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工作会上讲话六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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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领导在工作会上讲话六则姓名:XXX部 门:XX部领导在工作会上讲话六则(一则)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消防暨“三合一”整治工作大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和全省农村消防工作暨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的农村消防工作和冬季防火工作。刚才,会议传达了全市农村消防工作暨冬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以“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方案。局长就如何做好“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希望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会议要求,分析形势,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对当前的重要工作作出具体的部署和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谈几点意见:一、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着力点,继续全面提升我县农村抗御火灾事故的综合能力做好农村消防工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多次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应该说,我县农村消防工作在贯彻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但是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还是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县农村共发生各类抢险救援151起,占公安消防队和镇专职消防队接警出动抢险救援总数的65%多。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公安厅、省农办、省建设厅农村消防建设若干规定的具体部署,按照市公安局、规划与建设局和农办制订的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加强消防工作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通过2-3年的努力使我县的农村消防建设达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的要求,把我县农村抗御火灾事故的综合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进一步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消防等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部署中通盘谋划,本文来自保留此标记。把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消防建设,城乡一体化地区要纳入城市消防管理;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组织,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村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切实为农民办实事、谋实惠。(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快编制消防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安全设施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建设要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逐步提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和改造步伐,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消防车的通行能力。加强农村水源建设,在充分利用湖、河、沟等天然水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设置消火栓和简易消防车取水点,确保农村消防用水。(三)进一步壮大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实践证明,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具有辖区地形熟悉、就近保护、深入群众等优势,尤其是活跃在农村地区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在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常识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社会救助以及治安巡逻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我县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发展不快、作用未得以应有的发挥,大部分专职消防队不专,营房建设进展缓慢、经费得不到保障、局限于初起火灾的扑救而发挥专职消防队对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职能的发挥,我们各级政府领导务必引起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数量、结构、素质、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水平,要将专职消防队的质量建设纳入对乡镇安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在提升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水平的同时,要加强村义务消防队力量的扩充,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四)进一步加大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各地要通过设立培训机构、健全培训机制、制定培训内容,实打实地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新人”的消防安全培训。要在乡村主要路口和显著建筑物上悬挂消防宣传警示标语和防火公约和公益宣传牌。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都要落实一名消防宣传员,对本地区的有关人员经常性的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活动日的有利时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加强农村消防法制建设,建立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培养农村居民健康的防火安全生活方式,提高农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二、以铲除“三合一”为中心点,落实各项措施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一)以铲除“三合一”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普整治工作。“三合一”已成为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主要隐患,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发生的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都是发生在“三合一”企业,造成了23人死亡。教训极为深刻。我县,共发生火灾13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63677元,火灾态势平稳。但从今年部署开展的“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除隐患、保平安”活动及县政府对各地的督查来看,情况不容乐观,我县各地社会面还潜伏着容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这些隐患一日不除、难有宁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对我县的“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农村消防工作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的部署,县政府决定在今冬明春利用100天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铲除“三合一”现象的攻坚整治工作。一是要明确普查整治的目标任务。要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铲除“三合一”现象、杜绝“多合一”现象,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明确普查整治的重点对象。我省将四类火灾隐患作为重点要整治的对象。第一类,主要是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群以及“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第二类,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第三类,主要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第四类,主要是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我县按照实际情况,将铲除“三合一”企业的火灾隐患作为这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对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多合一”单位,虽然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但建筑分隔不到位、缺乏灭火设施、人员安全意识差等火灾隐患的大量存在,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可以说是险象环生,触目惊心,要坚决列为这次火灾隐患普查的重点整治对象。三是要明确普查整治的工作责任。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安等监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要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政府和村社区,既要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又要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普查情况和整治工作情况必须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再上报县政府备案。公安等部门系统内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的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二)以实现四项指标“零增长”为目标切实抓好冬季防火工作。由于冬季气候干燥、物资集中,又逢,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也是预防火灾的重要时期。我县今年以来指标有所下降,总体火灾形势较为平稳。现在虽已临近年底,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还是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和严防态势,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强化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投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综合运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突击复查等办法,实行动态管理,严肃查处社会面上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危险源以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进一步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今年我县公布了4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到目前为止,整改2家,1家停业,还剩1家尚未整改到位。