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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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知识,制作:方绍曾fangshaozeng,为了保护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在我国,由于各种安全设备的不合格,以及使用过程中的不当,发生的事故也不少。为此,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这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定:一方面对于生产安全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厂家)来说,要保证安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出合格的安全设备。作为生产安全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厂家有责任提供合格的产品。如果由于安全设备的设计或者制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导致事故发生,将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这在法律中是第一次对生产厂家提出了要求。厂家也有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于使用安全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单位)来说,要做到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单位对安全设备,从安装开始到投入使用、进行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每一步都要按照标准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另外,安全设备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硬件,保证安全设备的安全、可靠,是从源头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转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这是保证安全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安全设备不同于一般设备,专业性较强,对其维护、保养和检测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国家对安全设备的检测有严格的规定,对从事安全设备检测的厂家实行资格审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有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门人员,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应当定期将有关安全设备送到有检测资格的厂家进行检测,确有困难不能到厂家进行检测的,应当聘请有检测资格的厂家派员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责任,做到维护、保养、检测必须要有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这是落实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也是保证维护、保养、检测效果的重要提前。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没有记录、没有有关人员签字,极易造成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该维护的,没有维护,该保养的没有保养,该定期检测的,没有定期检测,安全设备带病运转。另外,作好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也是事故发生后,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设备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就是保证生产过程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造成企业生产不安全的因素主要是“人一设备”这一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如设备的防护装置不完整,设备结构不安全,存在缺陷;违反操作规程、超负荷使用设备,劳动组织不合理;设备维护管理不善等等。所以,必须在设备一生全过程中考虑安全问题,进行安全管理。设备设计、制造时需全面考虑各种安全装置,并确保装置的功能和质量;在进行工艺布置和设备安装时不仅要考虑安全上的合理性,更重要的要考虑生产技术上的安全性;定期对设备尤其是功能动力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和试验;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第一章基本概念,第一节施工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行安全管理施工机械设备包含特种施工设备场内机动车辆和普通(常用)施工设备三大类。1.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电梯、提升架、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其它施工设备。2.场内机动车辆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3.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除特种施工设备和场内机动车辆以外的施工、生产、加工、运输、制造等设备。,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容器及运输工具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本身应该是安全产品,否则很容易造成事故。保证这些设备和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可靠,是从源头抓好安全生产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各单位应明确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各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将安全操作规程印发至每一个驾驶及操作人员,并督促其严格执行。,设备采购、租赁的安全要求:一、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二、设备采购前,应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并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选择采购;三、设备到货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四、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为每一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1.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纪录;3.