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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及其会计核算基于多案例的分析Carbon trading and its accounting system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multiple cases声明及论文使用的授权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论文作者签名 王丹 2016 年 3 月 6 日摘 要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现象日趋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生产生活,人们开始越来越认知到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也由此催生了一个碳交易市场。对于我国而言,碳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们有必要加深对碳交易的研究,理清参与排控企业与碳交易相关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等问题,以期进一步推动碳交易及其会计核算在中国的发展。本文将首先明确碳交易的含义和碳交易产生的基本原理,并概述其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其次探讨在碳交易市场机制下企业碳交易的会计确认、计量以及会计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参与碳交易的排控企业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给出核算建议。最后,评述碳会计核算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并对碳会计核算在我国的本土化发展提出几点改进措施。关键词:碳交易;碳排放权;会计核算AbstractGlobal warming has seriously affecte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and day-to-day production. Faced with this situation, people begin to realize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developing a low-carbon economy, which also spawned a carbon trading market. As we all known, carbon trading is still in the initial stage in China.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for us to deepen the study on carbon trading, sort out the accounting recognition, accounting measurement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lated to carbon trading, in order to furth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arbon trading and carbon accounting in China.This article will first clear the meaning and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carbon trading, and summarizes the developing state of carbon trading at home and abroad. Secondly, Secondly, to discuss the accounting recognition, measurement and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enterprise carbon trading under the carbon trading market mechanism and to analyze them with specific cases. Finally, review the application status of carbon accounting in our country, and put forward some improvement measures to the localization development of carbon accounting in our country.Key words: Carbon trading; Carbon emission rights; Accounting1目录引言 .1一、碳交易概述 .1(一)碳交易的含义 .1(二)碳交易产生的基本原理 .2二、碳交易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3(一)全球碳排放的现状 .3(二)碳交易在国内外的发展 .4三、碳交易的会计确认 .5(一)碳排放权是否应被确认为资产 .5(二)碳排放权应被确认为何种资产 .5(三)碳交易确认案例运用 .6四、碳交易的会计计量 .7(一)计量属性的选择 .71. 选择何种计量单位 .72. 选择何种计量属性 .7(二)碳交易计量案例运用 .8五、加强碳交易的信息披露及监管 .9(一)我国企业碳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91.成本过高,企业难以承受 .92.企业要承担泄露商业信息的风险 .93.缺乏碳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与标准 .104.碳审计尚处于萌芽阶段 .102(二)加强我国碳交易信息披露及监管的措施 .101.设立奖惩机制 .102.加强政府监管 .103.构建上市公司碳信息的披露框架 .114.