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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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题: 甲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完成了某项发明创造,并于 2011 年 7 月 4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直接递交了专利申请。乙也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于 7月 2 日上午到邮局寄出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1 年 7 月 4 日收到该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何人?A、甲B、乙C、甲和乙共有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本题答案 B解析:甲是当面申请,申请日为 7 月 4 日,乙通过邮局寄出,申请日为寄出日即 7 月 2 日,专利权应当授予乙。 专利法第 28 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第 2 题: 下列哪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制造冲锋枪的方法B、一种肝移植的方法C、一种新的地质勘探方法D、一种寺庙中使用的木鱼本题答案 B解析:肝移植的方法为疾病的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 25 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第 3 题: 下列哪个期限可以延长?A、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B、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C、专利权的期限D、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本题答案 B解析:能够投延长的期限质只有指定期限,还不包括无效程序中复审委制定的期限。 专利审查指南第 5 部分第 7 章第 4.1 节:延长期限请求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以请求延长期限。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第 4 题: 王某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就一种改进的汽车制动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下列哪种情形不会影响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A、2008 年 8 月在日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时,王某就该种系统进行了口头介绍B、王某在一本 2009 年 10 月出版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介绍该种系统的文章,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该杂志的具体印刷日C、王某于 2009 年 10 月 15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同样内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 2010 年 5 月 8 日被授予专利权D、某公司经王某授权于 2009 年 2 月在美国销售的新型汽车上使用了该系统本题答案 B解析:A 中的学术会议已经超过 6 个月,级别也不一定够;B 中无具体印刷日则认定为 10 月 31日。C 存在抵触申请,D 有在先的公开使用。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3 章第 2.1.2.1节:出版物公开 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 12 月 31 日为公开日。第 5 题: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同一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B、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C、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D、若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还包括了不同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发明,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和该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本题答案 C解析:判断单一性的本质是看权利要求之间是否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如果独权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两个从权又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独权进行限定,那这两个从权就会没有单一性。比如独权中包括 AB 两个部分,权 2 对 A 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定,权 3对 B 作出进一步的限定,独权没有创造性的话,那权 2 和权 3 就没了单一性。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6 章第 2.2.2.3 节:从属权利要求的单一性 根据本章第 2.2.1 节(5)所述的原则,凡符合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即使该从属权利要求还包含着另外的发明。 例如,一项独立权利要求是一种生产铸铁的新方法。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提出了在某一温度范围内按所说的方法生产铸铁。在此情况下,对该温度范围可撰写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即使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到温度,也不应当对该从属权利要求提出缺乏单一性的意见。 又如,权利要求是制造产品的方法,其特征是使用为原料;权利要求是按照权利要求制造产品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原料是由制备的。由于权利要求包含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所以,无论由制造的方法本身是否是一项发明,均不能认为权利要求与之间缺乏单一性。 再如,权利要求是一种汽轮机的叶片,其特征在于该叶片有某种特定的形状;权利要求是按照权利要求所述的汽轮机叶片,其特征是该叶片是由合金制造的。在该例中,即使合金是新的,它本身可构成一项独立的发明,且它在汽轮机叶片中的应用是有创造性的,也不应当对权利要求与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提出意见。 应当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实际上是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例如,权利要求是一种接触器,具有特征、和;权利要求是一种权利要求的接触器,而其中特征由特征代替。由于权利要求并没有包括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因此不是从属权利要求,而是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按照同类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审查原则来判断它们的单一性。 在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原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有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 【例如】 权利要求:一种显示器,具有特征和。 权利要求:权利要求所述的显示器,具有另一特征。 权利要求:权利要求所述的显示器,具有另一特征。 ()第一种情况:与现有技术公开的显示器相比,权利要求所述的具有特征和的显示器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说明:权利要求和是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从属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和具有单一性。 ()第二种情况:从两份现有技术文献的结合来看,权利要求所述的显示器不具有创造性。而特征和分别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并且两者完全不相关。说明:由于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剩下的权利要求和实际上应视为独立权利要求来确定其是否具有单一性。而权利要求中的特定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特定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相应,因此,权利要求和无单一性。