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纪录;4.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纪录。五、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六、租赁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赁。严禁租赁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七、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有关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有效证明。,施工设备的运行:一、特种设备和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操作认证资格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范,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二、机械设备必须设置定置的安全操作规程。三、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装置。四、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位置,场地应确保安全。对设备进行安拆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五、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应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六、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七、设备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才可出勤或运转;不得在存在事故隐患的场所作业和停放。,设备的拆装、大修或改造:一、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向当地技术监管部门申报;安装后,必须由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二、设备的安装(拆除)、大修和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三、安装(拆除)、大修和改造应如实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详细说明。四、对于国家强制技术标准有要求的设备,必须由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方可投入使用。,许多施工机械设备及加工机械设备的传动与转动部件的部分甚至全部裸露在外,人体某部分只要接触这些裸露的运动部件就会受到伤害。为防止这类发生频率很高的事故发生,必须安装钢防护罩将运行部件的裸露部分全部罩住,或设置防护挡板,或设置安全防护栏杆,以阻止人体进入危险区。应注意以下几点:1防护网罩结构与布局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即可能引起致伤危险的空间区域。2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由钢丝编织或钢筋焊接而成。3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边长即开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注:这里安全距离,是指网罩与运动中的部件的最近距离)1)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的,其网眼边长应小于6.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mm;2)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网眼边长应小于12.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92mm;3)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网眼边长应小于20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35mm;4)为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网眼边长应小于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460mm;5)为防止足尖误通过而造成的伤害时,防护罩底部与地面(或站立台面)的间隙应小于76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50mm。防护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在一般情况下防护罩应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且应拆、装方便,便于设备的检查与维修。防护罩必须有固定措施,使防护罩装上后不得被随意挪移。,强制性标准: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答、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第二节特种设备管理,一、设备的安装(拆除)管理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关资料的申报、备案。安装完毕后,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按相关要求进行调试,并委托经省一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二、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1.审核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2.审核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3.根据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4.对建筑工地机械的零部件及辅助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5.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及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6.安装前,认真检查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的技术状况,及时检修,确保完好。7.保证起升力矩限制器、起升限位、行走限位、防撞器、变幅限位等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三、承担机械安拆或实施作业的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依据工程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状况条件等,编制完整周密的机械安拆或作业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审核、备案。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凡因故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进行。