培养专业的低碳会计人才 .11参考文献 .12致 谢 .141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大量温室气体排放出来,导致全球气候发生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对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利用有限的碳排放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人类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碳交易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种重要的市场机制,正在席卷全球经济大国,成为近 10 年来全球关注的焦点,并将对 21 世纪的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回首过去,碳交易在全球碳排放空间日益稀缺的背景下、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气候谈判中诞生, 京都协议书为碳交易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成为碳交易历史上的里程碑。放眼世界,碳交易也正随着低碳经济的浪潮席卷全球各国。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碳会计核算开始走入企业,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也已经从最初的政府、公共事业单位逐步迈向了私人企业甚至是金融机构,因此,我们有必要加深对碳交易的研究,理清参与排控企业与碳交易相关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等问题,以期进一步推动碳交易及其会计核算在中国的发展。本文将首先明确碳交易的含义和碳交易产生的基本原理,并概述其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其次探讨在碳交易市场机制下企业碳交易的会计确认、计量以及会计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参与碳交易的排控企业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给出核算建议。最后,评述碳会计核算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并对碳会计核算在我国的本土化发展提出几点改进措施。一、碳交易概述(一)碳交易的含义随着全球暖化的现象日趋严重,严重阻碍了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可持续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认知到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自2009 年 12 月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召开之后,各种与低碳经济相关的概念也开始频见报端,进入社会大众的视野。然而,何为碳?何为碳交易?相信这一问题对于大部分的中国民众而言仍然相当陌生,这将严重制约碳交易的开展与普及。因此,明确碳交易的含义及其相关概念对于在中国普及碳交易,发展低碳经济是至关重要且迫在眉睫的。碳排放交易也称为碳交易,是指在特定的统辖地区内,确立合法的温室气体排放2权(通常以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及特定时限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许可该种排放权能够像普通商品一样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以互相调剂排放总量,保证温室气体的实际排放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排放总量,并以最低的成本,最优的效益达成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是一种利用市场机制来推动低碳发展的重要尝试。首先必须由政府制定一个二氧化碳的排放上限,之后向参与减排的企业授权,或是颁发一定额度的碳排放许可证。倘若企业在法定周期内(假设为一年) ,其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额,则必须在碳交易市场上购买配额;倘若企业的排放量尚有富余,则可以在碳交易市场上将多余的配额售出。通过该种方式,企业的生产成本会因超额的碳排放而上升,也会因达成减排目标而创造额外的收入。(二)碳交易产生的基本原理政府为下级政府和企业分配碳排放量控制目标,下级政府和企业为了实现碳排放量控制目标,需开展减排活动。以工厂为例,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差异,工厂的减排成本将存在差异。假设全社会仅包括工厂 1 和工厂2 两家工厂,工厂 1 的碳减排成本 MC1(例如 MC1=400)低于工厂 2 的减排成本MC2(例如 MC2=1000) ,工厂 1 和工厂 2 分别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 N1 和 N2。因此,在未开展碳交易的情况下,全社会的减排成本 MC=MC1N1+MC2N2。如果允许工厂 2 的部分减排任务(例如N)转由工厂 1 实现,此时全社会的减排成本MC*=MC1(N1+ N )+ MC2(N2- N) ,因此全社会的减排成本将降低MC=( MC2-MC1)N。图 1-1 工厂边际减排成本(不考虑碳交易)020040060080010001200工 厂 1( 低 成 本 ) 工 厂 2( 高 成 本 )边 际 减 排 成 本3上述交易过程实际上将使工厂 1 的碳排放量进一步降低N ,而允许工厂 2 的碳排放量增加N,因此政府原本分配给工厂 1 的碳排放配额空闲了 N ,而工厂 2 的碳排放配额缺少了N,同时工厂 1 的减排成本将上升 MC1N ,工厂 2 的减排成本将下降 MC2N 。为实现上述减排成本降低的过程,工厂 2 需对工厂 1 进行补偿,同时工厂 2 也需要购买足够的碳排放配额以完成对政府的履约。为此,工厂 2 需以价格 P 向工厂 1 购买碳排放配额N,且 MC1P MC2(例如 P=600) 。因此,工厂 1 实际将获利MC1=( P-MC1)N ,工厂 2 实际的成本实际降低了MC2(MC2-P)N,并且MC= MC1+MC2,这样便完成了全社会的减排成本降低值MC 在工厂 1 和工厂 2 之间的分摊。因此,上述交易的实质是允许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多减排,进而以相对高的价格出售省下来的碳排放配额而获利;同时允许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少减排,转而以相对低的价格购买碳排放配额,从而降低实现目标的减排成本。从社会总体角度看,碳交易相当于在实现社会总体控排目标的同时降低了实现整体控排目标的成本,反过来说是在既定的整体排控目标下,实现更大的整体发展利益。图 1-2 工厂边际减排成本(考虑碳交易)二、碳交易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一)全球碳排放的现状众所周知,温室效应是人为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原理成因。