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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国职场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招标人: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 22 层日期:2015 年 3 月 11 日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2招标文件目录投标邀请书 .5第一章:恒昌公司全国职场装修工程投标须知 .71.0 投标方式、原则及要求 .72.0 招标范围 .73.0 合同形式 .74.0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85.0 投标文件的组成 .86.0 投标价格及其组成 .87.0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98.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9.0 废标处理的情况 .910.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11.0 开标 .1012.0 投标文件的评标标准 .1013.0 中标通知 .1214.0 合同的签署 .12第二章技术条款 .131、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施工工艺: .132、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操作工艺: .133、质量标准: .134、职场装修工程清单列表 .13第三章:恒昌利通全国职场装修工程合同 .14第一条、工程概况 .15第二条、付款方式 .16第三条、乙方工作 .16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7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7第六条、结算与质量保修 .19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20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3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20第九条、违约责任 .21第十条、工程保险 .22第十一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23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23第十三条、附则 .23附加合同 .2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9第四章:主要投标文件格式 .31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标 1) .31附件一:投标书 .31附件二:投标承诺书 .32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附件四:投标人 2012 年至 2015 年主要业绩资审表(盖章有效) .34附件五:服务承诺书 .34附件六:拟组建的管理小组成员表 .35第二部分 投标报价部分(商务标 2) .36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4投标邀请书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所服务各项目2015年度全国职场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自主招标选聘,邀请有能力的公司参加。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恒昌公司全国职场装修工程2、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 22 层3、 用途:全国职场装修工程4、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国职场项目的入围招标。主要内容是:提供我司全国职场的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工程及其相关工作的服务。恒昌公司作为一家集提供财富管理及借款咨询服务与对接、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服务类企业,其营业网点遍及中国境内的各级城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上特点,提供符合我方要求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工艺、安全合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安排、实用耐久的质量保证、营造节能环保的办公环境。同时,考虑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工程符合国家要求,并取得相关许可认证,同时还应加强工程完工后,稳定及时的维修保养工作。二、服务内容详见第二章技术条款。三、服务期限:1 年。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及与甲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条款)。接受委托方监督。五、服务方式:投标人服务方式(费用包含内容):承包总费用中含完成本招标范围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六、 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3 月 23 日 17:00 之前送达,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地点和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 22 层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5时间:2015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3:30。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但是参与人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登记来访。开标仪式将全程录像,事后存在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到招标部查看全程录像结果。3.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4.业务咨询及提交投标文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 22 层采购工程中心招标部。联系人: 王刚 电话:010-57264547 电子邮件:wanggang2credithc.com(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发邮件咨询)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6第一章:恒昌公司全国职场装修工程投标须知1.0 投标方式、原则及要求1.1 本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招标。1.3 投标方的资格1.3.1 投标方必须拥有如下证书及具备相应资格:1) 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2)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二级资质,并能提供乙级设计单位出具的装修工程、空调安装工程的相关图纸;3) 有固定的人员及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财务状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2 具有区域性装修成功经验,服务质量及信誉良好;1.3.3 企业近三年具有成功完成建筑面积 1000 平米以上职场装修工程的经验,且至少 5 个;特别是有大型职场装修经验者优先考虑。1.3.4 企业无不良记录或其他法律纠纷问题;1.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 招标范围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全国职场装修。按照公司区域划分为: 经济开发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华北地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地区: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 华南地区: 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南地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73.0 合同形式本次全国职场装修工程合同招标采取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合同期限为一年,对于每个进行装修的职场采用附加合同固定清单单价约束,以最终实测工程量为决算标准。具体每个装修合同签约主体以附加合同为准。4.0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非国标的按行业内标准及设计标准执行。5.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5.1 商务部分:(所有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1.1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及公司介绍;5.1.2 填写完成如下格式文件:投标书(附件一);承诺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附件三);投标人 2012 年至 2015 年主要业绩资审表(至少提供 5 个相关服务项目信息)(附件四);服务承诺书(附件五);本项目投标单位中标后拟组建的管理小组成员表(附件六)。5.1.3 费用请根据报价表进行填写。5.2 技术标部分5.2.1 承诺全国职场装修工程工作符合国家标准,非国标的按行业内标准及设计标准执行。要求注明服务承诺、施工标准等内容;5.2.2 工程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过程制度、过程控制程序、质量记录等;5.2.3 制定全国职场装修工程方案,方案中需包括:施工的主要程序、改造工程施工方法、人员分配、施工工艺、工作流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期限、现场施工成品保护、安全操作规程与步骤等;5.2.4 制定全国职场装修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2.5 投标单位对项目施工进行中的检查、监督措施;5.2.6 本项目总负责管理小组成员履历。6.0 投标价格及其组成6.1 本招标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投标人在自己施工能力范围内对招标人各区域内的装修工程、空调安装工程的投标价格分开计算。