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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郊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调查,调研目的和过程和方法,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入,城郊失地农民不断增多,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成了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问题。为了解我市城郊失地农民就业状况,发现问题并寻求对策,根据党校教学计划安排,第19期青干班专题调研二组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自10月14日起,利用一段时间,深入禹会、蚌山、淮上等区以及部分乡镇,以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看等形式,集中调查蚌埠市城郊失地农民就业状况、存在问题,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调研内容汇报如下。,调研组成员,指导教师:许如宝陈小洁张刚参加学员:高潮孙彦陈卫葛云松樊小丽徐涛赵宏杰赵士景张涛刁庆元左超诸葛成斌张店根周海清,活动相关照片,目录,失地农民基本情况失地农民就业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做法阻碍失地农民就业的因素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几点建议,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蚌埠市辖的蚌山、禹会、淮上三区,共有8个乡镇、76个行政村,现有农业户口29.66万人。失地农民约7.8万人,其中,1860岁约5.8万人,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5.3万人,高中及以上2.5万人。,统计显示:2010年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200余人次,完成劳动力输出5927人;为自主创业失地农民提供小额贷款91户,计361万元,办理社会保险1.67万人,失地农民参保率达21.4%。,就业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做法,基本形式,企业安置。征地企业就地招用失地农民就业。劳务输出。由区、乡镇、村劳动就业部门组织进行的集中劳务输出,介绍农民就业。园区吸纳。创建农民创业园,吸引企业进驻,招用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村民就业。个人自谋。利用本村地理位置和自身技能开展个体、私营生产经营;跨村、跨镇、跨区经商;外出打工等。集体安置。利用村原有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失地农民。,一是落实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市2007年7月1日以后失地农民,凡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已做到应保尽保。禹会区长青乡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一揽子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淮上区多方筹集资金,参照全市标准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金问题,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失业登记证,为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为失地农民就业创造良好条件。,主要做法,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将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内容,聘请农技专家及相关职业技术人员面向失地农民组织技能培训,让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做好准备。蚌山区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近两年,该区分别与蚌埠市机械技校和蚌埠市一技校合作,连续开办电脑应用、厨师技术、电焊、机械维修、家政等十几大类技能培训班,共有740名农民参加了培训。,三是突出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服务站,专门针对失地农民,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建档,进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劳务输出等,帮助大批失地农民就业。淮上区小蚌埠镇结合实际,引导失地农民从事蔬菜批发经营,使失地农民“各尽所长”。该镇的桃花园社区还主动服务,将失地农民组织起来,通过农委等部门向有关公司集体承租土地,种植大棚蔬菜,帮助他们“重操旧业”。,四是鼓励创业带动。创建农民创业园。禹会区长青乡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创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该乡的山香园区、黄山等园区共吸纳1500余名失地农民进园就业。乡村园区发展的做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被称为“山香模式”。蚌山区在姜桥物流工业园区开辟燕山乡创业园,利用良好条件,帮助失地农民入园发展。农民创业园还发挥孵化器的作用,使入园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吸纳失地农民就业。,主要做法,阻碍失地农民就业的因素,(一)主观因素(二)客观因素,一是传统的生活习惯导致不适应现代工业大生产的要求。二是失地农民就业的最大困难是缺乏技能。,一是工资收入整体偏低导致就业吸引力不够。二是主动性不够。三是“拆迁骤富”的不良心态导致择业要求过高。四是就业观念陈旧。,主观因素,客观因素,转移数量不足。适合就业的岗位不多,输出数量偏少。转移力度不大。劳动部门与企业缺少沟通,企业存在排斥失地农民的现象。技能培训失效。培训活动“学”“用”脱节,与社会需求特别是企业用工需要存在差距。,一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还没有纳入我国现行的就业体系。二是鼓励失地农民就业的优惠政策少,用工企业得不到政策扶持。三是“小额贷款”支持失地农民创业的作用不甚明显。,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几点建议,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快完善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提标扩面,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当前,应改革和规范征地制度,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公平公正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措施,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有关生活补助等社会保障,认真解决既往征地过程中涉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的遗留问题,保护失地农民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使失地农民成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受益者。,制定公平就业政策。从政策、制度方面给失地农民提供支持帮助,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消除限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及社会保险权利。在就业安置中,将安排失地农民数量与用地规模挂钩,并以制度予以保证,规定用地企业把合适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完全失地的农民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对接收失地农民就业的相关企业,以经济手段予以奖励,鼓励更多的企业向失地农民敞开大门。对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对相关费用予以减免。为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提供专项小额贷款,提供贴息支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有效组织技能培训,着力做好转移就业,加快转变就业观念,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着手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创造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工作机制和服务环境。,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失地农民尽快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积极上进的就业理念,引导他们主动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多渠道收集企业用工信息,举办就业洽谈会、用工招聘会等,帮助失地农民有序向二、三产业转移。,系统培训,转岗培训,社会培训。,政府加强协调,村组组织引导。,做多做大农民创业园区或种植、养猪产业园区,引导具备条件的失地农民,用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创办个体、民营企业。积极发挥园区的孵化器功能,帮助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安置更多的失地农民就业。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失地农民创业保障基金,积极争取小额贷款,帮助失地农民创业解决资金困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在准入、行政审批、办证等方面提供优惠,让失地农民创办的企业充分享受党和政府优惠政策的阳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用好存量土地。节约使用土地,充分发挥地域区位优势,围绕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土地流转工作,采取剩余土地适当集中经营等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导失去土地的农民,以土地入股等手段,参与生产经营,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实施“留地安置”。在服务全局,满足发展需要的同时,积极争取预留部分土地,建立“留地安置”制度,为今后发展留下空间。可参照其他地区经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征地面积810%的比例,划出一部分土地给被征地村,或给予相等的用地指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以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与生活问题。,结束语,当前,我市已步入城市大建设、经济大发展的历史阶段。城市化大大促进城市规模和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地方经济和城市的发展也将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市劳动保障“十二五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施系统工程。”归结到本次调研的主题,我们认为:城郊失地农民就业工作任务艰巨,空间广阔,前景光明。,谢谢市委党校各位老师及十九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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