自 18 世纪 60 年代开020040060080010001200工 厂 1( 低 成 本 ) 工 厂 2( 高 成 本 )边 际 减 排 成 本4始的工业革命以来,由于人类的生产活动而导致温室气体排放过量,使得全球气候变暖,负面影响十分深远且日益显现。近几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正经历着持续快速的发展,但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即我国的碳排放量不断上升。自 2008 年起,中国的温室气体污染就已超越了美国,成为了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根据世界气象组织的数据,2008 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了 69 亿吨,占世界排放总量的 22%;有科学家预测,到 2020 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接近 100 亿吨,占世界排放总量的 33%。显然,我国已经没有充足的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来承载当前的这种高碳、高增长的发展模式,在应对温室气体减排方面背负着巨大的国际压力。根据全球著名的风险评估公司之一梅普尔克罗夫特公司于 2012 年公布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可知,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日本、德国、加拿大、英国、韩国、伊朗是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十个国家,其中,中、美、俄、印、日五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一半还多。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全球必须齐心协力,寻找有效的碳减排方式,走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道路,其中,建立碳交易市场便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激励手段。(二)碳交易在国内外的发展自英国于 2002 年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企业间的碳交易体系以来,碳交易大幕就在全球范围内缓缓地拉开了帷幕。2005 年,欧盟建立了世界上首个跨国间的碳交易体系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 ,为全球范围内的其他碳交易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极大增强了其他国家开展碳交易的信心。自此之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内部的区域碳交易体系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和2009 年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大会以来,碳交易的浪潮更加迅猛地席卷着世界上的经济大国。各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都预示碳交易制度将踏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道路。除上述发达国家之外,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开始筹建各自的碳交易体系,碳交易已经在全球范围内遍地开花。我国已于 2011 年正式启动了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 7 省市在内的国家碳交易试点建设。表 2-1 全球碳排放交易体系起止时间名称 起止时间 名称 起止时间英国排放交易体系 2002-2006 美国温室气体减排倡议 2009-2018澳洲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计划 2003-2012日本东京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计划 2010-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2005- 英国减碳承诺计划 2010-5名称 起止时间 名称 起止时间挪威排放交易体系 2005-2007 美国加州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 2012-2020瑞士排放交易体系 2008- 美国西部气候倡议 2012-英国碳控排目标计划 2008-2012 澳洲清洁能源未来计划 2015-新西兰排放交易体系 2008- 中国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1-三、碳交易的会计确认(一)碳排放权是否应被确认为资产根据我国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的定义,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此定义,笔者认为应当将碳排放权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首先,从企业获取碳排放权的途径来看,主要分为两种,其一为政府机构的授予,其二为外购,不论是企业最终通过何种方式获得碳排放权,都满足资产的相关定义,即“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 。其次,碳排放权是为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企业既享有碳排量的所有权,也能够对其进行自由支配,包括自行使用或是对外出售。最后,企业能够排他性地从碳排放权的交易中获取一笔可观的财富。故而,将碳排放权视作企业的资产是十分恰当的。(二)碳排放权应被确认为何种资产关于碳排放权应当被划归为企业的何种资产,仍然是众说纷纭。根据笔者的了解和总结,当下的主流观点为以下三种:存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从碳排放权的本质与特征出发,可以说每一种划分方式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存在缺陷。企业持有碳排放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出售并取得收益,从该角度看,将碳排放权判定为存货有其合理性。但是,碳排放权不具有物质实体,并非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持有并用作出售的产品,也非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无关,在钢铁、石油化工、煤炭生产、电力等多种不同类型的企业中都有可能存在。