现在离还有一个多月时间,整改期限即将到期,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各督办单位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各地要通过这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排摸出新一轮拟政府挂牌督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论证确定整改方案、期限和督办单位,并于今年上报县防火委办公室。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指标考核,县政府将在年底对各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开展一次督查,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不断改进消防宣传方式,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广泛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进一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要督促各用人单位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各地要根据防“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宣传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四是要进一步抓好执勤备战工作。县公安消防部队和各镇区专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气候特点,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针对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要立足灭大火、打硬仗,坚持救人第一,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灭火抢险物资等方面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战能胜。对夜间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和老式住宅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要加强第一出动,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全力控制火势蔓延,严格落实官兵人身防护措施,提高灭火战斗成功率,努力降低火灾损失。同志们,要全力做好农村消防、“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及防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多的精力、花更大的力气,扎扎实实地做好消防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县明年的消防工作打好基础,开好新局,谱好新的篇章!(二则)一、成效明显,客观评价我县招标工作年至年,全县累计完成各类工程项目招标核准88个,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53个,招标率100%,节约资金2571.1832万元,节约11%;各项国有资源使用权(土地、河砂、矿产、林地、水库等)出让44宗,涉及金额6245.173万元。政府采购865(批)次,节约资金1596.05万元,节约12.8%。国有产权交易56宗,起始价3069.74万元,成交价3929.20万元,累计增加859.46万元,增收28%。总的来看,这两年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突破:(一)强化常规管理,机制创立取得新突破在制度设计方面,制定了县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执法责任手册、招投标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12个制度、全县各类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暂行办法也即将出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时抓,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招投标领域腐败的行为发生,规范和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制定了有力的工作措施,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制度上,一方面加大力度积极引导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参与市场竞争,把招投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招投标活动中自觉规范行为,严格招标程序;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操作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操作、一把尺子的工作标准;第三是坚持做到管理、服务、监督“三到位”,坚持做到每个招标项目都能事前有交待,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总结,全过程实施监督。通过有效管理,使我县招投标工作既坚持了勤政廉政,又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突出工作重点,效能建设取得新突破第一,强化三个监督。强化事前监督,各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各监督部门都积极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同时要求参与现场监督的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强化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所有项目的招投标都必须实行中标公示制度,并跟踪过问合同的签定和履行情况。第二,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通过竞争本文来自保留此标记。才能获取招标代理业务,而且必须严格按程序实施招标活动,必须按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办理招标事宜,严格依法组织招标,严格资质审查,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在全县形成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代理秩序。第三,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为解决招标人请专家难、不方便、成本高的问题,县发改委经多方争取,与市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联网建库,建立了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服务体系,并建立了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运行管理制度,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批准我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达到人,为我县各类项目科学、客观、公正地评标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四,认真执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发改委、监察局、建委、交通局、水务局、国土房管局、农综办、财政局、卫生局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为防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每次招投标活动,各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派工作人员,对项目招标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有效的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三)注重方法创新,招标方式取得新突破一是严把招标核准关。规范审批程序,依法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控制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审批条件。二是严把公告发布关。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要求招标人严格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三是严把资格审查关。除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外,一律采取资格后审。同时在工程的招标中设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有效的预防了围标、串通投标和哄抬标价行为的发生。四是严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关。进一步提高了评标活动的公正性,依法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项目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当前全县的招标投标活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认识上还有偏差。少数部门或领导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项目实施招投标不理解,认识不到位,认为公开招投标成本高、手续复杂,个别项目该招标不招标或不按法定程序招标,以抢时间、赶工期或没资金等理由随意分解工程、省略招投标活动中应有的法定程序。二是“三边三超”现象仍然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导致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事后监督不得力。招标后的监管往往被弱化,招标人与中标人背离招标文件订立合同,设计变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签字确认,价格结算不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有的甚至与施工单位“打成一片”,造成工程质量差,投资增加。四是“串标”、“围标”时有发生。五是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的监管不到位。六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地勘、可研、设计等未完全纳入招标范围。二、狠抓落实,开创全县招投标工作新局面对于年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认为要解决五大问题:(一)认识问题当前,在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过程中,要纠正认识上的误区,如认为实行招投标程序繁琐,费时耗力,贻误工期;认为实行招投标方式不能降低造价,不如直接谈判有效;对招投标制度能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等。大量事实证明,这些认识是片面、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认真学习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的通知(中纪发3号)等文件,带头遵守不得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各类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提高贯彻执行招投标制度的自觉性,从根本上解决认识不足的问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招投标制度落实到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决不允许漏位、越位、错位,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职能职责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县发改委负责全县各类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综合性管理文件,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执法;受理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实施重大项目专项稽查,依法对招标投标有关活动实施执法监督。