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自查自纠阶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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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自查自纠阶段根据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世纪秘书网,互联网秘书第一品牌从7月1日开始,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本阶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应坚持的指导思想: 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断推进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坚决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巩固和维护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自查自纠的起始时间和重点内容: 按照省卫生系统治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医药购销活动中商业贿赂行为的自查自纠,应从xx年开始作为起始时间。(个别岗位、个别人员因岗位设置和来院工作年限短,按实际时限开始查纠)自查自纠要围绕五个方面重点展开: 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和回扣的行为; 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是卫生、中医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利,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自查自纠阶段是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核心阶段,也是决定专项治理工作能否收到实效的关键阶段。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因此要始终坚持把握好以下原则: 1、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做到宣传政策人人知晓,自查自纠人人参与,确保不留死角和盲点; 2、坚持教育和疏导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 3、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和不正常交易的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的界限; 4、要正确处理好查纠工作和正常医疗服务工作关系,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 5、作好分类指导、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在这个问题上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依据其性质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处理。主要是指治理重点内容中的第2条与第1、3、4、5条之间性质上的区别; 二是依据情节轻重和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态度上的不同而区别处理。具体是: a、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错误为主,可免予处分; b、对情节较重,但有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主动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后能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 d、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的,或者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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