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备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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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7日21时4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皮带井发生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对入井人数进行进一步核查。截至12月1日8时30分,当班井下有241人,其中72人生还,发现162名遇难者,尚有7人下落不明。此外,事故还造成地面机房2名工人死亡。,以公开统计数据看,仅在2004年,全国全年煤矿企业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853起,死亡6009人。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我国宪法规定庄严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篇章。,请思考:,什么是人身权?它可分为哪两大类?,人权首先是人的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人格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内容,肖像权、,生命健康权(物质性),(精神性),性质(特点),与生俱来,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不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自由权,1、人格权的含义及特点,请思考,享有人格权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公民义务,人身自由权利,人格权,首要的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公民最基本权利,案例分析,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生命健康权,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3)对于法院的判决,你有什么看法?,3、生命健康权是首位的人格权,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你知道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杀人、殴打他人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权利的基本保障。,4、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保障,某小区一住户家在炖砂锅,在煤气没关的情况下便出去,因时间过长导致窗户、阳台都在冒黑烟。物业公司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员赶到出事的住户门口,但无人回应。而此时烟味越来越浓,又有物品烧焦的味道,似有火情发生。在这紧急关头,保安征得隔壁业主的同意,果断从邻居阳台翻过去,迅速打开了阳台上的玻璃门,关闭煤气开关,切断火源,避免了一场危在旦夕的灾难。,案例分析,议一议: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在人格权中,你认为什么权利最重要,为什么?,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阅读案例,思考: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广州地下工厂童工受尽摧残(组图),童工受尽摧残(组图),广州地下工厂,福州一工厂雇佣童工7个孩子1天只吃两斤面,大家说:,1.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2.当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应如何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如果使用童工得不到禁止,那么不仅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央及民族兴旺大业。,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1、法律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七年级学生王小虎(13岁)的父母开了一家快餐店,王小虎放学后经常到店里帮忙,王小虎父母的做法违法吗?,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说,儿子来店里帮忙,名为帮忙,实为使用童工。因为王小虎父母从事营利性活动,其儿子帮忙显然不是家务劳动。也就是说,王小虎父母和其儿子间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王小虎父母应当为儿子支付相应的报酬。即使没有支付报酬,也不能阻隔与儿子间劳动雇佣关系的形成。但这种雇佣关系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94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当然,如果是在不影响其学习、休息、娱乐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社会实践也是可以的。,对“症”下药捍卫权利,小偷偷得工地30元被人捆住用鞭猛抽下半身,你评我说,这是一个在工地上被抓到的小偷,他被逮住后,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成这样,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全课总结,通过本课的学习和活动,我们认识到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要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维护个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选择题:,某公司职员刘某,工作期间被公司脱落的天花板砸伤头部,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须住院观察治疗。公司以刘某不是正式员工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刘某只好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经初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内的天花板脱落,公司应负法律责任,公司须支付原告刘某全部医疗费、护理费。据此回答1-2题。,1、法庭作出的判决,理由是公司侵犯了刘某的()A隐私权B财产权C生命健康权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下列与材料内容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公司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伤害罪B材料体现了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权C材料体现了法律保护公民的健康权D材料体现了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直接保护,C,C,请你来做选择:,有些工矿企业实行所谓“严格管理”,工人下班出门时要搜查身体;有些商场对其怀疑的顾客擅自搜查身体。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A、隐私权B、人身自由权C、生命健康权D、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人毛车间的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案例分析,不坐我车打你头破血流,女大学生杨某因和父亲杨晖拒乘一辆满员中巴车,自己被打一耳光,父亲被打得头破血流,额部缝了5针。据证人说,他当时看到3名男子将杨晖打倒在地,并在其头上连踹十几脚后离开。然后打人者中年纪较大者又返回,在杨晖头上狠踢几下。旁边的年轻女孩上前拦阻,也遭此人毒打。打人者随后跳上中巴车离去。,女大学生杨某及其父亲的哪项宪法权利受到了侵害?,说一说:,女工:“只有法庭才能还我们的清白,我们拒绝厂方的协商调解。”事发后,56名受辱女工代表再次前往坑梓法庭,希望法庭能早日排期开庭审理这起“非法搜身”案件。女工代表称,如果通过调解,哪怕厂方最后赔偿每人10万元也买不回她们受辱的人格和名誉,她们只相信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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