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应知应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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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应知应会,怎样更好的保护自己2016.08,杀菌,消毒等的概念。什么是生物安全?怎么样分级?检验科预防院内感染制度。检验科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制度。检验科生物安全应急处理措施。检验科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工作制度。,灭菌、消毒、杀菌的概念,杀菌:是指杀灭物体中的致病菌,物体中还含有芽孢、嗜热菌等非致病菌。杀菌与灭菌的区别在于此。灭菌:是指把物体上所有的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在内)全部杀死的方法,通常用物理方法来达到灭菌的目的。消毒:是指杀死物体表面病原微生物、但不一定能杀死细菌芽孢的方法。通常用化学的方法来达到消毒的作用。用于消毒的化学药物叫做消毒剂。灭活:物质表面或内部所有微生物和芽孢;高效消毒是指灭活所有微生物,但不包括芽孢士灭活。,什么是生物安全?,生物安全是对人类有生物危(Biohazard)定义为:生物性的传染媒介通过直接感染或间接破坏环境而导致对人类、动物或者植物的真实或者潜在的危险。“实验室生物安全”一词用来描述那些用以防止发生病原体或毒素无意中暴露及意外释放的防护原则、技术以及实践。,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分级,实验室安全:世界通用生物安全水平标准是由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和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建立的。根据操作不同危险度等级微生物所需的实验室设计特点、建筑构造、防护设施、仪器、操作以及操作程序,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水平可以分为基础实验室-一级生物安全水平、基础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水平、防护实验室-三级生物安全水平和最高防护实验室-四级生物安全水平。生物危险标志:,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分级,BSL-1已知的所有特性都已清楚并且已证明不会导致疾病代表病原体:麻疹病毒、腮腺炎病毒BSL-2一些已知的程度危险性的并且与人类某些常见疾病相关的物质代表病原体:流感病毒BSL-3通过呼吸传染鼠疫杆菌使人们致病或者有生命危险可能的物质代表病原体:炭疽芽孢杆菌、鼠疫杆菌、结核分枝杆菌、狂犬病毒BSL-4极高危险性并且可以致命的有毒物质代表病原体: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拉沙病毒,检验科预防院内感染制度,1、工作人员工作时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穿戴操作正确,防止交叉污染。如对“非典”、“猪链”“禽流感”等疑似病人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采血后对手和用品进行消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五个一),压脉带经84消毒液侵泡两小时后方可再用;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进行操作前洗手或消毒。检验人员每次接触发热、咳嗽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侵泡或擦试13分钟,采血后对用品、采血台、地面、空气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3、无菌物品如棉签、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碘酊、洒精标明品名、浓度、更换时间,容器在规定时间内高压消毒。4、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注射器用后按针、针筒、活塞分别消毒后交供应室;损坏的玻璃容器应充分消毒后砸碎运至医院指定的垃圾站。5、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6、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8、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细菌室不能保存质控标准菌株以外的毒株、菌株,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检验科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制度,1、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防止医疗废弃物传播疾病,(分三类:生活垃圾、感染类医疗垃圾、锐器损伤性垃圾)。2、医疗废物根据锐器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一般医疗废物分别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而且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3、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不得露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对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定期消毒和清洁。4、医疗废物就近集中处置,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前就地消毒。5、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6、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7、对违反制度引起医疗废物丢失、洒落等必须及时上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废弃物处理制度,1目的保证实验室废弃物能被有效、安全地处置,防止浪费或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样、检验分析和实验室日常管理中所产生的废弃物。