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不安全行为。四、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难度高、工艺复杂的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和大型设备、构件等吊装施工作业的关键节点,各施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协调,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拆除、吊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确保每一环节的施工规范、操作安全。,五、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先对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行走机构单独调试,确保安全防护装置有效、电控系统正常;然后联动试车,保证各机构运转正常。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六、申报与资料提供,一、设备安装前十日内安拆施工单位须持下列资料报检(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备案,向地方质检部门告知):1.单位名称2.许可证书号及联系方式3.使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4.施工项目5.拟施工的起重机械6.监督检验证书号7.型式试验证书号8.施工地点9.施工方案10.施工日期11.持证作业人员名单等。,(二)机械拆除时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备案):1.拆除计划书(含安全协议);2.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须有拆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3.作业人员名单;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安全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5.现场安全监控组织机构和人员值班表;6.预计拆除完成日期。,七、检测时被检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安全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2.被检机械相关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基础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要求);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记录(需有安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签字);4.设备使用说明书;5.检测申报表。八、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注册登记,取得使用证后方能使用。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使用单位应向检验单位办理定期检验手续,并在10日内将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报市一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检验单位提出的问题,使用单位必须及时整改。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九、检验检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对已注册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其中设备整体注册复验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装置的检验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使用前,经省一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新设备首次启用的;2.经大修、改造的;3.超过检验周期的;4.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5.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6.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第三节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进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且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课时。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使特种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不准带病进行或超荷载运行。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应根据施工生产实际,制定实施相应的防倾翻、防坠落、防火、防爆、防泄漏的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营救装备和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安全检查1.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2)吊钩有无损伤;(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2每周检查项目:(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紧急报警装置等;(2)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3)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4)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3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2)轨道的安全状况;(3)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按照局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1.记录事故由设备所在单位自行处理,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由事故单位保存完整(处理结果上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备案)。2.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上报局。3.重大事故的快报时间不超过4小时。4.特大事故的快报时间不超过1小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2.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4.