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畜禽养殖管理通知.doc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3417304 上传时间:2019-12-1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9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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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区委畜禽养殖管理通知姓名:XXX部 门:XX部区委畜禽养殖管理通知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年4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办法,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促进全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我区畜牧兽医体制逐步健全,畜禽产量、加工能力和科技水平大幅提升,畜牧业已经成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对于改善居民膳食结构、控制重大人畜共患疾病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综观我区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仍存在着产业化水平不够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疫病、药残、人为添加违禁物品等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难度较大;基层监管体系薄弱,难以适应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等问题,制约着畜禽养殖产业的进一步提升和规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努力推动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全面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积极与区畜牧业振兴计划相结合,真正做到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努力实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新突破。(一)规范畜禽养殖生产行为。一是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建立完善生产管理、防疫制度及生产技术规范,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达标创建提供基础条件。二是加强疫病监测和免疫工作,各畜禽养殖业户必须严格执行强制免疫计划,凡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不得随意销售。三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动物制品废弃物等饲喂畜禽。(二)加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备案畜禽养殖场档案的管理指导,严格按照办法确定的建档内容,统一制式,切实规范养殖档案。要在做好畜禽养殖备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支持建设畜禽养殖电子档案系统,提高养殖档案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三)严格畜禽养殖执法监管。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将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管理与养殖档案建设列入日常监管范畴,不定期进行督查。二是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养殖项目检查、无公害产地认定等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管理,提高建档质量。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对未建立或未按规定管理养殖档案的已备案养殖场(小区)要责令限期整改;在备案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注销该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代码;符合备案标准而未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发放畜禽养殖代码,不予安排相应扶持项目。(四)做好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国家和省、市做好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抽检监测工作,同时发挥当地检测中心职能,有计划地开展养殖场(小区)投入品、常规疫病、药物残留等安全监测工作。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当地畜禽养殖信息,加强监测信息的分析评估,监测结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药物残留检测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三、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管理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已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优先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要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禽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要抓紧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测体系,健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区监测站、镇规模养殖场和农贸市场速测站。要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监管执法服务队伍,设立畜牧执法监管服务机构,配备通讯、交通、办公等保障工作经费;提高各级畜牧部门实验室检验化验水平,确保常规监管服务的正常开展;建立畜禽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网络,健全可追溯制度;设立公开监督服务举报电话,扩大监管服务的覆盖面。发改部门要将畜牧业列入政府重点扶持计划,并在项目安排上向畜禽养殖、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方面倾斜。科技部门要将畜禽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纳入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并支持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单位从事畜牧业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研究。在项目安排、创新奖励等方面,支持畜禽养殖、良种推广、疫病防治、饲料生产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财政部门要在项目安排、创新奖励、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畜禽养殖、良种推广、疫病防治、饲料生产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农业部门要将畜牧产业化项目纳入全区农业产业化扶持计划。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将畜禽粪污沼气化处理纳入农业发展规划,为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沼气工程,促进生态环保养殖业发展。贸易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规划,支持做好养殖区域规划,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部门要将畜禽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纳入产业发展规划,为畜禽养殖者提供养殖技术、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服务。农机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畜牧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国家和省农业机械推广目录范围内畜牧机械产品的,要按照规定优先安排补贴资金,予以重点扶持。卫生、质监部门要按照职责,为畜禽养殖者提供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服务。四、切实强化畜禽养殖管理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畜禽养殖监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畜禽养殖管理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推动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二)加强基础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办法的规定尽快划定畜禽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合养殖区范围,并严格落实“三区”有关规定;抓紧编制畜禽养殖布局规划,9月底前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送区畜牧兽医局备案;严格畜禽养殖条件,确保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达到规划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严格、动物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齐全、拥有专业技术人员、粪污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等要求。各镇、街道要在区畜牧兽医部门指导下,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进行调查摸底,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集中备案,备案工作要于9月20日前完成并报区畜牧兽医局。(三)加强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普及。通过宣传培训,使全区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办法的内容、要求,提高服务、管理的能力;帮助畜禽养殖者知悉并自觉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提高法律意识,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业健康、规范发展。第 7 页 共 7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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