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演示台架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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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教学演示台架安全操作规程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0 页教学演示台架安全操作规程1)确保外接动力电源连接导线无破损,绝缘良好。观演学生应与台架保持50CM以上安全距离。2)严禁在台架运转时将蓄电池断开,以防损坏传感器和电脑。3)在对台架进行电弧焊时,应先断开电脑电源。4)电子控制系统的线路比较复杂,在检修和排除故障时动作要轻,不允许猛烈撞击,不能直接测试电脑,以免引起更多的故障。5)在拆装和接通喷油系统、点火系统和电脑接线插头前,都必须关闭点火开关。6)燃油系统应保持清洁,拆卸油管或喷油器时,应先将燃油系统卸开,再缓慢松开连接处,用布擦去断开处的汽油。连接油管时,更换新垫片,按要求连接好,操作过程中不允许弯曲软管,以防止管路损坏。7)电子控制单元主要是根据大气压力传感器测得的进气量来控制喷油量的,进气系统密封不良会造成信号失准,对发动机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进气系统各连接处需连接良好。8)诊断时不要随意拆卸发动机加机油口、机油滤清器、机油量尺等。9)拆卸发动机控制系统有关零件时,需先切断电源,将点火开关置于OFF档,然后拆下蓄电池搭铁线。应先检查已储存的诊断码,再拆下蓄电池搭铁线,以免丢失存储器内的有关数据。安装蓄电池搭铁线时,蓄电池极性不得搞错。10)使用万用表时,如果检查防水型连接器,应先小心取出防水橡胶,检查后,在接头上可靠地安装防水橡胶。11)当检查电阻、电流强度或电压时,需将检测探针插进线束的接头里,但不要用力过大。12)有些零部件需使用原车或仪器配用的专用接线工具进行检测,如喷油器等都配有专用引线和接头,不可随意代用。13)开机前,确保各元件之间的连接良好,以免出现故障。14)在点火开关ON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拔下传感器电插或仪器测试线。15)对于需开机测试的项目,首先连接仪器及其它接线,然后打开点火开关。16)不得在测试过程中随意起动或加速,应严格按照测试要求进行。17)不得随意更改基本参数的设置,以免损坏电控系统。第 3 页 共 10 页教师个人车辆校园行驶停放管理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教职工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3职责3.1保卫处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3.2学校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4文件内容4.1.2教师驾驶个人车辆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所辖区域。4.1.3教师驾驶个人车辆在学校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4.2.3教师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指定地点,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4.3保卫处不定期地对学校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4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学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5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0管理要求5.1各处室(部门)应将教师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安全工作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逐人与私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私车安全责任目标的考核,并将私车安全责任事故作为责任单位(部门)评先的重要依据。5.2私车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5.2.1各处室(部门)应加强教师交通安全教育,把本单位有私家车的驾驶人纳入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范围,切实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留死角。5.2.2各处室(部门)应每年邀请辖区交警大队为教师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应急救助、违章案例分析等交通安全知识。5.2.3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应采取开例会、印发学习资料的形式,每月组织教师学习交通安全知识。5.2.4各处室(部门)应在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固定的安全宣传专栏,分设交通安全专栏,选登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图片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印发机动车驾驶相关宣传资料,对广大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教育。5.3家庭拥有私车的教师管理5.3.1各处室(部门)应对本处室(部门)有驾驶证的员工建立管理台帐并每年更新1次,认真核对驾驶证编号、类别、取证年限及审验情况,并报送辖区交警部门。5.3.2各处室(部门)要每季度通过交警部门交通违法查询系统确认员工私车违法行驶记录、处理情况及驾驶证违章记录,对有严重违法行车行为(一次记满12分)和1年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列为重点教育对象,进行安全教育。5.3.3教师应在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写出所使用私车保证按证照齐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守学校有关私车驾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如证照不齐、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书。5.3.4教师学习驾驶毕业取证、增驾、调出、调入,均须主动及时到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5.3.5驾驶私车的教师应当依法取得并审验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证丢失后,本人必须及时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补领手续,并报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5.3.6私车驾驶教师应积极参加交通安全会议、学习、培训等交通安全方面活动,服从单位管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单位的有关交通安全规章制度。5.3.7拥有家庭私车的教师对家庭用车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应做好家庭成员交通安全5.4.6教师私车应配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护目镜等安全用具,摩托车、电瓶车还应配备安全帽、手套和鞋、安全护肘、护腕和护腿等安全护具,在醒目位置安装安全驾驶警示牌。5.4.7教师私车严禁挂靠单位,不得随意借给他人驾驶,严禁借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5.4.8私车驾驶人行驶前,应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认真检查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驾驶摩托车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等安全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法会车、争道抢行、闯红灯、强行超车、逆向行驶以及超员、超速、违章停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穿拖鞋驾驶摩托车;不准在行驶途中接打电话。5.4.9摩托车在高速公路的最高行使速度为80kmh,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40km/h,在标线双向2车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50km/h,在没有标线双向2车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40km/h,在通乡公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30kmh,在通村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20kmh,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准许按所示时速行驶。5.4.10私车进入单位院落应严格执行登记放行制度,服从统一安排,严格遵守限速、禁鸣等规定,按规定停放,不得妨碍交通、宣传橱窗、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大门附近不准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意外事故。5.4.11如发生交通事故,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5.5私车公用管理5.5.1学校对私车公用实行派车制度,私车公用车辆调派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基层部门员工摩托车或汽车由本部门负责人派遣。5.5.2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因公外出,公务车辆调派不足或争取时效及方便,可以申请使用私车。(1)本人或家庭成员合法拥有私车,具有有效的行车证、保险证、尾气检测合格证、车辆号牌,并按要求进行机动车相关的证照年审和购买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险)。(2)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按规定审验的;(3)无严重违法(一次扣满6分)和责任重大事故肇事记录;5.5.3教师私车公出应事先填具私车公用申请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核签,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车管部门开具私车派遣单,方可私车公出,未按规定办理派车手续,不得私车公用。5.5.4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不准驾驶私车上下班和私车公用。(1)未按要求,到本单位车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2)不参加单位组织安全学习、培训等活动,一年达3次的;(3)对于一年发生3次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等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或次责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4)严重违法(一次记满12分)或1年内累计记满12分的;(5)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或驾驶证被吊销的;(6)没有按规定审验驾驶证、机动车相关的证照年审和购买机动车保险一个月以上的;(7)违反单位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拒绝接受处罚的;(8)其他不能驾驶机动车行为的。5.5.6员工私车必须按时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单位不得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检费、燃料费、修理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与车辆有关的费用。5.5.7私车公用途中,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自行承担。5.5.8经批准派出因公外出的私车,本次外出产生的费用经核对后据实给予交通补助费;私用摩托车公用的按月发放交通补助费。5.6私车监督检查5.6.1保卫处要对私车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抽查,严查违章,避免私车交通事故的发生。5.6.2各有私车教师的直管部门应将私车纳入部门安全检查的重要检查内容,每周检查1次,及时掌握本单位(部门)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职工情况。5.6.3保卫处人员负责在上下班期间对员工驾驶私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行为。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第 9 页 共 10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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