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max****ui 文档编号:2331340 上传时间:2019-11-2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4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业资料:_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2 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第三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内。设施所属单位应保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四条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1、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3、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不应进行任何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4、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5、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应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6、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7、当作业环境内存在爆炸性气体,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員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4h内,受限空间应处于作业所需的安全环境;在施工作业期间每隔4h对受限空间可能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部位进行检测,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9、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第六条监护人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工艺、作业程序,了解作业内容和危害因素。2、确认现场处于安全环境状态,检查防护器具、急救器材是否齐全完好。3、对作业过程实时监控,确保安全措施到位。4、遇有紧急情况,有权终止作业,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第七条作业人员职责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3、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和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设备容器内。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第八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盖章确认。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留存第一联,作业监护人持有第二联,施工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4、凡需要4h进行检测1次的数据,应填写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补充措施一栏中。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h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 6 页 共 12 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1术语和定义受限空间: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2安全职责2.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2.2监护人员的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坚守岗位,在作业者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能离岗,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2.3作业人员的职责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2.4审批人员的职责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3.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3.2安全隔绝3.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3.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3.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3.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有效切断电源,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保健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3.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3.3.1氧含量应为19.5%23%,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3.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和GBZ2.2的规定。3.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3.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3.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3.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3.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3.4.5受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3.5监测3.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3.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3.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3.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3.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3.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3.6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3.3清洗或置换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3.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3.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3.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3.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3.7照明及用电安全3.7.1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GB3836.1中的有关规定。实现整体电气防爆和防静电措施。3.7.2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3.7.3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中有关规定。行灯的变压器不准放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3.7.4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3.9.12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车间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3.7.5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3.7.6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3.8监护3.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3.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3.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3.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3.9其它安全要求3.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3.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3.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3.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3.9.6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3.9.7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3.9.8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3.9.9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AQ3026-xx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3.9.10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AQ3022-xx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3.9.11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第 11 页 共 12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2 页 共 1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