3管理制度3.1对一般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3.1.1对下列废液不能互相混合:过氧化物与有机物;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铵盐、挥发性胺与碱。3.1.2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应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3.1.3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操作,并应尽快处理。3.1.4采血针、注射器在用完以后,应立即抽吸1:20的84消毒液,并将针头和注射器分别浸泡在1:25的84消毒液中60分钟以上;标本管、吸头、加样板等感染性废物应用1:25的84消毒液浸泡60分钟以上后分类装入黄色塑料袋交指定部门,并作好登记。3.1.5工作中用的棉签、棉球、纱布、手套等应消毒后装入黄色塑料袋交指定部门。3.1.6试验台面、加样器等应用1:25的84消毒液擦拭后并用清水清洁,以免消毒液腐蚀台面等。3.2对一些无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3.2.1对含汞废液,因其毒性大,经微生物等的作用后,会变成毒性更大的有机汞。因此,处理时必须做到充分安全,可用硫化物共沉淀法、活性炭吸附。,检验科生物污染物处理制度,1目的防止生物污染物对检验科实验室和环境造成污染,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正确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污染物的处理。2职责2.1检验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生物污染物处理的管理。2.2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检验科实验室清洁工作。2.3检验科工人负责实验室生物污染物的收集、转运和处理。3工作程序3.1实验污染物处理3.1.1各专业小组实验室在实验操作前,由检验科工人在专用废物缸内套上黄色塑料袋,加上半缸1:25的84消毒液。3.1.2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实验时将使用后的吸嘴、试管塞、尖底离心管等实验用品分类丢入废液缸中浸泡。3.1.3实验结束后检验科工人将由1:25的84消毒液浸泡过的实验垃圾统一收集,送医院垃圾站焚烧。3.1.4手套、帽子、口罩等消耗品单独收集送医院垃圾站焚烧。3.2废弃标本处理3.2.1血清、血浆、体液、分泌物等废弃标本,由检验科工人用1:25的84消毒液处理后送医院垃圾处理站焚烧理。3.2.2细菌实验室在实验结束后,依照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被高毒力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处理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用的平皿和试管必须使用胶带密封,再压力蒸汽灭菌后进行处理或焚化处理。,检验科生物污染物处理制度,3.3医疗垃圾的处理3.3.1注射器用后按针、针筒、活塞分别消毒后交供应室(医院专门从事医疗垃圾的工人负责收集、运送)。3.3.2可燃浇污物应放于感染科附近的焚烧炉旁,由专人焚烧。由医院从事医疗垃圾的工人负责收集、运送。3.3.3损坏的玻璃容器应充分消毒后(不能有血迹),砸碎运至医院指定的垃圾站(住院大楼后侧)。由医院专门从事医疗垃圾的工人负责收集、运送。3.4检验器材先进行消毒、然后清洗,消毒时间和消毒液用量要足。3.5大、小便标本先进行消毒后处理,血液、体液及其它标本按科室规定保存期限后消毒处理。3.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3.7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3.8其他办公垃圾单独送医院垃圾站统一处理。由医院专门从事医疗垃圾的工人负责收集、运送。3.10在生物污染物处理记录本上详细记录。,检验科生物安全应急处理措施,1、目的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为减少涉及潜在传染性材料、化学品或有害物质的不利作用和事件的发生,提供实验室内可能遇到与危险相适应的紧急医学处理措施,特制定本规程。2、使用范围本规定使用于各科所有实验室。3、具体内容3.1少量的样本溅泼在工作台面或地面时,用卫生纸吸干,再用以0.5%次氯酸钠或过氧乙酸覆盖1小时后洗去。3.2标本离心时试管破裂,应戴手套,用镊子将试管碎片夹出,放入锐气盒里。离心机内塑料套管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4小时;用2%戊二醛擦拭离心机,半小时后用清水擦净。3.3手和足被样本本污染时,以0.2%过氧乙酸洗涤消毒;污染工作服应立即更换,高压灭菌。3.4被大量烈性传染病的病原菌污染时,立即封闭现场,消毒处理,同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及省CDC作响应处理。,3.5误服微生物悬液者,立即用含漱,洗胃,催吐等方式处理;若标本溅入或接触到皮肤上,立即用0.2%过氧乙酸浸泡消毒;溅入眼中者,以无菌生理盐水冲洗后,每隔1小时用抗生素眼药水滴眼。视具体情况作针对性的处理。3.6被针刺、刀割或其他形式的割伤,致伤口与标本直接接触,或者带病毒样本碰到皮肤,应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清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给予必要的预防和相应的抗生素处理,同时对标本进行相关的病原菌检测。对于毒性较强的病原体感染,必须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根据不同病原体感染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治疗应急措施,并予以较详细的登记。,3.7腐蚀物品大量溅泼于人身上、应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如溅泼在工作台面或地面上,应及时冲洗台面或地面,执行者应佩带个人防护用品。3.8易燃品引起火灾应使用CO2灭火机灭火,切断电源,除救火外,其他人员按安全线路撤离,同时报警寻求消防部门援助。3.9水银温度计断裂,用毛细管吸走水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处理。3.10化学品进入眼睛的处理。3.10.1必须立即紧急处理,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球,并送眼科医生处理。