便利。五、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一)开展摸底排查。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2016 年 5 月 15 日前向领导小组报备。同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情况进行清查。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合作,互通汇总摸查情况,金融管理部门予以积极支持。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马上报告相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完善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此项工作于 2016 年 7 月底前完成。(二)实施清理整顿。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并监督从业机构落实整改要求。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专项整治不改变、不替代非法集资和非法交易场所的现行处置制度安排。此项工作于 2016 年 11月底前完成。(三)督查和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地方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自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督查和中期评估,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应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建立问责机制。此项工作同步于 2016 年 11月底前完成。(四)验收和总结。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形成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整治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 2017 年 1 月底前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此项工作于2017 年 3 月底前完成。六、做好组织保障,建设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抓紧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始终。(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各类创新业务,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和监管规则。立足实践,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抓紧明确跨界、交叉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穿透式”监管规则。(二)加强风险监测。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集中登记制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依靠对账户的严格管理和对资金的集中监测,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有效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征信机构的监管,使征信为互联网金融活动提供更好的支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扩展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提高安全监控能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三)完善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开展风险教育,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以案说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人关切和诉求。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习近平同志的铿锵之音,响彻在人民大会堂,回荡在辽阔的神州大地,感染、激励着每一名共产党员。(一)活动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有着坚实的理论支撑、深厚的实践基础和全体人民发自内心的真挚认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为我们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 ,树牢“四个自信” ,忠诚捍卫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党的领袖习近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两个责任” ,为进一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三)活动内容一、忠诚捍卫党的领袖习近平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沉着和勇气,挑起了大国领袖的重担,成为领导这场伟大斗争的全党核心和扛鼎巨擘。党的十八大后,从出台八项规定,到巡视派驻、机制创新、法规建设步步扎紧制度笼子,再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鲜明态度正风肃纪, “从来就没有铁帽子王” “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 13 亿人民” , “打虎” “拍蝇” “猎狐”无禁区、全覆盖,一路所向披靡,势如破竹,始终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推进治贪反腐。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久久为功、步步为营的韧劲,营造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海晏河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反腐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 ,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 ,也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 ,我们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亲肩重难、直面挑战,对党政军多个领域的改革都亲自挂帅、亲任一把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成立,到今年 7 月 19 日已经召开 37 次会议,每次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各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立,正以越来越快的步伐、越来越实的脚印,进入“施工高峰期”和“收获期” ,在这个伟大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先之劳之、率先垂范,掌舵“中华号”巨轮劈波斩浪、扬帆远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他亲自定夺、组织到古田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引领军队在“思想建党、政治建军”上正本清源、找回初心;亲自主持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重塑军队组织形态,调整领导指挥体制,优化军事力量体系,使人民军队脱胎换骨、焕然一新,被外电称为“破天荒之举” ;亲自上海岛、踏边关、走戈壁,上战舰、进战车、登战机,入班排、看哨所、去前沿,每到一个地方必视察驻地部队,每年全国“两会”必到解放军代表团共议国事军情。习近平总书记忧军爱军的真挚情怀和强军兴军的殷殷嘱托,是时代的号角和催征的战鼓,汇聚成全军将士备战打仗的磅礴力量。今天,一个新时代的中国梦又一次“光芒四射” 、又一次“喷薄欲出” 。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坚强领导,有深得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衷心拥戴的领袖习近平,在不久的未来,中国梦一定会善作善成、梦想成真!二、 “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大成就: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断脱贫,贫困县数量不断减少,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明显得到解决或改善;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进入到发展的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决胜阶段的良好开局。全面深化改革:朝着纵深多点方向深入推进。五年来,党中央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主要领域“四梁八柱”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形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迈出实质性步伐;简政放权的“自我革命”取得实质性进展,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2013 年以来,共有600 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被取消和下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3 的改革目标提前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被彻底终结;放管结合,服务不断优化,政府与市场互补关系得到进一步协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商事制度改革、 “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负面清单管理的外商投资监管体制改革普遍推行,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央企薪酬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价格机制改革等重要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财税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稳步开展,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发展的新动力体系正在形成,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依法治国:显著增强党的领导及治国能力。五年来,党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一系列重大举措密集出台。在科学立法方面,共制定或修改法律 48 部、行 zd 规 42 部、地方性法规 2926 部、规章 3162 部,修订法律 57 部、行 zd规 130 部,启动编纂民法典,颁布和出台了民法总则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在严格执法方面,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结合“放管服”改革,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基本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法治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正在形成,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体制改革路径清晰、落实有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彰显,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稳步落实,司法职权配置进一步优化,巡回法庭、跨区域检察院成效显著,司法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人财物统一管理更加明确,废止了劳教制度,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守法建设不断深化落实,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并落实,诚信奖惩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更加普遍化、规范化,法治力量进一步彰显,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和群众基础。五年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作风建设上突破,净化政治生态、规范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为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中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中央巡视完成了对中央及地方国有骨干企业、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增强了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了党的纪律建设,有效遏制了腐败势头的蔓延,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人民群众给予了很高评价。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使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三、永远跟党走永远跟党走,是中国人民历经 28 年的英勇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共产党在民不聊生、破败不堪的旧中国诞生,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利益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无数中国共产党人为了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带领中国人民奋力抵抗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犯,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道出了亿万人民的心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永远跟党走,就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 “革命理想高于天” 。每个党员入党时都曾举起拳头面向党旗庄严宣誓“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共产主义就是我们党的远大理想。为了这个理想,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英勇奋斗,成千上万有志之士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献出了宝贵生命。但在今天有的党员干部却对理想信念产生动摇,走上了贪污腐败的犯罪道路。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 。每个党员就必须在理想信念上坚定不移,无论环境、条件和职务如何变化,都要做到不忘根本、不忘初心、不忘党恩、不忘入党誓言,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的人,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对党和人民忠诚融入血液、浸入骨髓,时刻不忘对党和人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永远跟党走,就要听从党的召唤不走样。党员就要坚决听党的话,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与党同心同德,在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在党发出各项号召时,要积极响应,率先走在群众的前面;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落到实处;在对待个人工作和职务安排上,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党叫干啥就干啥,党叫干啥就干好啥,不计个人得失,不向组织讨价还价,不给组织添麻烦;在党安排布置急难险重任务时,要挺身而出,勇挑重担,不畏艰险,多做贡献。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在党兴党,是每个共产党人的职责所在。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更不能消极怠工。8900多万党员应当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坚持实干,力戒空谈,不怕吃苦,无私奉献。永远跟党走,就要行有所止不迷向。当前,每个党员面临新的“赶考” ,务必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首先要严守廉洁底线,拒贪防变,努力做一个为人清爽、做事清廉、为官清正的人民公仆。二要清清爽爽生活,注重个人生活小节,约束日常“小爱好” ,自觉培养健康高尚的嗜好,积极追求纯洁向上的生活情趣。三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党的立场,坚持原则,慎言慎行,不说损害党的威信的话,不做损害党的利益的事。四要上紧作风发条,紧握法纪戒尺,严守廉政从政准则,凡利禄名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任何时候都能挺得起脊梁、经得起考验,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四、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章规定了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并赋予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神圣使命。一个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 ,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旗帜就是引领,这种引领既要体现在思想觉悟上,更要体现在言行举止上,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1、严思想树立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思想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开关” ,是行动的先导。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党内教育,目的就是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 ,筑牢思想之“魂” ,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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