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5.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6.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索具、吊具安全使用;7.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定期演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说明;2.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3.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日常维护保养记录;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使用登记证明。,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物资设备处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局的相关规定,依规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使用、检验检测实施监督管理,严禁无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或个人在我局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活动;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行为;严厉查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强化监督,严格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第二章设备安全,一、起重设备分类:1轻小起重设备轻小型起重设备一般只有一个升降机构,常见的有千斤顶、电动或手拉葫芦、绞车、滑车等。有的电动葫芦配有可以沿单轨运动的运行机构2升降机常见的升降机有垂直升降机、电梯等。它虽然也只有一个升降机构,但由于配有完善的安全装置及其他附属装置,其复杂程度是轻小起重设备不能比拟的,故列为单独一类。3起重机起重机是指除了起升机构以外还有其他运动机构的起重设备。根据水平运动形式的不同,分为桥架类型起重机和臂架类型起重机两大类别。此外,还有桥架与臂架类型综合的起重机,例如,在装卸桥上装有可旋转臂架的起重机,在冶金桥式起重机上装有可旋转小车等。,(1)桥架类型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绳索起重机(2)臂架类型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二、起重机的组成1.驱动装置2.工作机构(1)起升机构(2)运行机构(3)变幅机构(4)旋转机构3.取物装置4.金属结构5.控制操纵系统,三、机械的组成规律与机械的状态,起重作业属于特殊作业,起重机械属于危险设备1吊物具有很高的势能被搬运的物料个大体重(一般物料均上吨重)、种类繁多、形态各异(包括成件、散料、液体、固液混合等物料),起重搬运过程是重物在高空中的悬吊2起重作业是多种运动的组合四大机构组成多维运动,体形高大金属结构的整体移动,大量结构复杂、形状不一、运动各异。速度多变的可动零部件,形成起重机械的危险点多且分散的特点,给安全防护增加难度。,3作业范围大金属结构横跨车间或作业场地,高居其他设备、设施和施工人群之上,起重机带载可以部分或整体在较大范围内移动运行,使危险的影响范围加大。,4多人配合的群体作业起重作业的程序是地面司索工捆绑吊物、挂钩;起重司机操纵起重机将物料吊起,按地面指挥,通过空间运行,将吊物放到指定位置摘钩、卸料。每一次吊运循环,都必须是多人合作完成,无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发生意外。,5作业条件复杂多变在车间内,地面设备多,人员集中;在室外,受气候、气象条件和场地限制的影响,特别是流动式起重机还涉及地形和周围环境等多因素的影响。,总之,重物在空间的吊运、起重机的多机构组合运动、庞大金属结构整机移动性,以及大范围、多环节的群体运作,使起重作业的安全问题尤其突出。,第一节设备安全一、基本规定1.设备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设计图纸、安装及维修使用说明书、适用的安全技术规范等资料,并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2.设备安装必须按设计图纸、说明书施工,未经有关设计制造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3.设备安装的基础必须稳固,装配、焊接、起重、配管、隔热,防腐和电气装置及配线等,必须分别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设备转动、传动的裸露部分,必须安设防护装置。各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机座必须牢固。放置移动式设备时,场地应平整结实,防止移动和倾倒。,5.各种机械监测仪表(如电压、电流、压力、温度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各种限制的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必须齐全、配套、灵敏可靠。6.埋设的电缆应埋深0.5m1.0m,车辆通行地区应穿管保护,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架空敷设的电缆,应支绑牢固,其高度不低于2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不低于5m。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在大量蒸汽及粉尘的场所,应满足密封,防尘和防潮要求。7.连接电动机械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动机械设备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和部件,否则必须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机电设备安装完工,在交付使用前应按规定作试运转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二、设备运行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操作设备的构造、原理,熟悉其性能、规格、保养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设备开动前,应检查基础是否牢固;润滑系统,制动器、离合器是否灵敏、可靠等,确认良好后,方可启动。联动机械,应有明确的联系信号。3.设备运行时,如遇异常情况,应停车检查,在特殊情况下,操作者可采取紧急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设备上除规定的座位、走道外,其它部位不得坐立。4.施工设备在运转时,不得以手触摸转动或传动部分,更不得在运转中进行润滑或修理。,5.施工设备不得超铭牌规定的技术要求运行,不准“带病工作”。停机时及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工作。6.移动式机械的电缆应有转收装置,不得随意放在地面上拖拉,以免损坏绝缘。人工移动电缆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7.机械如在高压线下进行工作或通过时,其最高点与高压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各8.种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加锁关闭,并挂有“禁止合闸”或“有人工作”标志。9.