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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 湖 三 万 英 尺 项 目 景 观 方 案 及 施 工 图 设 计 合 同项目名称:后湖三万英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金桥大道与和谐大道交汇处)设计内容: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委托方(甲方):武汉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方(乙方):武汉易盛和园林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目 录合同依据项目基本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双方职责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合同生效、终止及结束违约责任一般条款一、合同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二、项目基本概况2.1 工程项目的名称:后湖三万英尺项目2.2 工程项目的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金桥大道与和谐大道交汇处)2.3 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其中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21 万平方米,景观用地面积约为 6 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景观设计面积为准。(景观设计计算面积原则为:实际用地红线面积减去建筑占地面积再减去主干道车行面积所得。包括隐形消防通道设计。)3三、设计依据:3.1 合同所规定的内容。3.2 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 武汉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准。3.3 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武汉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法规履行。3.4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以毫米为单位。3.5 所有设计和来往文件的使用文字均为中文。四、 设计范围:4.1 设计范围:后湖三万英尺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4.2 景观方案设计阶段内容:4.2.1 景观方案总平面图;4.2.2 主要区域景观方案设计细化图;4.2.3 主要区域景观透视图;4.2.4 主要区域景观立面、剖面图;4.2.5 主要景观小品示意图或参考图片;4.2.6 绿化植物布置图;4.2.7 提供该阶段的概算。注:a:此阶段为由甲方通知开始设计后 10 个工作日(节假日与双休除外), 提供方案,提供 A3 本册一式四份,电子 jpg 文件一份和 ppt 电子文件各一份。b:本阶段乙方提交图纸,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世纪广场 B 座 7 楼武汉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并于提交景观概念方案阶段成果后作概念方案汇报。(如有变化,另行协商确定。)c:此阶段甲方有 权力因乙方在 设计、配合、服务方面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时解除本合同。4.3 景观扩初设计阶段内容:4.3.1 依据方案调整设计成果,展开环境规划中各个景观元素的深化设计,总平面图优 化,平面进行主要定位;4.3.2 确定总体竖向设计;4.3.3 主要分区放大平面图、剖面图;4.3.4 各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4.3.5 大型特殊景观方案细化设计并配合专业公司技术深化;4.3.6 地下车库出入口、通风井方案具体处理方案;44.3.7 景墙、台阶、种植池、步行小径等具体 处理方案;4.3.8 园林小品造型详图并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4.3.9 景观标识规划概念图;4.3.10 景观照明布置设计图(应包含景区内各射灯、草坪灯、地埋灯等景观灯具并提供类别、尺寸的建议并提供彩色参照图片);4.3.11 表面排水布置设计图和绿化灌溉给水设计图;4.3.12 绿化植物配置图(分别出乔木、灌木和地被图);4.3.13 提供该阶段的预算。注:a:此阶段为由甲方通知开始设计后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与双休除外), 提供 A2 白图一式两份,提交电子 jpg 文件一份和 DWG 格式;b:本阶段乙方提交图纸,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世纪广场 B 座 7 楼武汉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有变化,另行协商确定);c:此阶段甲方有 权力因乙方在 设计、配合、服务方面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时解除本合同。4.4 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4.4.1 设计深度按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要求06SJ805 实施;4.4.2 提供景观总平面布置图及放线图:4.4.3 提供景观竖向设计布置图(包括考虑竖向高程设计、综合管线图及剖面关系图);4.4.4 提供景观设计之景园建筑、小品施工图;4.4.5 广场、景观车道、人行步道、平台等 图纸;4.4.6 景观亭、景观花架、景观塔等图纸;4.4.7 景观墙、梯阶、栏杆等图纸;4.4.8 提供景观设计之景园水体施工图;4.4.9 人工湖、人工塑石溪涧或天然石溪涧图纸;4.4.10 喷泉、叠级喷泉、景观水池施工图;4.4.11 提供景观标识施工图;4.4.12 提供景观设计之景园绿化;4.4.13 植物配植设计平面图(分别出乔木、灌木和地被图);4.4.14 植物的规格、数量(苗木清单);4.4.15 植物种植施工规范图;4.4.16 植物种植施工规范;4.4.17 提供景观设计之景园给排水及景园电气设计施工图;4.4.18 景观灯具、电气线路布置图;54.4.19 照明灯具的造型及型号选择及电气系统设计图;4.4.20 人工引水点设计图(或设计自动灌溉系统);4.4.21 提供景观设计之材料明细表、材料样品及户外家具成品设备造型图片(座椅、垃圾桶等);4.4.22 包括以上内容的施工大样详图,施工图包含结构工程设计,主要饰面材料彩色图片。注:a: 此阶段为收到甲方确认函并支付完上一笔款项,通知开始设计后 30 个工作日。乙方提供A2 白图一式 2 份,蓝图一式 12 份,装 订成册,附带施工蓝图的 DWG 电子版文件一份;b: 本阶段乙方提交图纸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世 纪广场 B 座 7 楼武汉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待甲方确定施工方后,乙方向甲方及施工方进行图纸交底, 图纸交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甲方按实际情况定;c: 提供该阶段(施工图设计)的详细预算。4.5 景观施工配合阶段工作内容:4.5.1 参与甲方的图纸交底,配合图纸答疑工作;4.5.2 积极协助甲方解决景观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4.5.3 通过电话或传真,解答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如不能解答 24 小时内赴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免费到场次数为 20 次;4.5.4 在施工中间阶段参加工程例会(视情况需要设计师现场配合),解决现场遇到的在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4.5.5 在施工结束后参与验收,配合甲方进行有关竣工验收报批、报审的相关技术工作;4.5.6.在最后交接阶段,执行园林预保养的检查,以确保所有的工程都和设计的图纸和规格一致。准备初期接收报告和缺陷清单(其中包括了所有遗漏的和背离原来设计要求的事项)并监督整改;4.5.7. 参与植物、铺装材料的选购;参与施工现场铺装及硬景的施工样板确认;4.5.8.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审查批准通过后,此阶段工作结束;五、双方职责:51 甲方职责5.