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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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0 页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起重工工作前应检查各工具设备是否良好,明确分工,设有专人指挥,危险的吊装现场应设围栏或挂警告标志。2,使用旧的起重工具时,必须按其新旧程序选用较大的安全系数,以保证安全作业。操作人员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工作,信号不明确或看不清时不得作业。3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许乱动设备,吊装过程中,操作人不得离开岗位。4起吊较大、重物件时,应系有牢固的溜绳,防止吊物在空中招摇、旋转。5起吊物体前,应准确的估计物体重量、掌握钢丝绳、索具的承载能力和受力情况,禁止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如必须超负荷使用时,应制订出可靠的安全措施。6起吊物体如有刃面,栓吊绳时应用木料等物垫好,以免损坏钢丝绳发生事故。7起吊物体应绑牢,防止脱钩,绳子应绑在吊件的中心部位,以免重物脱落,吊钩与钢丝绳保持垂直,钢丝绳应受力均匀,不要吊钩斜着拖吊物件。被吊物己挂上钩,未提起前,吊车不得移动或转向。8物件吊起100200mm后,应检查各处受力情况,确定无问题后,再正式起吊。9吊装时,起重物上不准站人,吊装过程中不要将重物长时间停在空中或其它物体上。10使用千斤顶把重物顶起后,应随时加高垫木,并检查地基垫木重心等是否正常,以兔倾斜发生事故。11运输中用的滚杠,其长度应大于被运物的底部宽度,运输中应注意滚杠的运动情况,不准用手脚滚杠,应使用锤和撬棒,防止压伤手脚。12多人抬运大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同时起落。13拖拉绳越过马路时,离路面不得低于7米,以免防碍交通,钢丝绳及吊车与电线应保持两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与电线接触。14遇有六级以一大风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15起重机械、工具应设专人经常维护保养,并妥善保管。伤止损坏和腐蚀,钢丝绳不许有打结、扭绕现象。16起重机应定期作技术检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对新安装或大修过的起重机使用前也应作技术检验。静负荷试验为额定负荷量的125。动负荷试验应为额定负荷量的110。17动点必须按施工方案设置,应先调查清楚结构情况,在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18绞磨机应安置在平稳牢固的地方,必须有制动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49起重较大物件或危险性较大的物件时,起吊前应事先拟定好起吊方案,主管设备、安全等部门要会同起重单位负责人一起对绳扣、索具、锚坑、拉绳等进行全面的检查,认定合格后方可起吊。第 3 页 共 10 页起重工程安全监理(一)施工方案1、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其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2.作业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状况和现场实际具有指导性,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确认符合要求。(二)起重机械1.起重机(1)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签字。(2)起重机经检测后可以继续使用并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3)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措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符合要求。当该机说明书中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2.起重扒杆(1)起重扒杆的选用应符合作业工艺要求,扒杆的规格尺寸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设计计算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2)扒杆选用的材料、截面以及组装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符合要求。(3)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可按1.2倍额定荷载,吊离地面200500mm,使各缆风绳就位,起升钢丝绳逐渐绷紧,确认各部门滑车及钢丝绳受力良好,轻轻晃动吊物,检查扒杆,地锚及缆风绳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三)钢丝绳与地锚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钢丝绳应按起重方式确认安全系数,人力驱动时,K=4.5;机械驱动时,K=56。2.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3.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其安全系数K=3.5,规格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缆风绳应与地锚牢固连接。4.地锚的埋设作法应经计算确定,地锚的位置及埋深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扒杆作业时的实际角度。当移动扒杆时,也必须使用经过设计计算的正式地锚,不准随意拴在电杆、树木和构件上。(四)吊点1.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2.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边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3.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全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钢丝绳做吊索时,其安全系数K=68。(五)司机、指挥1.起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类型相符。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的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六)地耐力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2.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3.当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七)起重作业1.起重机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重量切实清楚,并有交底记录。2.司机必须熟知该机车起吊高度及幅度情况下的实际起吊重量,并清楚机车中各装置正确使用,熟悉操作规程,做到不超载作业。(1)作业面平整坚实。支脚全部伸出垫牢。机车平稳不倾斜。(2)不准斜拉、斜吊。重物启动上升时应逐渐动作缓慢进行,不得突然起吊形成超载。(3)不得起吊埋于地下和粘地面或其他物体上的生物。(4)多机台共同工作,必须随时掌握各起重机起升的同步性,单机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3.起重机首次起吊或重物重量变换后首次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住,检查起重机的工作状态,在确认起重机稳定、制动可靠、重物吊挂平衡牢固后,方可继续起升。(八)高处作业1.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包括各洞口盖严盖牢,临边作业应搭设防护栏杆封挂密目网等。结构吊装时,可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随节间吊装平网可平移到下一节间,以防护节间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高处作业规范规定:“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2.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移动和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独立悬空作业人员除去有安全网的防护外,还应以安全带作为防护措施的补充。例如在屋架安装过程中,屋架的上弦不允许作业人员行走,当走下弦时,必须将安全带系牢在屋架上的脚手杆上(这些脚手杆是在屋架吊装之前临时绑扎的。);在行车梁安装过程中,作业人员从行车梁上行走时,其一侧护栏可采用钢索,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扣牢在钢索上随人员滑行,确保作业人员移动安全。3.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爬梯或斜道,不允许攀爬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下。对爬梯的制作和设置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攀登作业”的有关规定。(九)作业平台1.按照高处作业规范规定:“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2.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封挂密目网。3.脚手架的选材和铺设应严密、牢固并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定。(十)构件堆放1.构件堆放应平稳,底部按设计位置设置垫木。楼板堆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6m。2.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过两;梁不超过三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过三层。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0.7m宽的通道。3.重心较高的构件(如屋架、大梁等),除在底部设垫木外,还应在两侧加设支撑,或将几榀大梁以方木铁丝其连成一体,提高其稳定性,侧向支撑沿梁长度方向不得少于三道。墙板堆放架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确保地面抗倾覆要求。(十一)警戒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2.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场作业环境,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造成的落物伤人事故。(十二)操作工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起重工、电焊工等均属特种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方可操作。2.起重吊装工作属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其工作应由有关部门认证的专业队伍进行,工作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第 9 页 共 10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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