大型机电设备的运行,应实行机长负责制。,第二节砂石料生产系统,砂石料生产机械安装应基础坚固、稳定性好;基础各部位连接螺栓紧固可靠,不得松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破碎机械的润滑站、液压站、操作室应配备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一、破碎机械进料口部位采用机动车辆进料时,必须设置进料平台,平台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础牢固,稳定。2.平整,不积水,不应有横坡。3.宽度:不宜小于运料车辆宽度的1.5倍,并符合施工车辆倒车、会车的要求。4.长度:不宜小于运料车辆长度的2.5倍,并符合施工车辆倒车、会车的要求。5.平台与进料口连接处必须设置混凝土安全埂,其高度以20cm30cm为宜,宽度不小于30cm,长度不小于进料口宽度。,二、破碎机械进料口边缘除机动车辆进料侧外,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5m的走道,走道内外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小于1.2m。1.进料口处需设立人工处理卡石及超径石的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应符合以下要求:1)满铺、牢固。2)长度应不小于1.0m,宽度不小于0.8m,并和走道相接。3)周围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于1.2m。2.对于颚式破碎机,应在碎石轧料槽上面设防护罩,以防碎石崩出伤人。3.破碎机械的进料口和出料口宜设置相应的喷水等降尘装置。4.破碎机的进料平台、控制室、出料口等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5m的人行通道或扶梯,通道临空面应设置防护栏杆。5.破碎机不允许带负荷起动;进料应均匀;进料前应对原材料检查处理,避免超径石料或金属物件带入进料口。运行时禁止往轴承内注油,禁止直接用手从料腔内取石块。因物件阻塞造成故障停机,应立即关闭破碎机,待物件清除干净后再行起动。,三、筛分机械1.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1)筛分楼应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2)各层设备设有可靠的指示灯等联动的启动、运行、停机、故障联系信号。3)裸露的传动装置设置孔口尺寸不大于30mm30mm、装拆方便的钢筋网或钢板防护罩。4)设备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5)筛分设备前应设置检修平台。6)筛分设备各层之间应设有至少一个以上钢扶梯或混凝土楼梯。7)平台、通道临空高度大于2m时应设置防护栏杆。2.在筛分楼的进料口、振动筛等部位,宜设置洒水等降尘设施。3.筛分系统作业场所,应设有隔音值班室,室内噪声不大于75dB(A)。,4.对从事筛分作业的人员配备防噪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5.筛分机械化联合作业,起动、停机顺序按规定统一的联系信号进行,不得随意开机、停机。6.筛分机械起动运行正常后才能下料筛分,下料应均匀;停机后及时清除筛网余料。7.洗砂机、洗泥机、沉砂箱、棒磨机等机械设备,周围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m,设备之间间距不小于2m。8.螺旋洗砂槽、洗泥槽的上部应设置安装拆掉方便的安全防护网,防护网用直径不小于6mm的圆钢焊接,网孔尺寸不大于50mm50mm。9.洗砂机、洗泥机须待洗槽内的砂、石料输送完后才能停机,无特殊情况不得带负荷停机。洗砂机、洗泥机须设置有洗砂、洗泥等废水专用排水沟或排水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10.棒磨机转动筒与行人通道的距离应不小于1.5m,并设高度不小于1.2m的护栏(网)将通道与棒磨机隔开;装棒侧宜设有宽度不小于5m的工作平台,平台边缘临空高度大于2m时应设有防护栏杆。,四、砂石输料皮带隧洞应符合以下要求:1.隧洞稳定,高度不低于2m,不稳定的围岩应采用混凝土支护、衬砌。2.隧洞皮带机一侧应有宽度不小于0.8m的通道,通道应平整、畅通。3.隧洞洞口应采取混凝土衬砌或上部设置安全挡墙等措施。4.隧洞内地面设有排水沟,排水畅通、不积水。5.隧洞内应采用低压照明电源,使用的灯泡不得小于60W,两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0m,并装有控制开关和触电保安器。,五、堆取料机械1.应符合以下要求:1)行走轨道应平直,基础坚实,两轨顶水平误差不得大于3mm,轨道坡度应小于3%。2)夹轨装置完好、可靠。3)设有启动、运行、停机、故障等音响、灯光联动信号装置。4)轨道两端应设止挡,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车轮直径的一半。2.堆取料机械行走时,应先发出音响信号,机下有专人看守;回转和变幅不得同时进行。3.须待皮带上的砂石料全部卸完后才能停机,严禁重载起动。4.较长时间不生产或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将堆给料机械开到安全地点停放,并用夹轨器固定好。,第三节皮带运输,1.皮带机的头架和尾架的主动轮、被动轮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2.地面设置皮带机时,皮带两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8m的走道。3.架空设置皮带机时,两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5m的走道,走道底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以上的钢筋焊制,间距不大于3cm,或采用防滑钢板焊制。4.架空皮带走道外侧必须设有钢防护栏,钢防护栏杆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5.皮带的前后均应设置事故开关,当皮带长度大于100mm时,在皮带的中部应增设事故开关。事故开关应安装在醒目、易操作的位置,并设有明显标志。6.皮带长度超过60m应设横过皮带的天桥,其间距应不大于30m,天桥高度距皮带0.5m以上。7.设有启动、运行、停止、故障音响或灯光等联动信号装置。,8.架空皮带机横跨运输道路、人行道、重要设施(设备)时,下部应设有防护设施,并符合以下要求:.牢固、可靠、稳定性好;.棚面应采用木板、脚手板等抗冲击的材料满铺,不得有孔洞;.防护棚宽度应超过皮带两侧边缘各0.75m,长度应超过横跨的道路设施1m;.防护棚顶面周围应设地脚挡板,其高度应不小于30cm;.设有明显的限高标志。9.皮带运行人员在开机前必须对机械各部件进行一次认真的保养检查,并检查在皮带有无人和其它杂物等。经检查无问题时才能发信号开车。多节皮带串联时,其开机的顺序从是卸料端到喂料端依次启动。10.皮带机开动以后,先空转35分钟,经检查各部正常时,才能载负荷运行。,11.皮带机运行时,操作运行人员必须集中思想坚守岗位,看守皮带的人员要经常沿线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运行中如发现皮带跑偏、打滑、乱跳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进行调整。12.皮带机架各部必须连接牢固,不应有裂纹、变形或异常响声;移动式皮带机就位后行走轮必须用三角木前后塞死,防止移动。13.皮带运转中,严禁任何人跨越皮带行走或乘坐;停机时严禁在皮带上睡觉、休息等。14.固定式皮带沿线要搭风雨棚。15.皮带及滚筒上的泥土应用水冲洗,严禁用三角扒、铁锹、木棒等进行清理。16.往皮带上加料一定要均匀,防止加料过多,压死皮带,影响机械安全运转。17.皮带机正常运行中严禁重车停车(紧急事故除外),如突然停电,应立即将事故开关拉下。18.停机前要首先停止给料,待皮带上的物料全部卸完后,才能发出信号停机。多节皮带串联时,其停机顺序是从喂料端至卸料端依次停机。,19.