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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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安全操作规程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7 页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安全操作规程1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严禁在树木、脚手架等上架设用电线路。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间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40mm。2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3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钢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4.0mm2;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1.0m;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以30为宜。4架空线路横担可选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按表4-1选用;木横担截面应不小于80mm80mm。横担的长度按表4-2选用。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表4-15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6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同一横担上和保护零线同时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2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别在两个横担下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7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但在距离越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电力线路时,档距内不得有接头。8埋地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敷设深度不小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其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9架空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架空线路应使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必须采用绝缘线(带)。固定绑扎严禁使用金属裸线。2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10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宜。在在建工程内水平敷设时,宜沿墙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11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使用绝缘物包扎,接头不得承受张力。12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13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14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采用防雨措施。15潮湿场所或非埋地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16室内钢索线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0.1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m。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第 4 页 共 7 页临时用电(含基建工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第二条在油区、制氢站、加油站区围墙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第三条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险点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同时将安全措施填入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内。第二章作业安全措施第四条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第五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第六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第七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允许接入公用电网(正式运行的电源)。第八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二)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三)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四)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六)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进入凝汽器内工作或金属容器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七)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第九条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第十条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第十一条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二条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策划部电气专业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第十四条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装、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第 6 页 共 7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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