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86.2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招标范围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6.3 投标价格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单项金额。投标人的投标一旦为招标人接受,除招标人提出外,不予调整。7.0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投标人准备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肆份投标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8.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关于投标文件的封装,参见下表。商务标:详见第五条,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技术标:详见第二章技术条款,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上述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密封于标带中。自制的标带、封条有效;封签处骑缝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章和法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盖章。外封皮采用自制,以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承接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国职场装修工程”。9.0 废标处理的情况9.1 投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书处理,该投标人资格亦会被取消。9.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9.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9.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9.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9.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9.8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99.9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9.10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11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10.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且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副本除外)。10.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10.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0.4 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招标方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法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通知。10.5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0.6 在投标截止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11.0 开标11.1 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11.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且只对符合开标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12.0 投标文件的评标标准12.1 招标人将仅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12.2 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12.3 招标人鼓励投标人通过科学合理手段,控制成本支出,合理降低投标价格,来提高竞争力,但招标人并不承诺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2.4 招标人不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解释并且不设未中标补偿金。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012.5 评标的先后顺序为:先评技术标、后评经济标。招标小组人员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技术标文件进行审核并打分(满分 100 分)(评分标准见附件)。技术标未达到 80 分的投标单位不进入经济标评标环节。技术标评标结束后招标小组人员对技术评分通过的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审核并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最终得分计算方法是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我方工程部提供的施工案例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测算,计算得出最终实施价格进行比较选用最低报价且低于标底的投标单位。最终与投标单位经济标计算结果,最低价和次低价的投标单位进行谈判,如相应区域没有其实施能力,可以与在该区域有实施能力的最低价及次低价投标单位进行谈判。12.6 技术标评审标准:12.6.1 审核技术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5.2 中要求,检查是否有漏项。12.6.2 审核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内容是否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并符合第二章技术条款要求。12.6.3 经济标评分标准,各投标单位需按照我司分布的区域分别报价。12.6.4 技术标评分标准附 件 四 : 恒 昌 利 通 全 国 职 场 装 修 工 程 商 务 标 评 分 表商 务 标 部 分 ( 满 分 100分 ) 2014 年 月 日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方 案 测 算 价 排 名 是 否 入 围 备 注1234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113.0 中标通知13.1 决标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13.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有法律效力,并将成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招标人正式签订服务合同协议。13.3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成为中标人后,立即着手服务准备等工作,以保证服务合同签订完毕后,能具备随时进场服务的条件。14.0 合同的签署14.1 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签署服务协议。14.2 协议书经投标人及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14.3 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按自行放弃处理;招标人有权从原未中标人中重新选择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14.4 不得签订与本招标文件相违背的合同或协议。1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52 投 标 人 2012年 至 2014年 主 要 业 绩 资 审 表 ( 附 件 四 ) 53 服 务 保 证 承 诺 104 施 工 的 主 要 程 序 、 工 作 流 程 55 职 场 装 修 装 修 施 工 方 法 156 消 防 施 工 方 法 、 空 调 安 装 方 法 157 各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158 文 明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 安 全 管 理 、 安 全 免 责 协 议 、 安 全事 故 应 急 预 案 209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履 历 510 乙 方 对 其 实 施 工 程 检 查 监 督 措 施 5合计 100评 标 人 签 字 确 认 :附 件 三 : 恒 昌 利 通 全 国 职 场 装 修 技 术 标 评 标 表技 术 标 部 分 ( 满 分 100分 ) 序号 项 目 分 值 投 标 单 位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2第二章技术条款1、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施工工艺: 按国家标准执行,非标工艺按行业标准及设计标准执行。2、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操作工艺:按国家标准执行,非标工艺按行业标准及设计标准执行。3、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非标工艺按行业标准及设计标准执行。4、 职场装修工程清单列表4.1 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三个工程清单表。请按各大区域分别报价。(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区域和省份,但是必须能够履行相应区域和省份内全部城市的施工工作)4.2 恒昌公司装修工程施工区域划分: 经济开发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华北地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地区: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 华南地区: 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南地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恒 昌 装 饰 装 修 工 程清 单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3第三章:恒昌利通全国职场装修工程合同签约说明:鉴于本次招标为恒昌公司全国职场装修工程合同,中标人负责承接甲方对其地区内职场的装修工程,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每个职场的装修另行签订附件合同,作为每次装修工程的专用合同,两份合同同样具有约束力。