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景观施工图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并对其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5.1.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在设计过程中,如因甲方的需要,对已确认的设计要求做出重大修改(超过景观设计 30%以上的修改),而造成乙方增加额外开支,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 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65.1.3 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明确的提出修改意见及完成时间。5.1.4 甲方负责本合同中各方面与设计内容相关人员,在现场交流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甲方负责景观设计各阶段向政府部门进行申报工作。5.1.5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延误设计工期,合同条款中相应的出图日期将向后顺延。52 乙方职责5.2.1 乙方必须遵照中国及武汉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应使设计服从甲方对本项目景观设计的总体构思;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甲方的沟通和协调;乙方对本项目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负责。5.2.2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配备经验丰富且富于创新精神的设计师承担设计工作。工作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5.2.3 在设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应甲方要求就设计图纸的进度情况作阐释交流参与甲方组织的景观图纸的会审,以确保最终的设计效果,定期配合甲方确定有关景观效果的主要材料。5.2.4 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他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甲方因销售或企划等部门对外宣传需要对设计作诠释或邀请乙方参与讨论时,乙方有协助义务。5.2.5 对于设计过程中的各阶段性设计或其他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设计,此类问题主要是指涉及总体布局和重要景观要素的确认和调整、涉及工程量和投资变化较大的调整等问题。5.2.6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若由于乙方原因而使设计进度有拖延或设计错误,而使甲方蒙受经济、时间或质量上的损失, 则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此 损失赔偿金额根据损失的严重性和乙方责任的大小而定,总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的一半。5.2.7 成本控制:乙方应做到所有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如甲方认为乙方在涉及过程中存在经济性方面的问题,乙方应对景观施工图做出修改。5.2.8 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设计成果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委托。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75.2.9 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调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如有较小修改设计、 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 费,甲方如有重大变更设计,甲、乙双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5.2.10 乙方了解并确认在与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经济资料和信息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严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承诺甲方之商业秘密仅用作本合同约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 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2.11 乙方应保证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著作 权等。若有上述事由 发生,乙方 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设计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5.2.12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部设计图纸资料后,如发现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乙方又不修改图纸,甲方则可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乙方的相应金额,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2.13 景观后期服务(施工阶段),接到通知 24 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相关问题。第六条、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6.1 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6.1.1 总设计费 60000(此为上限面积,若减少,则以实际完成面积计算)x 15 元/= 900000 元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金额(元) 工作内容第一次 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确定方案后支付 15%设计费 135000 分阶段设计,设计分区域按方案设计比例支付设计费第二次扩初设计完成,确认施工图面积后,再支付 25%设计费225000 扩初设计分阶段设计,设计分区域按比例支付设计费第三次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50%设计费 450000 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设计,设计分区域按比例支付设计费第四次 竣工验收完后支付 10%设计费 90000 竣工验收8特别备注:如果样板展示区部分涉及重复设计,施工图设计费不另单独计设计费。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合同中面积数的5%以内,不另行计费;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合同中面积数的5%以上,按照上述设计单价进行费用增减。所付 设计费均包含税金、管理费、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审图费、报批报建图纸费用、通讯差旅费 等为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6.2 设计成果6.2.1.乙方的设计成果,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规定、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要求。6.2.2.乙方提交的各种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对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未做规定的设计文件,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6.2.3.乙方在每个阶段得到甲方对设计成果的书面认可并正式提交甲方之后,视为此阶段工作之完成,在此前提下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6.2.4.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及其它文件,只能应用于本合同书中的项目。