皮带机械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紧急停机: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皮带撕开、断裂或拉断;3)皮带被卡死;4)机架倾斜、严重变形;5)电机冒烟,温度过高;6)转动齿轮打坏、转轴折断;7)机械轴承、轴瓦烧毁;8)多皮带串联其中一台发生故障停机;9)发生其它意外事故等。,第四节混凝土拌和系统,一、制冷车间应符合以下要求:1.车间应为基础稳固、轻型屋面的独立建筑物。2.门窗向外开,墙的上、下部设有气窗,通风良好。3.设备与设备、设备与墙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m,设有巡视检查通道并保持畅通。4.车间设备(设施)多层布置时,应设有上下连接通道或扶梯。5.配有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专用防毒面具和急救药物并设有人员应急清洗装置。,二、制冷机械设备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1.压力容器须经国家专业部门检验合格。2.设备、管道、阀门、容器密封良好,无滴、冒、跑、漏现象。3.装有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并定期进行校验。4.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等裸露部位,设带有网孔的钢防护罩,孔径不大于5mm5.电气绝缘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6.有性能良好、可靠的泄压、排污装置。,三、拌和站(楼)的布设应符合以下规定:1.场地平整,基础稳固、坚实。2.设有人员行走通道和车辆装停倒车场地。3.各层之间设有钢扶梯或通道。4.各平台的边缘应设有钢防护栏杆或墙体。5.拌和机械设备周围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6m的巡视检查通道。6.拌和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部位应设有网孔尺寸不大于10mm10mm的钢防护罩。7.螺旋输送机的输送槽顶面应设有防护盖板或网孔尺寸不大于10mm10mm的防护网罩。8.应设有合格的避雷装置和系统消防设施或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有效。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取暖。9.电力线路绝缘良好,不得使用裸线。电气接地、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10.电力线路绝缘良好,不得使用裸线。11.电气接地、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四、拌和站(楼)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1.各岗位操作人员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让人代替操作2.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等必须经国家专业部门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校验,不得有漏风、漏气现象。3.各操作岗位之间应设有准确的音响、灯光等操作联系和指示信号。4.开动拌和系统前,应对离合器、制动器、倾倒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拌和机的加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锁好。6.拌和机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搅拌筒内;严禁向旋转部位加油;严禁进行清扫、检修等工作。7.检修时,必须切断相应的电源和气、油路,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标示牌。进入搅拌筒内工作时,应将其固定,同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8.拌和系统临时停电或停工时,必须拉闸、上锁,并安排专人值守。9.机械、电气设备不准带“病”和超负荷运行。10.在料仓或外部高处检修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11.系统运转时,不准擦洗和清理设备。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以内。,五、拌和站(楼)防尘、除尘、降噪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有独立的隔音、防尘操作(控制)室,运行时操作室内的粉尘平均浓度不得大于2mg/m3,噪声值不得大于85dB(A)。2.水泥、粉煤灰的输送进料、配料装置密封良好,无泄漏。3.进料、配料、拌合等层除尘装置有效,作业粉尘浓度符合规定要求。4.操作人员配有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罩)。六、水泥和粉煤灰库、罐储存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泥、粉煤灰罐体、管道、阀门严密,不泄漏。2.水泥、粉煤灰罐顶部应设置不小于顶部面积二分之一的平台,平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栏杆,顶部平台至地面建筑物、道路设施之间应设置栈桥、扶梯和钢防护栏杆,栈桥应进行专门设计。3.水泥、粉煤灰罐内设有破拱装置和从上至下的爬梯。4.水泥库的袋装水泥拆包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除尘装置。5.配有供作业人员使用的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第五节门座式(塔式)起重机,1.门座式起重机(包括高架门机、圆筒式门机)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门(塔)机),是水电工程施工常用主要大型起重设备,属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其安装、使用、检修、拆除应遵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2.门(塔)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安装工作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作业,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安装结束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3.门(塔)机运行空间内不得有电力线路、建筑物等其他障碍设施;空间外围边缘与建筑物或施工设施或山体的距离应不小于2m,与架空输电线路的距离,不得小于如表的规定。,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4.门(塔)机基础及轨道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基础坚实、稳固。.轨道纵横方向上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轨距偏差不得超过1,两股轨道之间的接头应错开1.5m以上,各轨道的接头间隙应小于4mm,轨道高差不大于2mm。.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小于行走轮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轨道的外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5m的走道,走道平整。.