由此看来,碳排放权与企业存货的基本特征相违背,其本质也与存货大相径庭。从属性上看,碳排放权属于无实物形态、易于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能够将其确认作无形资产的一种。但是,企业之所以持有无形资产大都是出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等目的,而非用于对外销售。从该层面上看,碳排放权明显不同于专利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因而该划分方6式也存在一定问题。最后一种有较多学者支持的观点是将碳排放权划归为金融资产。碳排放权与金融工具有许多相似之处,既能够实现现货交易,也能够达成远期、期货和期权交易,因此将其划分为金融资产也是有理可循。但是,该观点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必须以一个成熟活跃的碳交易市场为基础才能实现,而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该划分显然没有考虑到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根本难以实现。综上分析,现阶段将碳排放权划作无形资产是我国的首选。首先,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不活跃,市场流通程度较低,关于碳排放权的价格机制尚未形成,不具备将其作为金融资产进行核算的条件。其次,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主要是接受发达国家先进的排污技术,因此碳排放权的内容和属性类似于一种许可证或是一项技术,接近于传统的无形资产。再次,碳排放权不存在实物形态,与无形资产的特征最为相符。(三)碳交易确认案例运用某地区 20X5 年的碳排放总额限制为 10,000 万吨,现向该地区参与排控的 A 企业无偿分配 100 吨排放额度。截至 20X5 年 9 月 30 日,A 企业已产生 90 吨碳排放,参考过去三年内的碳排放数据,A 企业第四季度预计会产生 30 吨碳排放,因此会会产生20 吨的超额碳排放,需要向其他参与排控的企业有偿购买。由于政府分配的排放额度是免费的,即 A 企业在获取时,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便能够在政府给出的限制额度内无偿地进行碳排放,并且该排放配额的价值不会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转移或改变,因此政府分配的排放额度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企业初始取得时不应当将其作为企业资产入账。企业只需要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对获得碳排放权的有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即可。此外,由于不将其确认为资产,企业在持有期间也不需要摊销。不同于政府无偿分配的排放额度,企业的超额碳排放是需要向其他企业有偿购买的,其成本能够得到可靠的计量,满足企业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应当将其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入账。如下图分录所示,具体可以在“无形资产”科目下设置“碳排放权”作为二级明细科目,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贷记“现金” 、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7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碳排放权贷方金额 借方金额图 3-1 碳交易确认四、碳交易的会计计量(一)计量属性的选择1. 选择何种计量单位传统的财务会计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假设,因为货币单位是相关性最强、最简单、最易理解且最普遍适用的计量单位,能够为企业提供会计计量和分析的基础。但是,对于碳会计而言,仅仅采用定量指标则不够全面,不足以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因此,必须引入一个能够提供中间转换的计量单位,即碳排量,通过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的结合保持碳会计计量的一致性,此外,也能够帮助外部信息使用者更为清楚明白地理解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和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财务事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应当将政府分配或是外购所取得的配额,转化为碳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进行计量,然后再根据单位碳排量的价格计算其货币价值。在此过程中,碳排量起到了过渡性的作用,使得企业提供的碳会计信息清晰明了,且相互可比,方便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理解与使用。2. 选择何种计量属性碳排放权究竟应当采用何种计量属性,学术界一直议论纷纷。其中,重点关注的当属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属性。在会计计量的过程中究竟使用哪一种计量属性,必须就具体情况进行讨论。(1)初始计量倘若是政府免费发放所得的碳排放权,由于企业在获得之初并未支付任何成本,因此无需将其计入资产负债表,只需要按公允的市场价格对其进行备注。倘若是向其他企业有偿购买所得的碳排放权,则满足企业资产的入账条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贷记“现金” 、 “银行存款”或“应付8账款”等账户。(2)后续计量年末,企业可能会发生超额排放或是排放配额尚有富余的情况,需要对碳排放权进行后续计量。倘若企业产生了超额的碳排放,则需要外购碳排放权,此时应当按照交易当天公允的市场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贷记“现金碳排放权” 、 “银行存款碳排放权”或“应付账款碳排放权” 。倘若到年末企业的碳排放配额仍未使用完毕,则可将剩余的排放权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并按照年末公允的市场价值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贷记“营业外收入碳排放权” 。