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须知(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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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法律文书 办理离婚手续须知(二) 4.审判离婚 在调停没能成立时,可以向地方裁判所起诉,判决后审判离婚即成立。 5. 托律师 如要委托律师办理离婚,到律师会要求介绍律师,然后委托。这种情况需要支付律师报酬。 对于没有能力支付审 4.审判离婚在调停没能成立时,可以向地方裁判所起诉,判决后“审判离婚”即成立。5. 托律师如要委托律师办理离婚,到律师会要求介绍律师,然后委托。这种情况需要支付律师报酬。对于没有能力支付审判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的委托人,法律协助协会可以代付审判费用(包括律师费),外国人也适用该制度,所以不要因为没有经济能力就放弃审判,首先去咨询。6. 在留资格在留资格如是“日本人配偶者等”,离婚成立之时其资格就丧失了,必须申请变更为其他的在留资格,或做“在留资格特别许可申请”,取得“定住者”的在留资格,否则将不被允许继续在日本逗留。双方均为外国人的夫妇在日本离婚时,以“家族滞在”资格在日本的一方就有可能丧失该资格。因此,也需申请变更至其他在留资格。另外,即使在日本法律上被认定为离婚,由于自己国家法律的不同,也有在该国不被承认的情况。请向各自国家的驻日本大使馆咨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 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注:有的地方是要大1寸的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十三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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