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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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1耕地污染防治是我市农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条件,是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172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耕地污染防治,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娄底农业生产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和新的农业种植管理模式,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减少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污染,建立耕地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全力推进我市耕地环境质量保护工作。二、主要目标(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耕地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耕地土壤局部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及隐患得到全面管控。(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三、开展耕地污染详查和划定耕地环境质量类别(一)开展耕地污染状况详查以耕地为重点,按照湖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耕地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风险区加密调查、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我市耕地污染现状,明确耕地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抓好涟源市和双峰县共387个农产品与土壤污染协同点位调查。搜集所有耕地土壤环境调查数据,对已有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耕地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善耕地环境质量档案信息,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提供基础依据。(二)完善耕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1、建立完善耕地环境监测体系。继续抓好涟源市和新化县省级面源污染监控点,在现有相关耕地环境监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布设耕地环境质量国控、省控、市控监控点,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农业环境监测保障能力。到2020年耕地环境质量监测点覆盖所有县市区和主要农作物。2、建立完善耕地大田质量监测体系。继续完善2个国家级和70个省级大田质量监测点日常监测,从2018年起将土壤重金属污染纳入监测范围。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新建一批国家级大田质量监测点,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县市区。(三)开展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2020年底前完成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实施耕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四、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合理安全利用(一)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进行严格保护1、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推动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2、切实保护耕地质量。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优先开展统防统治、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农膜回收等措施,提升耕地地力和减少土壤环境污染,优先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密切跟踪例行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出现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及时实施安全利用类措施。(二)对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推进安全利用1、探索和筛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及模式。继续探索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模式,总结并借鉴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科学制定适合我市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2、推广安全利用模式。合理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隔、替代种植等措施,逐步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模式,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到2020年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3、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学习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娄底市实际制定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休耕治理工作,市农委成立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五、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实行节水、控肥、控药,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垃圾回收等工作,加强农业灌溉水质管理,确保水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1)目标任务制定娄底市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公益性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基本建立,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累计减少21%;统防统治全程承包到2020年达到95万亩;绿色防控面积到2020年达到120万亩;大中型高效植保机械到2020年累计204台;农药减量控害助剂推广到2020年达到92万亩次。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高效施药药械使用达到80%,实现农药利用率40%以上。高产创建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三品一标基地”等优势农产品基地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实现全覆盖。(2)主要工作内容加强病虫监测预警。规范测报技术,加强系统观察与大面积普查,确保病虫防治信息的准确性,逐步实现数字化监测、网络化传输、可视化预报,确保病虫监测预报准确率95%以上,进村入户率90%以上。积极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示范推广。选择适合本地的高效、环保、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示范推广,力争主要作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覆盖。强化农药监管,做好科学用药知识培训与宣传。实施农药专项整治工程,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严格开展农药经营条件资质审查,农药准入市场一律登记备案,建立健全辖区内农药产品数据库,扩大低毒生物农药补贴项目实施范围,逐步淘汰高毒农药。加强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以培训农药经销商、专业化防治组织机防队员、农民为重点,宣传普及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用好药、少用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每年市、县二级植保部门培训100场次,培训人员1万人次以上。深入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扶持培育专业化防治组织,提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每年增加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4万亩以上,到2020年达到95万亩。农药减量控害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区推广多元醇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有机硅等农药喷雾助剂,避免施药后下雨重复施药,减少施药次数,大幅提升农药有效利用率。积极推广应用芸苔素内酯、赤霉素、吲哚乙酸等组配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提高作物抗旱、抗病虫、抗冻害能力,减少农药使用量。2016年减量控害助剂推广15万亩,到2020年争取达到92万亩。2、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1)目标任务制定娄底市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到2020年,初步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施肥结构进一步优化,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等养分结构趋于合理,有机肥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化肥使用量逐步减少,肥料利用率稳步提高,2016年到2019年逐步将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氮肥利用率达到40%。(2)主要工作内容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450万亩,比2014年增加70万亩,按平均每亩减少化肥1.5公斤计,减少化肥1050吨。恢复发展绿肥生产。到2020年,绿肥种植面积90万亩,比2014年增加60万亩以上,按平均每亩减少化肥6.5公斤计,减少化肥施用量3900吨。推广普及秸秆还田。到2020年,全市推广秸秆还田200万亩以上,秸秆资源肥料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秸秆还田面积比2014年增加100万亩以上,减少化肥施用量3000吨。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高效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园区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减少化肥施用量360吨。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便肥料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推广商品有机肥应用面积40万亩。3、加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加强肥料、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及废弃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推广应用,加快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争取上级专项支持,在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处理试点,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4、强化农业执法与督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农业执法行动,对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质量进行抽样检检,防范假冒伪劣毒农资、禁限农药进入农业生产环节污染农田生态环境。积极在辖区内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常规检查,检查农业企业防污措施,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范发生农业面源污染或危及粮食生产安全事件。(二)抓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1、全面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将优质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耕地。规范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确保耕地质量占补平衡。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发改、国土、水利、农开办等部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整体推进优先在粮食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110万亩以上。3、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深翻耕、轮作间作等工程和技术措施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提升耕地地力和提高农业产出。六、构建耕地污染防治保障体系(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业委员会耕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农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完善的领导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我市耕地土壤环境保护综合防治。(二)加强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报纸简报、示范牌、广告牌等有效途径,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工作,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土壤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大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科学技术水平,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主动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各有关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相关财政资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清洁生产等涉农资金开展耕地土壤防治相关工作。(四)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耕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建立责任机制各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本辖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统筹协调各部门任务分工,确保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农委将加强对耕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耕地污染防治评估与考核,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工作严重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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