县建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和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政府采购活动和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文件;公布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政府采购活动和产权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交通局负责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交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水利农机局负责水利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河砂资源开采权出让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河砂资源开采权出让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卫生局负责本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较大型医疗器械采购和卫生器材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土地、采矿权交易活动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经委负责对全县限额以内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依法核准限额以内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县监察局负责全县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工作,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能,是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三)监督管理问题第一,对招标人的管理。为了防止招标人暗箱操作、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发生,招标人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人选择、专家抽取、出售标书、开标、评标、定标等有关活动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必须采取比选的方式通过竞争确定。各行政监督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对业主招标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业主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行政监督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其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并提请依法作出处理。第二,对标投标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由县发改委在市发改委的指导下,继续从县内外各行各业中择优征集具有相应职称的技术、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推荐进入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并加强对专家的从业教育、培训及管理,畅通专家进出专家库的渠道。凡进入我县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省(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代理资格;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代理资格;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代理资格。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执法,建立招标投标中介机构的从业信誉档案,健全市场准入与清出原则,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获取招标代理业务,不得私下与招标人洽谈业务。第三,对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及执业人员的监管。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及执业人员的监管,由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等执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将违规违法事实通报其资格认定部门,资格认定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限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馈。(四)规范操作程序的问题总体原则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做到“六个严格”。1、严格申报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招标、采购、挂牌、拍卖前,项目业主必须要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项目的招标、采购、挂牌、拍卖的申报手续,项目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核准招标和采购的范围、招标和采购的方式、招标和采购的组织形式,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原项目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属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由项目审批部门报县政府批准。、严格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发布制度。必须依法公开招标本文来自保留此标记。项目的招标公告,按规定必须在市政府指定的时报或重庆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可同时在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全县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的招标、采购、挂牌、拍卖信息必须同时在县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必须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附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报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后,送指定媒体刊登。、严格资格审查。招标人可按投标人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设备、诚信度及近几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或根据招标项目的设计技术要求、施工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设置投标报名必备条件和要求,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廉洁准入和安全准入。除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外,一律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审查文件确定的标准或申请人必备条件评选出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严禁业主直接推荐投标人,严禁以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投标资格审查确定投标人。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严格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为了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写,从今年月开始要统一使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范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同范本以及评标程序和办法,不允许修改的地方不得修改,允许细化和补充的内容不得与原文相抵触,为了减少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量,招标文件在发售前实行集中会审制,会审后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随意篡改。招标文件应当在发售前报县招标办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为了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防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在没有研究出新的评标办法之前,继续实行最高限价的无标底招标,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其最高限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投资预算额。、严格开标、评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到会指导、监督。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关专家库内随机抽取,200万以上的项目在市级部门专家库内抽取,200万以下的项目在县招标办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评标无效。、严格合同的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价格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五)机制创新问题一要改革薄弱环节。要改革现行招投标制度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程序和方式,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取消资格审查,除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外,只要有相应资质就可参加投标,不得设置其他任何附加条件,不限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取消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告知工程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的环境、施工现场的状况、招标条件、投标条件,并告知投标人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的质疑,招标人将在什么时间什么媒体公布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二要完善公正评标机制。探索实行“三个淡化”:即淡化评委作用,推进电子化评标;淡化技术标评价,对一般性工程实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重点注重经济标评分;进一步淡化标底,使工程建设招投标更加透明,更加公正。三要创新服务机制。实行招标“一站式”服务的办法。即从招标、挂牌、出让等信息的发布到开标、评标的所有工作全部进入统一的交易平台,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出台招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建立招标文件统一审查、招标信息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统一发放、投标保证金统一缴退、中标结果统一公示等监管工作制度。建立较为严密的交易操作规程。招投标交易的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确保程序公正。