双方不能将这些设计成果运用在其它项目中。6.2.5.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电子文件(可采用光盘或其它甲方认可的方式)。 电子文件的命名应与目录保持一致。6.2.6.乙方在保证设计方案功能合理、造型美观的前提下,在选择建筑材料、 结构布置、设备选型等方面,应注重经济性。6.2.7.如甲方在设计阶段及建设过程中更改项目名称,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项目名称的修改,并在接到通知后,将所有的往来文件及图文名称更改正确。6.2.8.乙方每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如需修改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修改完毕。6.3 特殊情况处理:6.3.1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已确认之设计进行重大变更改动,或进行合约设计服务范围之外的设计工作,这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项目,收费应由甲乙双方届时共同另行商定(但是若后期营销有架空层或者私家小院需要单独设计,可免费)。6.3.2 若因甲方缘故中途于某个阶段终止设计,甲方需支付清前面各阶段的设计费用。上述设计费不包括超出合同约定由乙方需提供的资料份数范围以外的图纸晒印费及相片、图片复印费。6.3.3 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其它支出,将向甲方收回成本(根据发生费用前甲方的书面同意)。6.3.4 上述设计费不包括沙盘模型制造。但乙方有义务就甲方的沙盘模型制作进行指导。6.3.5 如项目现场涉及到桥梁、湖岸护坡等需二次设计,乙方有义务配合,所 产生费用另行商定。9第七条 合同生效、终极与结束71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72 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救济措施。7.2.1 乙方宣布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7.2.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他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7.2.3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经过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73 合同终止后果7.3.1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7.3.2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合同终止前甲方已支付乙方相应报酬的,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方对合同终止前乙方提交的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八、违约责任81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 应按照合同付清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尚未履行的原合同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合同。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2 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 20 日内支付乙方。逾期 20 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83 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导致甲方按照合同规定解除合同者,应退还全部设计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七天的, 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 0.5 ;延误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九、一般条款91 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保证各自有足够的权利和能力履行本合同,满足合同中的各项条件和兑现各项要求和费用支付。92 完整合同: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协议应视为甲方同乙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取代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谈判、汇报或协议。若要修改,必须有双方的 书面同意。1093 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 规、罢工、恶意破环、资方停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合同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94 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发生时,甲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 终止日为之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的报酬,且已经取的一切报酬都为其所有 。一旦应付款已付清,乙方将提供甲方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95 通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通知以 传真、电 子邮件、邮局挂号、快递等方式。如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当日为通知日;如通知以邮局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为通知日。96 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版权和专利申请权等和知识产权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根据设计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乙方委托外聘顾问指导完成的成果。97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主要设计师,如果乙方更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主要设计师, 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文并法人签字通知甲方,同时须征得甲方同意。9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 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做出的裁决。99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表明双方在指明的日期同意上述合同条款。同 时也表明双方有完全和最终权威使各自代表的一方能完全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910 合同要求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与本合同一并使用,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两者之间有不符之处,以本合同 为准。9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 应按补充协议的最新约定执行。912 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件一:设计人员名单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武汉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易盛和园林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11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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