第 6 题: 金某于 2004 年 3 月 18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4年 8 月 13 日,金某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一件 PCT 国际申请。该 PCT国际申请于 2006 年 7 月 20 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于 2008 年 3 月 6 日被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该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何时届满?A、2024 年 3 月 18 日B、2024 年 8 月 13 日C、 2026 年 7 月 20 日D、2028 年 3 月 6 日本题答案 B解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 年,从实际申请日起算。 专利法第 42 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11 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第 7 题: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公众对被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了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意见。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只要该申请的申请人尚未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审查员均应当考虑该公众意见B、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采纳该公众意见的,应当同时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C、如果该公众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D、该公众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本题答案 D解析:如果授权通知书都发出了,再因为公众意见而取消了授权就会有损国知局的公信力,A 错误。审查员不会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B 排除。发出一通后收到了公众意见,还是可以在二通中使用的。公众意见放在申请文档中,有利于审查员审查的时候参考,D 正确。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8 章第 4.9 节: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第 8 题: 下列哪个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A、电脑屏幕保护画面设计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包装袋设计C、达芬奇的画D、售报亭的形状设计本题答案 D解析:根据最新的审查指南,图形用户界面也纳入了外观设计授权的范围,但屏幕保护设计不在此列。纯美术作品没有和产品结合,不受到外观设计的保护。主要起到标识作用的包装,起到的是商标的作用,不受外观设计保护。 专利审查指南第 1 部分第 3 章第 7.4 节规定了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根据专利法第 2 条第 4 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5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 (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 (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另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 (8 )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11 )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考生需要注意,本项是 2013 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内容。第 9 题: 某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 2009 年 6 月 1 日,公布日为 2011 年 3 月 1 日。该申请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不能引证下列哪个文件?A、申请日为 2009 年 5 月 31 日、公布日为 2011 年 2 月 25 日的欧洲专利申请B、申请日为 2009 年 4 月 1 日、公布日为 2011 年 3 月 1 日的中国专利申请C、印刷日为 2009 年 5 月的某中文期刊D、公开日为 2009 年 5 月 19 日存在于互联网的相关文件本题答案 A解析:CD 的公开日期都在申请日之前,可以引用,排除。引证文件如果是外国专利申请,需要在本专利的申请日前公开,如果是中国抓了申请,则公开日只要在本案专利的公开日之前即可。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2 章第 2.2.3 节:背景技术  引证文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件形式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2 )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 (3)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时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以及相关信息,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 如果引证文件满足上述要求,则认为本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所引证文件中的内容。但是这样的引证方式是否达到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参见本章第 2.2.6 节。第 10 题:  对于共有的专利权,在共有人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下列哪种行为不必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A、专利权的转让B、专利权的普通实施许可C、以专利权入股D、专利权的出质本题答案 B解析:转让、入股和出质对其他共有人行使专利权产生重大影响,故需要经过共有人的同意。普通许可则不会影响共有人行使专利权。 专利法第 15 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 11 题:  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 M 经过步骤 X、Y 和 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 2012 年 6 月 1 日。一篇2011 年 3 月 1 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 M 经过步骤 X、Y 和 Z 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A、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 M 经过步骤 X、Y 和 Z 加工处理制得B、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 M 经过步骤 X、Y 和 Z 加工处理C、一种由植物材料 M 经过步骤 X、Y 和 Z 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使用由植物材料 M 经过步骤 X、Y 和 Z 加工处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本题答案 D解析:现有技术没有公开的就是杀菌,故能申请的主题就应该是杀菌方法。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10 章第 5.4 节: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新颖性  一种新产品的用途发明由于该产品是新的而自然具有新颖性。 一种已知产品不能因为提出了某一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产品。例如,产品作为洗涤剂是已知的,那么一种用作增塑剂的产品不具有新颖性。但是,如果一项已知产品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发明,则已知产品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颖性。这样的用途发明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为发明的实质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如何去使用它。例如,上述原先作为洗涤剂的产品,后来有人研究发现将它配以某种添加剂后能作为增塑剂用。那么如何配制、选择什么添加剂、配比多少等就是使用方法的技术特征。这时,审查员应当评价该使用方法本身是否具备新颖性,而不能凭产品是已知的认定该使用方法不具备新颖性。