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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课件,来莎莎课件站!(免费课件,免费教案,免费试卷)我们郑重承诺:不用注册,永久免费!*,我们的人身权利,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了解我国关于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和具体内容,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提高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应受到怎样的制裁等,特别是能正确辨别发生在中学生身上的生命健康权受侵害事件,并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习,懂得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遇到社会上发生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伤害人的生命健康的行为,能够在不危及自己生命的情况下,通过正确的途径求救,维护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在中学生日常生活中要守法,尽量避免发生各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行为,使自己的青春在法律和首先的约束下过得更加灿烂。,教学对象分析,认知结构方面,八年级学生能初步认识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但他们往往孤立地看待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对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认识尚肤浅,而且个体的道德是非观念容易受从众心理的影响,周围亲友、同学的道德观念和言行往往对他们的行为有直接的影响。这就造成中学生在道德认知方面的一些不确定性。八年级学生对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性是有感性认识的,但具体到法律的层面还是比较模糊。对这个年龄段的中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理教育,能有效地提高他们的理性认识能力和相关的实践能力,情感方面,初中生处于青春前期,情感丰富,情绪波动大,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和调整力较弱,道德认知和行为的冲突十分常见,这类冲突与青少年日常行为冲突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关系非常密切。因此要提高中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正确规范学生行为,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引导,使学生增强法治意识,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生活背景方面,从主观方面看,初中生的自我意识已开始觉醒,自我意识一方面对学生的修改形成有正面的作用,一方面也普遍表现为反叛心理较强,但自控能力较弱。从社会方面看,各种暴力的电视节目和电脑游戏,也对青少年心理产生负面的影响,中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常为一点点小矛盾而发生冲突,如打架等,甚至发生流血事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不自知,最终害人害已。,教学重点:,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教学难点:,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复习回顾,什么是人身自由?其地位如何?什么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案例研讨,归纳:,本案例通过社会上杂技队的表演,让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些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事情启发我们懂得这种行为不但残忍,而且是违法的。这种所谓的杂技表演严重摧残和损害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对这种所谓的杂技表演,我国法律是禁止的。公民发现这类杂技演出,应该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杂技艺术的健康发展。,导入,懂得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后,我们要懂得法律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我们这节课就学习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请同学来表演课本29页小剧场的内容。,小剧场,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开学前的一开,小张和小邝到文具店选购文具。文具商场里熙熙攘攘的,购买文具的人很多。她们反复挑选后,觉得没有合适的,准备到别处选购。这时商场的女经理和一个保安员走过来,对小张说:“请跟我们到办公室。”“为什么要到办公室?”“我们怀疑你偷东西。”“我没有”不容小张分辨,经理和保安已经连扯带推地把她拉到办公室。过时小张委屈地哭了起来。经理叫保安在门口守着,然后恶狠狠地说:“怪不得商场老丢东西,原来是你们这些小毛贼做的好事。”说着便强行搜身,请看表演,别忘记思考以下问题哦!,思考,请你设想事件可能发展的几种结局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假如你是小张,你准备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事件可能发展的几种结局,商场说检查是正常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顾客有义务配合。小张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小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消费者委员会和其他法律途径的保护。如当场拨打“110”还有,你们说对了吗?,商场经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的关于人身权利受保护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如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商场对小张的侵权行为,小张可以要求商场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作为经营者,决不能以商品经常被盗为借口,随意怀疑消费者,搜查消费的身体和携带的物品,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请看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涉及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具体规定,法律导航,第一: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合法搜查:被搜查的对象范围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和检查。因此,它并不是指任何公民,而是有特定的对象。搜查目的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搜查的性质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执行搜查的人侦查人员。而不是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搜查,都是违法的,被搜查人有权予以拒绝。,第二: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违反法律需要拘禁,须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进行,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明确规定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伤害他人生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伤害他人健康,包括精神健康,也为法律所不容。,注意啦,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许多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哪些法律,你知道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知道了吗?,你懂得用法吗?,请阅读课本P32页思考与交流李民的教训思考:这起在校学生聚众斗殴案留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同学之间发生纠纷应怎样解决?,课堂小结,第一: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第二: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以上这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法律规定此外,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明确规定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别忘了,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因此,我们更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课后作业,结合李民的教训回答“中学生故意伤害他人要负法律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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