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六课 求索真理的历程,必修4 生活与哲学,实践的基本要素主体、对象和手段是客观的。 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受到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制约,实践是人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 在改造自然的实践中,人创造出自然中原来没有的新的物质生活资料。 在改造社会的实践中,人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任何实践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必然带有一定社会性的烙印。 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的发展着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实践活动的内容、形式、规模和水平是各不相同的,认识是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实现,把间接经验作为认识的来源;把认识的来源与获得认识的途径等同,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把认识绝对化、思想僵化,实践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能够检验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把科学理论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脱离实践、纸上谈兵;认识不为实践服务,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 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应当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而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在这个条件和范围内,真理是绝对的;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因此真理又是相对的,对同一确定对象可以有多个真理;真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理;真理是一成不变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真理需要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对同一确定对象可以有多个真理;真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理;真理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