第 12 题:  甲乙夫妻二人共同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下列针对该驳回决定提出的哪个复审请求符合相关规定?A、甲单独提出的复审请求B、甲乙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C、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他们的儿子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D、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该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丙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本题答案 B解析:提起复审属于对权利的实体处分,需要共同所有人一起来行使。 专利审查指南第 4 部分第 2 章第 2.2 节:复审请求人资格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第 13 题:  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A、毛巾和围巾B、书包和铅笔盒C、麻将牌及其外包装盒D、茶壶和茶杯本题答案 D解析:茶壶和茶杯属于同一大类,并且通常会成套出售或者使用。可以合案申请。 专利审查指南第 1 部分第 3 章第 9.2 节: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并且具有相同设计构思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第 14 题:  下列有关实用性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里的积极效果指的是完美无缺的有益效果B、由于电离盒有可能产生微量臭氧,对人的身体可能会造成伤害,从人体健康方面考虑不宜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C、由于永动机违背自然规律,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D、由于过滤净化装置与高压静电发生器价格昂贵,导致烟雾净化器成本高,社会上很少人使用,脱离社会需要,因此不具备实用性本题答案 C解析:实用性指的是能在工业上应用并有积极效果,不可能要求技术方案完美无缺。违背自然规律的永动机那自然是没有实用性的。 专利审查指南 第 2 部分第 5 章第 2 节:实用性的概念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且能够应用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换句话说,如果申请的是一种产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并且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如果申请的是一种方法(仅限发明),那么这种方法必须在产业中能够使用,并且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产品或者方法专利申请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所谓产业,它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文化体育、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在产业上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技术方案,是指符合自然规律、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这些方案并不一定意味着使用机器设备,或者制造一种物品,还可以包括例如驱雾的方法,或者将能量由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方法。 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日,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这些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5 章第 3.2.2 节:违背自然规律 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审查员应当特别注意,那些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例如永动机,必然是不具备实用性的。第 15 题:  对下列哪件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受理?A、缺少说明书摘要的发明专利申请B、缺少说明书附图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C、缺少简要说明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D、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的发明专利申请本题答案 A解析: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外观设计必须有简要说明,BC 排除。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的地址就不好给申请人发相关文件,D 排除。摘要的重要性比较低,缺失了也可以受理后补正。  专利审查指南第 5 部分第 3 章第 2.2 节:不受理的情形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 )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照片或者简要说明的。 (2)未使用中文的。 (3 )不符合本章第 2.1 节(3 )中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5 )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6)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7)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8 )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 (9 )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10 )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11 )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第 16 题:  关于专利标识,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专利标识既可以标注在专利产品上,也可以标识在专利产品的包装上B、只需标注“专利产品仿冒必究”,而没有必要标注专利号等相关信息C、只需标注专利号,而没有必要标明专利类别,因为专利类别可以从专利号中获知D、专利标识的标注不符合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本题答案 A解析:如果产品是粉末状的,那就没法标专利号,只能标在包装上。专利信息中最重要的是专利号,另外还需要标明类别,BC 错误。如果专利号标注不规范,那应当是地方知产局管理,不是国知局。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 4 条: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 5 条: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下述内容: (一)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 除上述内容之外,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 8 条:专利标识的标注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 专利标识标注不当,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 17 题:  下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对于关系重大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影响的专利,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启动无效宣告程序B、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口头审理都应当公开举行C、请求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一律终止D、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本题答案 D解析:无效程序必须由申请人提起才能启动,A 错误。如果无效程序涉及商业秘密,那就不应该公开进行。B 错误。如果合议庭都要作出决定了,那撤回无效申请就来不及了。无效程序中,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请求人提出哪些理由复审委就审查哪些理由。 专利审查指南第 4 部分第 1 章第 2.3 节:请求原则 复审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均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启动。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其启动的审查程序终止;但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请求人在审查决定的结论已宣布或者书面决定已经发出之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 专利审查指南第 4 部分第 1 章第 2.6 节:公开原则 除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保密的案件(包括专利申请人不服初审驳回提出复审请求的案件)以外,其他各种案件的口头审理应当公开举行,审查决定应当公开出版发行。 