3.10.2可用一次性吸管吸生理盐水或使用洗眼装置冲洗眼睛,冲水时要将两眼张开,一面冲水一面转动眼球至少15分钟,越早将药品清洗出来,眼睛受害程度越小。3.11吸入有毒物蒸气的处理。在实验室中如呼吸到有毒蒸气时,可能会感觉到头昏目眩,甚至昏倒。此时应迅速离开实验室,到室外空气流通处休息。对昏倒的患者其处理办法为:,3.11.1将患者迅速抬到室外空气流通处;3.11.2解开患者的钮扣、领带等衣物束缚,平躺通风处;3.11.3如果呼吸微弱或已消失则要赶快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通知相关科室医生。3.12化学灼伤的处理任何化学药品(不论水溶性与否),当溅落在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用肥皂清洗。当落在皮肤上的药品属强酸或强碱时则立刻用大量冷水清洗,如大量药品喷洒到全身,则应马上除去衣物并冲水浴。3.13衣服着火时紧急处理3.13.1不可奔跑3.13.2用防火毯或实验衣包裹身体灭火3.13.3可在较大空地上翻滚以便灭火3.13.4用安全淋洗设备冲洗或用灭火器灭火3.14触电时紧急处理3.14.1症状较轻者:即神智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可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3.14.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将伤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3.14.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3.14.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2比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2次,心脏按压1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也应按2比15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3.14.5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3.14.6以上情况(3.14.2-3.14.5),均需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及时处理。3.15遇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视建筑物或实验室遭破坏程度,隔离污染区和污染源,有效消毒、疏散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检验科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工作制度,1.目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旨在维护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等病。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工作人员(检验人员、实习生、进修生、工友)在工作期间从事各项操作时职业暴露的预防和暴露后的处理。3职责:(1)由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包括对职工、工友、实习生的宣传、指导,急救药箱的准备等,科主任负责督查。(2)全科人员必须按本制度遵照执行。,4工作程序:(1)防止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工作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一切操作均应参照检验科生物防护制度执行。工友在处理污染标本时,要防止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身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围裙。工作人员如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工作人员在进行采血、离心、洗涤等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试管、玻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使用后的注射器针头放人锐器消毒盒消毒,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具体可参照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关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的暂行规定。,(2)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发生针刺伤后,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伤口冲洗后再用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主任,并填写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医疗锐器伤登记表,院感科接到报告后,协同科主任进行职业暴露情况评估并指导处理。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暴露者的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取患者及职业暴露者的血液进行检查。根据暴露情况,院感科按照相关传染病预防要求提出处理建议。如暴露源病毒为艾滋病病毒,应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小时。具体预防用药方案按暴露级别而定。如暴露源病毒为乙肝病毒,应进行预防接种,在24小时内先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间隔半月以上再接种乙肝疫苗三针。如暴露者乙肝表面抗体阳性,只需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即可。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治疗费用统一由院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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