倘若企业售出该剩余的碳排放权,则可借记“银行存款碳排放权” ,贷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二)碳交易计量案例运用某市 20X5 年的碳排放总额限制为 10,000 万吨,甲、乙为该市两家参与排控的企业。20X5 年 1 月 1 日,该市政府向甲企业无偿分配 60 万吨排放权,向乙企业无偿分配 30 万吨排放权。数据显示,20X5 年全年,甲企业共产生 80 万吨碳排放,即每季度20 万吨;乙企业共产生 20 万吨碳排放,即每季度 5 万吨。20X5 年 12 月 31 日,甲企业在市场上购入 20 万吨碳排放权,乙企业在市场上售出 10 万吨碳排放权。甲企业的碳减排成本为每吨 100 元,乙企业的碳减排成本为每吨 30 元。20X5 年 1 月 1 日与20X5 年 12 月 31 日,碳排放权的市场价格分别是每吨 40 元与每吨 50 元。根据上述数据,20X5 年 1 月 1 日,甲企业获得政府无偿分配的碳排放权 60 万吨,乙企业获得政府无偿分配的碳排放权 30 万吨。由于此时企业并未因获得碳排放权而付出任何成本,因此只需要根据 20X5 年 1 月 1 日的市场价格在表外进行备注。截至 20X5 年 12 月 31 日,甲企业共产生 20 万吨超额碳排放,需要向其他有多余碳排放配额的企业购买,购买款项经由银行存款支付。由于外购的碳排放权,其成本与价值都能够可靠计量,满足企业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应当按照企业的无形资产入账,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10,000,000(50 元/吨20 万吨)贷:银行存款碳排放权 10,000,000截至 20X5 年 12 月 31 日,乙企业共产生 10 万吨碳排放配额的结余,并在市场上9将其售出。由于结余的碳排放权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收入,因此应当将其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入账,并按照公允的市场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出售多余碳排放权所得的收入经由银行存款流入企业。相关会计分录可编制如下。借: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5,000,000(50 元/吨10 万吨)贷:营业外收入碳排放权 5,000,000借:银行存款碳排放权 5,000,000贷:无形资产碳排放权 5,000,000五、加强碳交易的信息披露及监管(一)我国企业碳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之所以要进行与碳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是为了使碳交易的参与者与社会公众都能清楚明确地知晓参与排控企业在碳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的交易信息,使碳市场的整体运作更加公开透明。随着碳交易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已经有不少企业意识到是时候将碳交易信息的披露事宜提上日程。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我国企业自主披露碳交易信息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仍然不够,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碳交易工作在我国的开展,也不利于碳交易市场的健康成长。笔者以为,我国参与碳交易企业的信息披露主要面临如下几个问题。1.成本过高,企业难以承受我国目前采用的碳交易信息披露方式为企业自愿披露,也就是说,参与碳交易企业在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需要企业自行承担,会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且耗时耗力,对于企业而言压力不小,有可能会打消企业进行碳交易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企业要承担泄露商业信息的风险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参与排控企业的碳信息披露的情况与企业的碳排量大小呈现反比例函数的关系,即企业碳排量越大,信息披露的情况越差。往往是低碳排行业的碳交易信息披露更为全面,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而高碳排行业对于碳交易信息披露则表现得十分谨慎和消极,显露出鲜明的行业特征。该现象的产生原因主要是高碳排企业担心一旦公开完整的碳交易信息会泄露企业的商业信息,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管制风险甚至是法律诉讼,将企业陷于两难的境地,鉴于这些原因,各上市公司总是对企业的碳交易信息三缄其口,主动披露的意愿非常低。103.缺乏碳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与标准由于目前采用的是企业自主披露碳交易信息的方式,尚不存在统一的规则与标准,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报告模式,因此十分混乱,导致外部信息使用者很难从中寻找到有价值的信息。甚至会有一些高碳排企业为了规避责任,或是为了树立企业节能减排的良好形象,在碳信息披露方面“避重就轻” ,仅仅披露对企业有利的碳交易信息,影响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判断,也不利于达成减排目标。4.碳审计尚处于萌芽阶段碳审计作为一个全新的审计领域,仅仅依靠过去财务审计的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在此基础上思考新的审计技术与审计方法,其中包括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十分陌生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起来的难度系数相当大,也让许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望而却步。此外,由于一些高碳排企业的“私心”,提供资料往往比较拖沓,甚至是想方设法地进行逃避,阻碍审计人员正常的审计流程,使得碳审计的难度系数又一次提高。(二)加强我国碳交易信息披露及监管的措施1.设立奖惩机制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碳交易相关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降低其披露成本,我国可以考虑设立奖惩机制,例如根据参与减排企业的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减排目标和考核指标,一旦达标,就可以获得政府奖励;反之,没有达标的企业也会遭到惩罚。