专利审查指南第 4 部分第 3 章第 4.1 节:审查范围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第 18 题: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布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提前公布声明B、申请人应当在提交提前公布声明的同时缴纳提前公布费C、申请人应当在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之前提交提前公布声明D、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本题答案 D解析:提前公布不收取费用,也不能能附有条件。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46 条: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除予以驳回的外,应当立即将申请予以公布。 专利审查指南第 1部分第 1 章第 6.5 节:提前公布声明 提前公布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 提前公布声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在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公布准备。进入公布准备后,申请人要求撤销提前公布声明的,该要求视为未提出,申请文件照常公布。第 19 题:  专利法中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概念不具有下列哪个含义?A、“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是真实存在的人B、“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具有创造能力C、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所有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D、“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能够获知所属技术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本题答案 C解析: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就好比是金庸笔下的王语嫣,是个虚构的人物,通晓自己的技术领域领域(注意不是全部技术领域)的所有武功(技术),但只会动嘴不会动手(没有创造力)。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4 章第 2.4 节: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设定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第 20 题:  王某和李某将共同拥有的一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给宋某,赵某侵犯了该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未经宋某同意,王某和李某不得共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B、未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宋某不得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C、王某、李某和宋某可以共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D、只有在李某和王某不请求的情况下,宋某才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本题答案 C解析: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地方知产局请求处理侵权纠纷,当然更可以和专利权人一起提起请求。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 8 条: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五)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第 21 题: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A、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由三层板材构成,板材之间由胶水粘结B、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经浸泡、脱水、干燥而成C、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可用于制造简易房屋D、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板材上印刷有卡通图案本题答案 A解析:实用新型必须有一定的空间构造,只有 A 符合要求。 专利审查指南第 1 部分第 2 章第 6.1 节: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例如,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或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一项发明创造可能既包括对产品形状、构造的改进,也包括对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方法、工艺或构成该产品的材料本身等方面的改进。但是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构造提出的改进技术方案。 应当注意的是: (1)权利要求中可以使用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但不得包含方法的步骤、工艺条件等。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 (2)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例如含有对产品制造方法、使用方法或计算机程序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种木质牙签,主体形状为圆柱形,端部为圆锥形,其特征在于:木质牙签加工成形后,浸泡于医用杀菌剂中 520 分钟,然后取出晾干。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因而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第 22 题:  在中国设有办事处的美国某公司欲就其一项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该公司可以通过下列哪种方式提交其申请?A、直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系统提交B、委托美国专利代理机构提交C、委托中国专利代理机构提交D、指派其在中国的员工提交本题答案 C解析:该美国公司在中国只有办事处,没有营业所,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法第 19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 23 题:  对处于国际阶段的 PCT 国际申请,下列哪种情形可能导致重新确定国际申请日?A、摘要使用的语言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使用的语言不一致B、申请人未在申请中写明发明名称C、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国际申请费D、申请文件中遗漏了一页说明书本题答案 D解析:我国对 PCT 实施细则中关于援引加入的内容作出了保留,故申请人如果遗漏了说明书要加入的话,将重新确定申请日。 专利审查指南第 3 部分第 1 章第 5.3 节:援引加入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时遗漏了某些项目或部分,可以通过援引在先申请中相应部分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其中的“项目”是指全部说明书或者全部权利要求,“部分”是指部分说明书、部分权利要求或者全部或部分附图。 因中国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作出保留,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对于通过援引在先申请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的,专利局将不予认可。 