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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形势及监管工作实务,一、药品安全;药品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药品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是指药品按照正常的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一)药品生产管理药品生产管理主要风险点:原辅料供应商资格。,(二)药品经营管理。,药品经营管理主要风险点:一是药品购销实行体外循环,主要是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容易流入假劣药品;二是发票应随药品同行,也就是发票流与物流应同向,资金流与物流、发票流应逆向,将款汇到合同规定的帐户,否则容易出现“走票”现象,掩盖非法药品成为“合法”药品;三是首营药品索证不完备,容易混入假劣药品;四是中药饮片质量未全检,容易出现不合格情况;五是药学技术人员虚挂和药品分类管理不落实。还要高度重视批发企业经营特殊药品(毒、麻、精、放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制剂(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痕迹管理,提倡实施货、票“门对门、人对人、手对手”管理制度。,(三)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使用管理的主要风险点:药品使用管理与药品经营管理主要风险点基本一样,还要注意防疫系统疫苗(预防性药品)的冷链管理。,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假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劣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二、两高司法解释剑指销售假药罪,两高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药罪不设入罪门槛,体现了“零容忍”态度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精神。生产行为认定不局限于生产药品本身,对提供资金帮助、生产技术支持、原料辅料供给、广告宣传等帮助的人,将被依法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定罪处罚。第八条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四)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三、几点说明,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有效期若标注到日,有效期限应当为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如有效期至2006/07/08,则该药品可使用至2006年7月7日;若标注到月,有效期限应当为对应年月的前一月,如有效期至2006年7月,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06年6月30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譬如化学药品使用字母为“H”,中药使用字母为“Z”,生物制品使用字母为S,进口药品分包装使用字母为J。数字代表两种情况同时存在,第一种情况数字的前两位代表省份、第三四位代表换发批准文号年份、最后四位代表顺序号,第二种情况数字的前四位换发批准文号代表年份、最后四位代表顺序号。从批准文号排列格式也可发现一些假冒药品的线索。,以上仅是个人观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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