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通知.doc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3415013 上传时间:2019-12-1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8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县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全县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全县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全县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通知姓名:XXX部 门:XX部全县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管理,有效控制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车辆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落实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必须编制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方案,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实施。二、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现场道路硬化,落实带泥上路治理措施。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自动洗车机、洗车槽等冲洗设施。建筑面积3000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工业厂房项目和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项目必须安装大型自动洗车机。同一区块内在建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工程)出入口不超过2个,每个出入口均应安装自动洗车设施。三、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存储原则上在项目园区内完成,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内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必须将驶出施工现场机动车辆的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四、施工现场进行产生大量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泥浆应当采用密闭式罐车外运。五、施工现场施工道路必须采用砼或沥青砼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地面要用碎石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道路等不得有浮土,并定时撒水降尘。六、对施工现场不按要求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及不按规定运输物料造成物料撒漏或污染路面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处以1-3万元罚款,责令清洗路面。连续二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停止该项目一切基建手续的办理,并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施工企业投标资格,外地施工企业清出县建筑市场。第 4 页 共 4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件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