四要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监督。对于不按现行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价致使工程预算价虚高和投标人盲目压价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三、严明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一是严明领导干部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批准或决定不招标;不得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违规批准或决定为邀请招标,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时间紧迫和保密、应急工程等理由规避招标;不得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中代理、代建、咨询机构的选择,不得干预、操纵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或中标结果;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监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论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二是严明监管工作纪律。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核准招标事项;不得违规拒绝招标人的备案;不得超越法定授权履行监管职责或推诿扯皮;不得出台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文件或政策规定;不得擅自设定涉及招标投标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借招标材料备案之机违规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拒绝受理涉及招标投标的投诉和查处招标投标违纪违法责任人;不得泄露涉及招标工作的各种保密事项和资料。三是严明招标工作纪律和规则。招标人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名单;不得采用非竞争机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确定中标人;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不得违规发布招标公告;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不得改变资格审查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条件或以未公开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不得在开标后修改、增加或减少评标实质性条款;不得将本地区、本行业颁发的奖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招标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不得泄露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不得压低或抬高中标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不得利用暂定价格条款获取非法利益。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四是严明评标工作纪律和规则。这里主要针对我们的评标专家宣布几条纪律:评标人员不得违反回避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招标文件中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背离评标办法或标准随意压低或提高投标人的评分;不得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或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招投标当事人串通评标;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各种事项和资料;不得接受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活动。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并按规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并在“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公开曝光。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则)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县要正式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由于近期会议很多,今天,我利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这个机会就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第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社区矫正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符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维稳工作主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事物,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大家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符合“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以教育挽救失足者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利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罪犯关押数量,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符合以人为本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社区矫正就是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放在社区实施社会化矫正,避免“交叉感染”,努力减少因关押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服刑人员自觉改造的积极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严厉打击犯罪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而宽缓刑罚、争取人心,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长期战略。实践证明,推行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没有社区矫正作为衔接和承载,宽严相济中宽的一面很容易失控,势必影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实际效果。每一个罪犯身边都有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这些关系密切的人群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本文来自保留此标记。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促使其更好地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认同感,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历史必然。目前,社区矫正模式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要导向,这是文明执法、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开展社区矫正可以加大教育改造力度,强化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的自律能力,有利于构建家庭与社会和谐。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体现了我国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原则和司法工作传统优势的法律化、制度化,又顺应了世界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的同时,合理配置执行刑罚资源,降低执行刑罚成本,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与回归社会。第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坚持执法为民,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要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法委、综治维稳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既需要每个环节独立承担工作职责,又要有各环节之间的密切配合,紧密衔接,连贯管理。特别是法、检、公、司等政法机关,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做到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衔接配合准确到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矫正对象“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各乡镇政法委、综治维稳委要根据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要积极做好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职能部门积极参与;要把社区矫正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神落到实处。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正确行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权、考核奖惩权和社区矫正宣告权,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助。审判机关要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对那些具备法定条件,人身危险性较低、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特别是对我州监管场所内比较突出的老病残犯、未成年犯、部分女犯、过失犯、偶犯,尽可能地适用缓刑、假释,让他们在社区服刑,以体现国家刑罚的宽缓和人道,更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可以适用社区矫正措施的案件,要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尝试将审前评估调查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及时抄送有关社区矫正机构。检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顺利推进。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矫正机构压力较大。为防止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疏漏,检察机关要积极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要严格把好法律文书关、执行监督关、跟踪检察关、释放解除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打击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罚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职责,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建议及时依法处理。