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合同编号: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联系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人: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合同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装修施工、消防工程和空调安装施工。1.2 工程承包范围:职场的装修。1.3 承包范围:设计、工程物料(详见附件工程清单列表)供货、施工及相关工作、保修服务等。1.4、 施工内容:施工内容须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确定(具体情况根据补充合同中施工图中所示内容、工程预算书中分步分项工程,施工图纸须由乙方提供至少乙级设计资质单位出据并由甲方确认,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的变更需书面及时通知乙方。)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5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最终按本合同固定单价,附加合同中,工程量以最终决算量计算。(包含空调改造,大楼中央空调不含空调采购项目,不含办公家具)。1.6 总承包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单次施工工期见附加合同,根据本合同 5.1 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第二条、 付款方式2.1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中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含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工程的实际变化、市场变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格的涨幅、运输方式的改变等)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定额、取费标准或者材差作调整而作任何变动。2.2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确定的单价,已包括附加合同项下及其附件内的人工、材料(含采购、保管费)、机械、损耗、储存、运输、管理、超时工作、工期、质量、材料价格之任何市场差别、施工管理费、所有间接性费用、垃圾清运、成品保护、与其他分包及供货单位的配合、交叉作业、冬雨季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赶工措施、综合费率、材料检测费、维修保养发生的费用、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保险、奖金、利润、税金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2.3 质保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人工、成品保护等全部费用已包含在装修报价单中。2.4 施工图与现场不符的部分,发包人有权选择根据现场据实结算2.4 指派相应现场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三条、 乙方工作3.1 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示等手续。3.2 指派相应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及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6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含工程地点的物业公司)书面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包含消防设备)和工程成品、工程材料进行保护。若因保护不当,所产生的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3.7、乙方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供装修过程文件,配合甲方人员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查工作,需报相关部门验收的,乙方应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直到验收合格。3.8 乙方应积极配合、支持本次装修所涉及到的家具、空调等其他项目的工作,乙方代替甲方办理装修相关的消防报批事宜。3.9 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附加合同中的施工队伍及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如确需变更的,需提前 3 个工作日报发包人,且经发包人同意。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4.1 甲方要求比附加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其赶工费用及计算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若乙方因此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4.5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停工,否则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6 乙方应保证竣工后消防验收工作,不影响入住。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74.7 延误工期的时间界定:承包人未能在约定的总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为延误工期。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上述条款共同构成工程验收标准。如出现冲突或者矛盾之处,以标准高的要求作为验收依据。5.2 乙方提供的物料及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没有国家质量合格标准的,应当达到行业标准。5.3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共同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签订书面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若乙方因此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附加合同的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5.4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若乙方因此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若乙方因此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5.6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和竣工自检验收报告,提供全套竣工图纸,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确认竣工自检验收报告 7 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另定竣工验收日期。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该项目。5.7 施工期间,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发现乙方的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者工艺不规范,均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返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8扣除相关款项,由此返工工期不顺延。若乙方因此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5.8 乙方需要在施工前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得到甲方认可后作为验收依据。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应该通知甲方代表检验,如果材料对规范和合格证明内的要求不符或质量不达标的产品,甲方可禁止使用,乙方应重新采购符合的产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若乙方因此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5.9 对于应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是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负责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材料提供方负责。监测和试验项目的委托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5.10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其实施的任何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发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不能被理解为减轻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第六条、结算与质量保修6.1 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所有附加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对于每个职场装修价格,按照总合同固定单价,根据施工前测量结果计算出预算工程款,由甲方人员会同甲方营业部经理、乙方现场负责人核对工程量,并经三方确认,根据工程量最终合同价按实际三方负责人核对的工程量结算。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4_ 次,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工程量核算完毕后,需重新确认此次合同总价。第 3 次付款时,根据调整后的新总价执行。