轨道基础两旁应设置排水沟,并排水畅通。.轨道基础边缘陡坡或栈桥的走道外侧应设置钢防护栏杆。,5.门(塔)机的行走、回转、变幅、升降、荷载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并按规定配备、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6.司机室应防风、防雨、防晒、视线良好,地板铺设绝缘垫,并设有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音响、灯光信号和通讯联系装置等。门(塔)机电气室内应配备有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司机室、主机室或背架的通道、平台、钢楼梯或扶梯,其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5m。7.起重用钢丝绳应符合有关规定。吊钩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并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8.门(塔)机应设有专用照明和故障信号、运行操作警示信号灯等。.门(塔)机中露天电气设备应装有防雨罩。传动和转动裸露部位应装有网孔尺寸不大于30mm、易于拆装的防护网罩。吊钩、行走部位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色标。.门(塔)机运行空间内如有临时障碍物或交叉作业时,应制定专项起吊运行安全技术措施。.门(塔)机吊装大件、重要设备、危险物品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门(塔)机轨道、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主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良好,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0.5M。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应不大于30。.设有主隔离开关、事故紧急开关、短路保护和过流保护等装置。.设有用于高空检修吊笼,其长、宽均不小于0.8m,高不小于2m,四周栏杆高度不小于1.2m,吊笼骨架应采用角钢或槽钢(角钢或槽钢型号应经过计算确定),栏杆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竖杆间距不得大于15cm焊制,底部和底部10厘米四周应加焊钢板密封,不得有孔洞。.门(塔)机应有可靠的电缆自动卷线装置,供电电缆禁止拖地行走。,9.门(塔)机操作司机须身体健康,无高处作业禁忌性疾病,经专门技术训练,了解设备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经政府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持证上岗。10.门(塔)机起吊运行前,应进行起动前检查,空载试车,确认各部件机构、装置、仪表等正常灵敏后,方可投入工作。应做好日常保养、交接班检查和定期维修工作。.门(塔)机起吊运行应遵守起重作业规程,有专人指挥,信号清楚,吊物绑扎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确认制动可靠,吊物平稳绑扎牢固,然后再起吊。.严禁在超载、吊物重量不清、视线及指挥信号不明、安全装置失灵、捆绑不牢或不平稳等情况下进行吊运作业。.吊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重要物件时,应有专项安全措施。用两台及以上起重机吊物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吊运时,技术负责人应在场指导。,11.当气温低于-22或遇雷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作业,吊钩应升至最高位置,臂杆落至最大幅度并转至顺风方向,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台车行走轮用夹轨器夹紧。12.运行中,若遇突然停电或发生其它故障时,应设法将吊件下落着地,不得停留空中。13.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工作必须在停机后进行。14.停机时应将臂杆落到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2m3m处,并将起重机停到安全的位置,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锁紧夹轨器,断开外部电源,经检查无误后,关门上锁,打开高空指示灯。,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塔式起重机安全装置:,一、起重量限制器:对最大起重量大于6t的起重机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当起重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二、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三、行程限位:,1.行走限位:它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2.幅度限位: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动臂式起重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以及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3.起升高度限位: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小车变幅的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应能保证在吊钩架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满足规定距离,立即切断上升方向电源,吊钩下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4.回转限制:对回转部分不设继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四、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对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设小车断绳保护装置。五、风速仪: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六、夹轨器:轨道式起重机必须安装夹轨器,保证非工作状态下起重机不能在轨道上移动。七、缓冲器:大车(小车)轨道末端需安装挡架,缓冲器安装在挡架或起重机上,当起重机与轨道末端挡架相撞击时,缓冲器必须保证起重机能比较平稳的停车而不至于产生猛烈的冲击。八、挡板: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在台车架上需安装排障挡板,挡板与轨道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九、滑轮组:人手可触及的滑轮组,应设置保护装置。,强制性标准: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2.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视载运人员。4.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第六节塔(顶)带机与供料系统,塔(顶)带机是大型起重设备,一般只在大型水电工程混凝土浇筑中使用,在国内水电工程施工工地较少见。