对于申请文件中含有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的,如果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在进入声明中予以指明并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则允许申请文件中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审查员应当以国际局传送的“确认援引项目或部分决定的通知书”(PCT/RO/114 表)中的记载为依据,重新确定该国际申请在中国的申请日,并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因重新确定申请日而导致申请日超出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的,审查员还应当针对该项优先权要求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对于申请文件中含有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的,如果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未予以指明或者未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则不允许申请文件中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删除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在后续程序中不能再通过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的方式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第 24 题:  针对下列哪个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A、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因未缴纳年费而终止B、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自申请日起放弃C、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因专利权属纠纷被中止D、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因期满而终止本题答案 B解析:如果专利从申请日起放弃,那无效该专利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专利审查指南第 4 部分第 3 章第 3.1 节:无效宣告请求客体 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 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已被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第 25 题:  下列有关费用缴纳期限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B、优先权要求费应当自提出优先权要求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C、申请费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D、复审费应当自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本题答案 C解析:申请费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C 正确,其余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 5 部分第 2 章第 1 节:费用缴纳的期限 (1)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需要在该期限内缴纳的费用有优先权要求费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 优先权要求费是指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项数计算。 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序列表)页数超过 30 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 10 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公布印刷费是指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需要缴纳的费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申请费(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该项费用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3 )延长期限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该项费用以要求延长的期限长短(以月为单位)计算。 (4)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 (5)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6)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7 )年费及其滞纳金的缴纳期限参照本部分第九章第 2.2.1 节的规定。 (8)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第 26 题: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一种能够控制特定机械状态发生概率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赌博,因此该装置不能被授予专利权B、一种能治疗乙肝的化合物,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该化合物副作用超标,不允许其上市,因此该化合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C、一种致人失明的女子防身器,由于该防身器的使用以致人伤残为手段,因此该防身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D、一种能透过玻璃听到他人谈话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窃听,危害公共秩序,因此该装置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本题答案 C解析:一致人伤残为手段的防身器损害了公共利益,C 选择。其余的产品在合理使用的时候还是有益处的,排除。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1 章第 3.1.3 节: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 【例如】 发明创造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手段的,如一种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防盗装置及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或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众健康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申请的文字或者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如果发明创造因滥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的,例如对人体有某种副作用的药品,则不能以“妨害公共利益” 为理由拒绝授予专利权。第 27 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葡萄酒的制造方法,包括步骤 X 和 Y。2.为实施步骤 X 而专门设计的设备。3.为实施步骤 Y 而专门设计的设备。4.为实施步骤 X 和 Y 而专门设计的设备。”X 和 Y 均是特定技术特征。哪两项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A、权利要求 1 与 2 之间B、权利要求 1 与 3 之间C、权利要求 2 与 3 之间D、权利要求 2 与 4 之间本题答案 C解析:权 2 和 3 之间没有特定的技术特征,缺乏单一性。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6 章第2.2.2.2 节: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 【例 12】 权利要求:一种制造方法,包括步骤和。 权利要求:为实施步骤而专门设计的设备。 权利要求:为实施步骤而专门设计的设备。 没有检索到任何与权利要求方法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 说明:步骤和分别为两个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与或者权利要求与之间有单一性。权利要求与之间由于不存在相同的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而没有单一性。第 28 题:  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A、未经许可在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B、在产品说明书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专利技术C、变造专利证书D、购买并使用假冒专利产品本题答案 D解析:购买并使用假冒专利产品的的人一般都是普通消费者,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购买的是假冒产品,不应该承担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84 条: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第 29 题:  甲乙两公司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甲乙均应当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B、甲乙不得请求将该申请转为纸件申请C、甲乙未及时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作公告送达D、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申请需要保密的,甲乙在后续程序中应当以电子申请的特殊加密方式递交各种文件本题答案 C解析:共同申请中,申请人之一是电子申请用户即可。电子申请和纸件申请可以转换。电子申请不作公告送达,不适用于保密申请。 