如此一来,既能够鼓励企业进行碳交易信息披露,也对一些不自觉减排、不自愿进行信息披露的企业形成约束,敦促其尽快加入自觉减排和自觉披露碳交易信息的行列。2.加强政府监管有了政府对于碳交易信息披露问题的监管,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首先,有了政府的干预与管理,碳交易市场能够更加井然有序地运行,为参与排控的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当然,政府的监管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无形的约束,时时刻刻敦促企业制定合理有效的信息披露计划,及时、完整地披露企业的碳交易信息,也能够尽早让企业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生产模式,在兼顾生产效率的情况下节能减排,实现排控目标。113.构建上市公司碳信息的披露框架为了提升保碳信息披露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我国是时候考虑将碳交易信息披露的模式由自愿性披露更改为强制性披露,并制定统一的规则和标准,明确碳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如此一来,便能够扭转当下报告模式换乱的局面,有利于碳交易事业的展开和碳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4.培养专业的低碳会计人才人才是行业发展的根本,无论是企业的碳会计核算还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碳审计,都需要一批专业的低碳会计人才作为储备力量,才能够使低碳事业得以持续健康地发展。因此,我国应当加大力度,培养出一批专业的低碳会计人才,这些“低碳人才”必须要拥有广泛的知识面,不仅包括传统的财务会计和审计知识,也包括环境、生态和能源方面的知识。对此,我国可以考虑选取部分财经类高校开展试点工作,在会计、审计专业下设立碳会计、碳审计方向,更加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学习,成为低碳经济下的尖端人才。12参考文献1江玉国,范莉莉.企业减排碳无形资产的影响因素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6, 30(1):136-141.2江玉国,范莉莉,施庚宏.我国低碳技术发展现状及障碍分析 J.生态经济,2014, 30(11):47-52.3梁美健,贾颖逸,谢淑红.碳资产评估若干问题探讨J. 经济师 ,2016(1):19-22.4钱洁园,梁飞媛.评估行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思考J. 财会研究 ,2014(8):79-80.5张薇,伍中信,王密,伍会之.产权保护导向的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 J.会计研究,2014(3):88-96.6隋馨.基于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绿色会计新探J. 现代经济信息 ,2016:232.7刘晓玲,于翀.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 新会计,2016(1):33-37.8陈若亨,孟晓俊.关于碳会计核算问题与解决对策J. 现代上市公司 ,2014(2).9冯冰.我国碳会计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1):140-141.10吕燕.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与计量初探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7).11聂颖,田蓉.低碳经济视角下企业碳会计体系的构想J.绿色财会,2015(9):48-52.12刘小芳.CAT 机制下制造企业碳排放的会计处理J.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12(6):27-32.13张婵婵.低碳经济视角下的我国碳会计的发展J. 经营管理者 ,2015(12):72.14祝伟倩.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问题研究J.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 ,2015.12(6):127-128.15许秀萍.碳交易中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J.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3):17-20.16张璐阳.基于企业交易的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与实务研究J. 金融理论与教学,2015.12(6):79-82.17高莉娟.论碳排放权的物权属性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4(4):3-6.18闫志强.中国坚定迈向全球最大碳市场N.中国能源报,2015 年 5 月 28 日.19王爱国.我的碳会计观J. 会计研究,2012(5):3-9.20刘燕.低碳经济背景下的低碳会计J. 现代国企研究,2015.8(下):58.21刘思思.低碳经济背景下的低碳会计研究J. 企业导报,2014(4).22高海娟.有关低碳经济下企业会计的一些思考J. 中国商论 ,2015.10:68-74.23吴市.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探讨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5.11:56.24陈华,王海燕.中国企业碳信息披露: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13(12) 1325张盈,匡建超.中外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J. 中外能源 ,2014,19(3).26张艳文.关于碳会计核算的研究J. 现代商业,2015.11:129-130.27徐爱玲.企业碳会计研究述评J. 当代财经,2014.08:111-120.28杨博.企业碳会计核算内容论析J. 江西社会科学,2013.08:223-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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