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有权在未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正式发票前拒绝付款。6.2.1 本合同附加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附加合同约定工程款的 30%作为预付款;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196.2.2 此工程施工进度达 50%(石膏隔墙完成,强电、弱电管线施工完成,隐蔽工程验收),经甲方参考施工进度表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附加合同约定工程款的 40%;6.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须报相关部门验收的须取得验收合格证明的,甲乙双方核对完成最终工程量,确定合同最终报价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报价的 95%(含前期已支付的工程款);6.2.4 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6.3 乙方承诺本合同承包期内每个具体职场装修合同施工项目的质保期为两年,空调安装工程的质保期为经过两个采暖和供冷期,供冷供暖效果均应当不低于国家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基本要求。质保期间内免费维修,并且两个月上门巡检一次。质保期过后,将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材料费等相应的成本费用。如乙方未按约定响应或修复,甲方有权自行请其他公司人员前来维修,维修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装修质保金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齐。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施工图、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甲方签字验收后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附加合同装修工程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7.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材料,非因甲方要求的材料增加,由乙方承担费用并需甲方书面认可。7.3 在验收中装修区域所进行的空气质量检测如未能达到合格标准,则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在全部验收范围合格、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后付齐款项。7.4 任何设备和材料(无论主材还是辅材)在进场前,承包人应当提交有关单据 、厂家保质、证明文件等证明所使用设备和材料符合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约定。如果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厂商提供使用、安装指导或其他售后服务的,承包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接受指导和监督、接受售后服务以确保设备和材料获得供应厂家质量保证,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全部重新更换、返工或核减工程价款,造成工期延迟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20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 乙方应及时完成装修消防审批所需的审批材料,经甲方审批确认后由乙方进行消防审批的相关工作。8.3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附加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延期向乙方支付附加合同约定的各项相关费用的,每延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应支付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当承包商根据合同索赔费用时,无权索赔利润,索赔费用应限于窝工损失,即只包含人工、机械、税金等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利润和管理费。9.2 附加合同生效后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 15 日乙方未进场的,甲方有权解除该附加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交付的工程款及利息,给甲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3 附加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向有关机关申报相关审批手续时,需由甲方向乙方书面授权或签署有关书面文件时,甲方在乙方书面申请后应及时授权或签署。9.4 由于乙方违约,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附加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9.5 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拖延工期期间的所有费用;给甲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6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者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导致工期拖延超过 10 天的,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附加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21工程款,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交付的工程款及利息,按本合同第 9.3 项以及第 9.4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该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则乙方仍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7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现场及附近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等物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结构或设备管线,或实行了与乙方所提供施工图纸不符而造成对原建筑有改动情形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9 因一方原因,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双方共同协商合同终止事宜,除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所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9.10 乙方承包工程后不得转包或分包,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擅自转包或分包的违约行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交付的工程款及利息,按合同第 9.3 项以及第 9.4 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该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则乙方仍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11 承包人须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的一周内采取有效整改和改善措施及工作,如情况未能于上述一周内改善至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及任何应支付承包人之款项。所有有关经济及工期之损失完全归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并保留追究承包人赔偿任何经济损失之权力。(1)工地上发生任何有关安全的严重事故;(2)承包人严重违反当地之法律或法令,或严重污染工地附近之场地、道路等环境;(3)承包人不依照发包人指示或政府规范施工,或不按经批准及认可的设计要求施工;(4)承包人未得到发包人的事先认可而对工程进行任何形式之分包、转包或转让;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22(5)承包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及设备,或不提供材料合格证明及检验或测试报告;第十条、 工程保险双方约定不办理保险手续。每个附加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乙方 应当办理相关工程保险事项;如果由甲方办理工程保险,视乙方对该保险事项予以认可。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11.1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12.1 施工项目严格按双方签订的预算、合同、图纸为准。因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须在双方书面签署后方可实施。12.2 乙方所提供的报价单和相关图纸、标书、附加合同作为(或视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12.3 每个附加合同生效后,乙方进场施工时,甲方应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正常施工的条件。第十三条、附则13.1 本合同正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13.2 此合同于双方授权代表于首页载明的日期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收取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 号:开户行行号: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5】-323财务人员:联系方式:签署声明:各方充分知悉且已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于本页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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