专利审查指南第 5 部分第 11 章第 5 节: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 (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引起的变更 申请人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而申请人重新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该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 申请人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撤销,而申请人未重新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如果申请人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且为电子申请用户的,以第一署名并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的申请人为代表人;全体申请人都不是电子申请用户的,审查员应当以纸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根据专利法第 19 条第 1 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重新委托其他已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的专利代理机构。 (6 )纸件申请和电子申请的转换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 提出请求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并且应当通过电子文件形式提出请求。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该专利申请后续手续均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使用纸件形式提出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纸件形式的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专利审查指南第 5 部分第 11 章第 6 节:电子发文 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向电子申请用户发送各种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应当及时接收专利局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未及时接收的,不作公告送达。 自发文日起 15 日内申请人未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专利局可以发出纸件形式的该通知书和决定的副本。第 30 题:  下列哪个文献号是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A、ZL1044155AB、ZL3021827SC、 CN201435903UD、CN101084708B本题答案 C解析: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公告号中第 5 位应该是 3,C 符合。其中 CN 代表的是中国。第 31 题:  下列哪些属于职务发明创造?A、金某受所在公司指派,临时到另一家公司参与某产品的研发所作出的发明创造B、吕某退休一年半之后作出的发明创造C、王某主要利用本单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作出的发明创造D、刘某在外地休假期间完成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本题答案 ACD解析:退休一年之内做出的与原来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B 中退休已经一年半,排除。其余选择。 专利法第 6 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12 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第 32 题:  甲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15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有关电视机的发明专利申请。乙公司在 2009 年 9 月 8 日举办的中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包含该申请中的技术方案的电视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该展出行为发生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提出之前,破坏了甲公司专利申请的新颖性B、该展出行为属于发生在国外的使用公开,不破坏甲公司专利申请的新颖性C、该展出行为发生在申请日之前六个月内举办的中国政府承认的展览会上,不破坏甲公司专利申请新颖性D、由于该展出行为的主体不是甲公司,因此该展出行为破坏甲公司专利申请新颖性本题答案 AD解析:不破坏新颖性的展出必须是甲公司自己的展出,这里是乙公司的展出,破坏了新颖性。 专利法第 24 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第 33 题:  李某于 2012 年 4 月 6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下列由李某首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相同主题的申请,哪些可以作为该发明专利申请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A、申请日为 2011 年 6 月 7 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B、申请日为 2011 年 6 月 4 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C、申请日为 2011 年 5 月 6 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 2012 年 4 月 5 日被申请人撤回D、申请日为 2011 年 8 月 9 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外国优先权本题答案 BC解析:A 已经授权,D 享有外国优先权,不能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排除。 专利审查指南第 2 部分第 3 章第 4.2.1 节:享有本国优先权的条件 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首次申请)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3)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被要求优先权的中国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1 )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但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而未享有优先权的除外; (2 )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3)属于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 应当注意,当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时,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中国首次申请,自中国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被视为撤回。第 34 题:  下列关于复审请求受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三个月后提出复审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B、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C、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D、复审请求人是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本题答案 ACD解析:复审请求书如果不符合规定格式,那复审委会会要求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才视为未提出,B 排除。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60 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复审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第 35 题:  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作为专利法规定的申请人?A、中国中央电视台B、清华大学教务处C、北京市民李某D、专利代理人张某本题答案 AC解析:大学教务处只是大学的一个内部的部门,不能作为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在执业期间和离开代理行业一年内,不能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条例第 20 条: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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