财政、编制、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直接保障服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社区矫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财力保障,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经费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编制纳入工作范围,积极支持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建设。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依托职业培训中心,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另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只有广泛运用社会工作的各种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才能真正发挥社区矫正的特有作用。各乡镇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志愿者为依托,鼓励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工作网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解放思想,树立正确的矫正理念,大力提高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的参与度,使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帮困、就业安置等工作逐步本文来自保留此标记。走上社会化之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实施帮教。特别是共青团,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团员,组成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帮教工作。第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广南、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实效。首先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法、检、公、司各部门分工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尽快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理解社区矫正工作,努力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宽松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保障。要采取“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动作、社会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着力组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队伍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基层司法所要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共同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努力建立专业人员的引进和使用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吸收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要加快培育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广泛招募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法机关离退休干警、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矫正对象的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三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请示汇报、主动协调,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使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各乡镇综治维稳委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督促各单位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任务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不力,因矫正对象漏管脱管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是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牵涉面广、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让我们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扎实进取,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广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四则)这次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县八届三次党代会、八届二次人代会、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任务,动员和组织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刚才,县教育局刘同志对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县监察局王同志通报了全市教育减负工作相关情况,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领会好、传达好、贯彻好。下面,我讲两点意见。一、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年全县教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过去的一年,是水富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县教育工作者团结奋进、成绩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一)各级高度重视,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年,县八届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科教兴县”战略,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水富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教育工作职责,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好务。同时,坚持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定期到教育部门现场办公以及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挂钩联系村级以上学校制度,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常委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领导到学校现场办公6次,对学校灾后重建、县一中新建、太平乡明德小学建设、两碗乡中心校迁建、水富县博爱小学建设、县五中建设、职中建设、教育综合改革以及“普十三”教育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充分体现了教育在全县各项事业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战略地位。县人大、县政协充分发挥对政府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校舍危房改造、县一中建设、水富博爱小学建设、太平明德小学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和视察。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多次对校园周边环境、建筑安全、校园周边网吧、商业网点、噪声污染、食品卫生等工作进行专项整治,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加强统本文来自保留此标记。筹协调,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年,全县新增民办幼儿园2所,幼教和学前教育达80个教学班2757人,学前教育入学率72.2%,比XX年提高4.1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水平47.32个百分点。小学入学率99.37%,巩固率99.42%,分别比XX年提高0.14和0.01个百分点,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直升率97.83%。初中入学率98.34%,巩固率98.42%,分别比XX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和0.2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3.3%。(三)强化内部管理,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各级学校牢固树立“质量是第一生命”的办学理念,强化内部管理,突出办学特色,狠抓教学工作,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及综合评价手段,促进了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小学毕业班统测综合优生率15.85%、及格率71.92%,分别比XX年提高13.68个百分点和9.71个百分点。中考录取率57.87%,比上年提高2.33个百分点。高考参考1097人,上线率91.16%,比上年上升4.13个百分点。县一中在全市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云天化中学在全省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荣获二等奖;全县教育目标责任管理获得十一县(区)第一名。(四)围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不断加强。坚持教育优先、德育为首、素质领先,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目标要求,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努力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检测率75.5%,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及格率93.8%、优秀率69.14%、满分率7.53%;体育达标率初中85.24%,小学81.39%;体育合格率初中92.42%,小学91.28%;全县体育代表队在昭通市中小学生田径和游泳运动会上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和金、银、铜牌36枚的好成绩。全省首批“三生教育”、“农村艺术教育”试点县工作全面展开。(五)深化改革创新,师资水平不断提高。采取引进、招聘、公开选聘、培训等措施,不断完善教师准入机制、培训提高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教师结构日趋合理,素质明显提高。年,全县共补充教师27人,县城学校公开选聘紧缺岗位教师5人。校长公选、教职工全员聘任和绩效工资制等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对各中小学校(园)长进行了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中小学内部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活力进一步增强,有效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新课程培训、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西发项目“参与式”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命名等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71.71%,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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