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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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武功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咸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总体目标按照“全程 监管、标 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 的基本思路,大力整治食品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和药品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力争做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处于全市领先水平。二、领导小组为确保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孔  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智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 -李国鹏   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成  员: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农林局、质监局、水利局、工商局、粮食局、商务办、食药局、畜牧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盐业公司等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智美同志兼任。三、 整治重点本次整治活动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及制品、辣椒及辣椒制品、酒类、保健食品、药品以及国庆节、中秋节群众消费热点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县城社区、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 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瘦肉精”“地沟油”、 “制售假劣药品” 等专项整治活动,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公安部门“打四黑除四害” ,重拳出 击,重点打击,坚决防止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生。(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1、食用农产品环节(由农林局牵头)农林局负责: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照生产农药的“黑 窝点” ,打击无资质 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 3 -畜牧局负责: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 ”等违禁药物的行 为。工商局负责: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粮食局负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粮食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监局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 黑窝 点” 。依法 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的食品重新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3、食品流通环节工商局负责: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 4 -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4、餐饮服务环节(由食药局牵头)食药局、教育局、住建局负责: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示范店创建及量化分级开展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集中清洗企业的监管。(二)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1、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由质监局牵头)质监局负责: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工商局负责: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 5 -验制度。2、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由质监局牵头)质监局负责: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工商局负责: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环保局负责:完善餐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度。3、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由食药局牵头)食药局负责: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整治“绿剑行动” ,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工商局负责: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4、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由商务办牵头)商务办负责:牵头建立打击私屠滥宰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出一处,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严格加强对屠宰行业的准入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企业认真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 6 -度,确保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公安局负责: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深挖违法犯罪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行为。畜牧局负责: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严格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商务办要密切配合,确保定点屠宰场肉品全部经检疫检验合格,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章。工商局负责:加大对肉品市场的巡查和检查力度,严格实行对上市肉品“两章两证” 的查验验质, 严厉打击流通环节经营病害猪肉、私屠滥宰肉的不法行为,切实取缔经营无证猪肉的业主,确保市场销售的猪肉及猪肉产品全部来自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监局负责: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的行为,确保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原料来自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食药局负责:对猪肉消费环节的专项治理,要督促餐饮企业和集体用肉单位严格落实猪肉进货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和购肉登记制度,对违规经营的餐饮单位和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 100%来自于定点屠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5、加强辣椒及辣椒制品综合治理(由质监局牵头)农林局负责:加强对辣椒种植户技术指导及辣椒农药残- 7 -留抽检,防止不合格辣椒上市销售。质监局负责:对辣椒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详细排查,加强辣椒制品监管,严厉打击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含化工染料等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市场上销售辣椒制品的监督检查,严查无照经营,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含有非法添加物的辣椒制品等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食药局负责: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辣椒制品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必须向监管部门备案。6、加强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由食药局牵头)食药局负责:及时公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督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向公众公示。质监局负责: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检测,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8 -7、加强食用盐的综合治理商务办、盐业公司负责:要结合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以严厉打击将工业盐、肠衣盐、畜牧盐等非食用盐、不合格食盐投放市场流通和食用消费为重点,查处加工、销售、食用不安全盐、非碘盐行为,普及“碘盐” 食用,确保食用盐安全。加强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从原料盐的贮存、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全过程监管,防止原料盐的环境污染,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对食盐销售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查处不安全盐、非碘盐投放食盐市场、餐饮等行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开展“食盐安全村” 创建活 动,确保食盐安全。8、加强酒类综合治理商务办负责: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三)开展农村及家宴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加工“专业 村” 、农村集市、农 村小卖部、小餐饮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利用农村- 9 -集会倾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县食药局要指导各镇(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严格实施聚餐备案登记制度,切实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等集体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各镇(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每月要将本辖区内集体聚餐备案情况报送县食药局。(四)开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行动食药局负责: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为重点,加强对中药材种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药品安全、用药安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城乡结合部、出现过药品质量问题的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时出现问题较多的企业、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加强对重点品种、媒体刊播的广告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二类以上精神药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取缔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或无证经营药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四、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9 月 6 日前)。县政府将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镇(中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及本方案要求,制定各环节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整治。2、治理整顿(9 月 6 日30 日)。各镇(中心)、各有关部门- 10 -要针对各个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强化措施,根除隐患。3、巩固提高(10 月 1 日9 日)。各镇(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4、检查验收(10 月中旬)。届时,县政府将安排督查组对全县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迎接市政府验收。五、工作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策并用,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隐患排查。各镇(中心)、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城乡结合部、 “城中村 ”、集 贸市场、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通过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开展暗访调查、联合执法等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样样有台账,项项有行动”,深挖 严查 私屠滥宰和非法制售 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彻底清剿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作坊、窝点。(二)联合执法。通过社会有奖举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渠道收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针对跨行业、跨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行业共性、 “潜规则” 问题 ,由县食安办牵头,协调、调度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惩处食品生产经营链- 11 -条上从包材印制、原料提供到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分子,狠抓“问题乳粉” 、“地沟油”、 “瘦肉精” 、“问题 辣椒制品 ”等严重违法活动的防范和打击。(三)督查暗访。各镇(中心)、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抓住热点,解决难题,查漏补缺,扑灭苗头,消除隐患。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对本系统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扎扎实实推动工作落实。整治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力量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中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监管力量,加大经费投入。根据本实施方案,尽快制定本单位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将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到科室、个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至少 2 篇工作简报,确保领导小组对活动整体进展在宏观上有所把握,发挥作用。需要各部门联合执法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组织。(二)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镇(中心),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区域、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条块- 12 -联动区域联防,做到无缝监管。(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中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板报、媒体、出动宣传车辆、发放宣传册页等形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尤其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用科学易懂的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健康消费。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投诉举报,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重惩犯罪,严格追责。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环节及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于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案结销号。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五)整章建制,长效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 打基 础 、建机制、促 长效” 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整治工作- 13 -好的方式、方法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监督抽查、溯源、处置等监管工作制度,完善综合监管、生产经营自律等机制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群防群治,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各镇(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每周向小组办公室(食安办)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10月 9 日前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14 -主题词:食品药品    行动    方案   通知- 15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 9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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