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第二章物权法.ppt

上传人:zhu****ei 文档编号:3521550 上传时间:2019-12-17 格式:PPT 页数:17 大小:327.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物权法.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物权法.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物权法.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二章物权制度,第一节物权总论,一、物权的概念和地位二、物权的特征三、物权的种类四、物权的效力五、物权的变动六、物权的公示七、善意取得制度,一、物权的概念和地位,1.概念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法是调整权利人(自然人、法人、国家)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物权的地位在财产权体系中,物权是作为其他财产权的前提和归宿而存在的。,二、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2.物权以物为客体:(1)需是特定物;(2)需是独立物;(3)原则上需为有体物3.物权以对物进行支配并享受物的利益为内容4.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的排他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权具有排除他人侵害、干涉、妨碍的性质。二是内容相同的物权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的性质。,三、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与他物权,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他物权是财产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思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两者的区别在于:(1)所有权为自物权,他物权为他主物权。(2)所有权为原始物权,他物权为派生物权。(3)所有权是完全物权,他物权是限定物权。(4)所有权是无期物权,他物权是有期物权。,三、物权的种类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例如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两者的区别是:(1)用益物权主要就物的使用价值方面对物进行支配,担保物权主要就物的交换价值方面对物进行支配。(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3)用益物权的行使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而担保物权人既可直接占有标的物,也可不直接占有标的物。,只要从法律上明确主体对标的物享有担保物权即可。(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用益物权则不具有这一性质。,四、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基于其对物的支配权和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的法律效力。(一)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对物的支配因受到他人的防碍而出现缺陷时,为恢复其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而产生的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四、物权的效力,(二)优先权效力优先权效力主要是指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1.物权破除债权。就债权的特定标的物成立物权时,该物权可基于优先效力破除债权,使已成立的债权归于消灭。2.优先受偿权。是指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3.优先购买权。是指财产所有人出卖其财产时,就该项财产与财产所有人存在物权关系的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四、物权的效力,(三)追及效力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五、物权的变动,(一)概念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取得(发生)、变更、丧失(消灭)。能引起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事实有两类:1.物权法律行为2.物权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二)物权的取得(三)物权的消灭,六、物权的公示,(一)概念:是指物权享有及变动的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形式。(二)物权公示的方法(三)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七、善意取得制度,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第二节所有权,一、所有权的概念二、所有权的特征三、所有权的权能四、共有,一、所有权的概念,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所有权的特征,(一)所有权为自物权(二)所有权为独占权(三)所有权为原始物权(四)所有权为完全物权(五)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三、所有权的权能,(一)占有权能(二)使用权能(三)收益权能(四)处分权能,四、共有,(一)概念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二)共有的特征1.共有的权利主体是多元的2.共有的客体是一项统一的财产3.共有的内容是各共有人队共有物共享权利、共负义务4.共有是所有权的联合(三)共有的分类1.按份共有。是各共有人按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力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其具有以下特征:(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一定的份额;(2)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及于全部共有财产;(3)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份额享有相当于分别所有的权利。2.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其具有以下特征:(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2)共同共有是较按份共有更为紧密的共有;(3)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只有在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协商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4)共同共有仅存在于婚姻家庭领域之内及具有一定亲属身份关系的公民之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