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其安装、使用、应遵照特种设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塔(顶)带机与供料系统是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直接影响施工进展和周围作业施工场所,其安全技术措施严密,涉及面广,必须报告业主审批协调后实施。塔(顶)带机、供料系统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严格执行生产厂家的设备安装说明书的规定。,1.塔(顶)带机安装与拆除施工应采取以下主要安全措施:.塔(顶)带机、供料系统安装与拆除工程必须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在各施工部位的下方必须安排安全警戒哨。.合理选择并正确使用起重设备和工具,随时检查起吊工具,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更换。.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起重安装安全操作规程,构件捆绑要合理,拆除大重构件时,需挂缆风绳。.高处装拆设备零部件必须采取防止物体坠落的措施。.设备构件放置和运输时,放置处应垫平,捆扎牢固,并派专人护送。.施工人员进入安装现场应安全着装,配戴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程序作业。,2.塔(顶)带机运行、维护人员应身体健康;并经专门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严禁顶岗、串岗、脱岗。.塔(顶)带机的报话指挥人员应熟悉起重机安全知识和混凝土生产、布料的基本知识,禁止使用塔(顶)带机对讲机频道从事与生产无关的通话。.塔(顶)带机、供料线上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装置,机上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易燃物品应及时妥善处理。.塔(顶)带机上的警示灯在夜间必须开启,皮带机下部及危险部位必须悬挂警示牌,应经常检查栏杆、走道、爬梯等是否安全可靠,照明是否充足。,3.当遇雷雨、大雪或风速大于20m/s时,禁止进行起重和布料作业,并应将大臂和布料胶带机转至顺风方向。当与相邻起重机械较近时,在运行操作前必须明确通知对方本机将要进行的动作,要求相邻机械进行避让和监视。塔(顶)带机电梯的上下限位开关、登梯门和吊笼门联锁等安全装置处于正常情况下,才能投入运行;电梯每隔三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4.塔(顶)带机、供料线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检修时应通知当班队长并切断电源,配电箱应上锁或悬挂标示牌,恢复送电时,应由当班队长统一指挥。.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胶绝缘垫,操作高压开关和整理带电的高压电缆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变压器室的门上或墙上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变压器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低压侧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变压器温升不得超过65。.电机和电气盘柜的外壳必须接地可靠,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所有仪表、继电器、接触器、负荷开关等各种电气的名称、代号应标注清楚,切换开关、按钮还应标明操作位置。.所有配电装置应有良好接地并保持清洁干净,配电装置上的机械联锁装置应正确可靠,隔板、遮栏应齐全、牢固、无缺损,门锁应齐全且开闭灵活。,5.塔(顶)带机起重工况下的安全要求:.禁止用塔(顶)带机吊运人员。特殊情况下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有经验、熟练的司机操作。.吊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重大、精密物体时,必须有专门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熟练的司机操作。.严禁超载运行,当物体重量不明时,必须查清后方可起吊。日常运行时,司机应注意监视起重量的显示值,正常情况下,起重量显示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正。.未经允许,不得改动塔带机安全装置的整定值。不得利用安全装置进行停车制动。.司机操作只能听从专人指挥。司机对不明确的指令应提出询问,只有在完全明白操作指令的含义后方可进行操作。.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应整齐,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提升卷筒上至少应留有三圈以上的钢丝绳。,6.塔带机、供料线浇筑工况下的安全要求:.开机前,应发出长达一分钟以上的警告信号,促使在塔带机下方及附近的人员迅速撤离,以防物体坠落伤害。.开机前,应对皮带机进行认真检查,清除皮带上的所有杂物。开机后应先进行空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加载。运行中,运行人员应经常沿线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皮带跑偏、打滑、蹦跳等故障。.皮带机运行时,严禁任何人跨越皮带;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乘坐在皮带上休息。.使用高压水枪冲洗刮刀装置、皮带托辊及机架上的混凝土时,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禁止用三角刮刀、铁锹、木棒等进行清理。.运行时,应均匀的向皮带机供料。要待皮带机上的料全部卸完后方可停机,应避免重载停机或重载启动。严禁皮带机长时间空运转。.每次浇筑完成后,应对输送系统进行彻底的清洗、保养和检修,清除残留混凝土,更换或修复损坏的部件,切忌将油洒在皮带上。,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梯,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业松动螺栓(销子);(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第三章起重与运输,第一节基本规定起重工应熟悉、正确运用并及时发出各种规定的手势、旗语等信号。多人工作时,应指定一人负责指挥。工作前,认真检查所需的一切工具设备,均应良好。工作前,应根据物件的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选用适宜的方法。运输大件应符合交通规则规定,配备指挥车,并事先规定前后车辆的联络信号,还必须悬挂明显标志(白天可插红旗,晚上可悬红灯)。各种物件正式起吊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正式起吊。,1.各种物件正式起吊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正式起吊。.使用三脚架起吊时,绑扎应牢固,杆距应相等,杆脚固定应牢靠,不可斜吊。.使用滚杠运输时,其两端不宜超出物件底面过长,摆滚杠的人不得站在重物倾斜方向一侧,不得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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