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保险市场管理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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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县政府保险市场管理工作通知姓名:XXX部 门:XX部县政府保险市场管理工作通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保险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较弱、监管滞后等原因,导致保险市场经营秩序较为混乱。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保险市场经营秩序,防控保险市场经营风险,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要切实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全面加强保险市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开公平竞争,相互支持合作,共同推进全县保险市场有序发展。保险机构必须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保险业务,严禁超范围业务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禁误导、诱骗投保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反洗钱法有关规定,有效防止利用保险业务洗钱的行为。严格按照保监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条款内容、浮动费率等开展保险业务,不得以降低或变相降低费率,提高或变相提高代理手续费,变更条款内容、扩大保险责任等手段,争揽保险业务。严格保险业务代理程序,不得委托无“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代理机构、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个人代理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的一切从业行为,以及与其有关的保险投诉、纠纷,均由其签约的保险机构负责。严格遵守劳动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及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得录用尚未与其他保险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代理合同关系的人员。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利用掌握的文件、资料、数据等商业秘密诋毁同业公司,不得将本公司经营理念、管理制度、险种设计等与同业公司进行比较性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同业公司,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严格投保、理赔程序,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保险纠纷。对在当地投保、异地理赔的保险机构,要按照投保人意愿给予退保。根据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创新保险产品,实现保险产品的个性化和多样化,丰富保险市场,扩大保险效能。向社会公开公司的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在夏保险机构均要在县金融办备案,目前没有备案的要在3月10日前向金融办申请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在全县进行通报。二、保险代理人要规范从业行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保险营销队伍中占据主导地位,直接影响着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其从业行为至关重要。保险代理人必须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并与所代理公司签定“保险代理合同”后,方可从事授权范围内的保险业务活动。保险代理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认真遵循“协商一致、公平自愿、笃守信誉、忠诚服务”的原则,不得以强迫、引诱、误导等不正当手段,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人要遵守所属保险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佣金标准,严禁以回扣、索要高额代办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保险业务,破坏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险代理人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必须详尽、耐心、如实地解释和说明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夸大、隐瞒、欺骗等方式引诱投保人。保险代理人之间要友好协商、文明竞争,严禁贬低或诋毁其他从业人员或其他保险机构的形象。保险代理人不得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代理人不得签发保险单,不得挪用或侵占保险费。保险代理人转换保险公司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转换手续。三、政府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产服务业乃至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大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金融办协调保险监管部门对全县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召开全县保险机构负责人会议,调度各保险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对保险机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提请上级保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上级保监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开展保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县保险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县金融办牵头组织开展保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保险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逐一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向违规经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责令书。对于逾期不改的保险机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建议上级保监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在开展保险业务,但没有在进行工商注册、没有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保险机构,要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对不能如期完备相关手续的,金融办、工商局要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关停,绝不能姑息迁就。同时,为规范保险机构经营行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解决销售误导违规行为取证难等问题,实行保险机构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保险消费者可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过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举报奖励,奖励资金由违规公司支付。提高保险机构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宣传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消费能力。严厉查处“只收费、不理赔”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增强保险行业和保险消费者的信心。要高度警惕和关注保险行业的风险传递,督促保险机构妥善处理好各类投诉和纠纷,有效杜绝集中退保、群体上访等问题,有效避免保险风险由点到面蔓延,确保全县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第 7 页 共 7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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