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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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1 页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电梯的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产权单位以及受其委托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梯是指各类电梯、自动扶梯、杂物梯。第四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住宅楼电梯应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居民高层住宅楼电梯管理,改善运行服务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服务。住宅电梯无故障运行不得低于7000次。(三)新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除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外,其控制线路中应加装有锁紧装置的计数器,无故障试运行不得少于3000次;(四)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五)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0分钟内排除设备故障,解救乘客;(六)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准则,电梯出入口应有足够照明,住宅电梯和病床电梯不得以无司机状态运行;(七)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使用许可证,注明:注册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应的应急报警、投诉电话号码;(八)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报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通知维修保养企业。第五条安装、改造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安装、改造工程施工前将电梯的有关资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产权单位应向电梯安全技术机验机构申请检验。第六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使用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一)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大修改造后的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更改部分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三)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四)运转、保养、维修记录;(五)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六)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第七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七)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乘客须知)第八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持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和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逐台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不得使用。第九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换发新一年度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第十条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安全技术检验:(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三)停止使用超过半年,需重新启用的电梯;(四)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第十一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第十二条电梯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第十三条产权单位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第十四条电梯变更产权时,其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用户,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转户手续。第十五条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第十六条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第十七条自动人行道的安全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 5 页 共 11 页电梯安全钳型式试验内容、要求和方法一、概述1、制造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申请单位)应填写型式试验申请书,并提交给经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2、试验样品的选送应由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商定。3、申请单位可以派人参加型式试验。4、型式试验仪器设备:a、万能试验机;b、减速度测试仪;c、试验塔架。d、或采用能够达到与上述仪器设备同样功能的仪器设备。5、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说明下列内容的文件资料:、安全钳允许质量和动作速度范围:a、对于瞬时式安全钳:允许质量和额定速度;b、对于单一质量的渐进式安全钳:允许质量和限速器的动作速度;c、对于不同质量的渐进式安全钳:允许质量范围和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安全钳设计制造参数:a、安全钳的类别、型号;b、安全钳安装方式和触发方式;c、安全钳(包括安全钳制动元件、提拉机构防跳装置和安全钳释放机构)结构、动作、所用材料、部件尺寸和配合公差的装配图;d、渐进式安全钳应提供弹性元件载荷图和静压滑动试验的经验值;e、对于不同质量的渐进式安全钳还应说明调整方式,并提供一个公式或一张图表说明与某一给定参数成函数关系的制动力的变化。、安全钳配用导轨参数:a、导轨的型号、导轨工作面厚度和最小工作面积;b、导轨工作面加工状态、润滑状态(干燥或润滑)和导轨润滑油的牌号。、证书及随机文件:a、上一年度安全钳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新产品的型式试验除外;b、安全钳出厂调试证书;c、安全钳装置使用维护说明书;、型式试验机构要求的其它补充文件资料。6、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试验样品:、瞬时式安全钳:a、两个安全钳,包括楔块或夹紧件;b、型式试验机构指定长度的两段导轨。、渐进式安全钳:a、一套完整的安全钳装置,包括试验所需的所有制动元件;b、试验所需导轨。二、瞬时式安全钳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要求: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静压试验1.1使导轨从夹紧的安全钳制动元件上滑动通过,并记录:a、与力成函数关系的运行距离;b、与力成函数关系或与运行距离成函数关系的安全钳钳体的变形。1、使用万能试验机或类似设备进行静压试验并记录试验数据;2、试验后钳体和导轨变形检查,如有必要应拍摄照片作为变形和裂纹的证据。1.2钳体和导轨变形检查。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允许质量的确定2.1安全钳(吸收能量)的能力由“距离-力”图表上的面积积分值确定:a、安全钳无永久变形,为总面积,吸收能量为K;b、安全钳发生永久变形或断裂,取达到弹性极限值时的面积,吸收能量为K1;c、安全钳发生永久变形或断裂,取与最大力相对应的面积,吸收能量为K2;d、K,K1,K2为一只安全钳在试验中吸收的能量。1、根据“距离-力”图表和变形状况计算安全能够吸收的能量。2、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额定速度计算自由降落距离。2.2安全钳能够承受的总质量确定:a、自由降落距离:h-自由落体高度,m;v1-限速器最大动作速度,m/s;gn-9.81m/s2.b、安全钳能够吸收的总能量:K-K,K1,K2,J;P-轿厢和由轿厢支承的部件的总质量,kg;Q-额定载重量,kg.c、安全钳能够承受的总质量:2.3试验后,安全钳无永久变形,安全系数取2。一套安全钳的允许质量为:1、根据试验后安全钳变形状况,计算安全钳允许质量。2、对于试验后安全钳发生永久变形或断裂的情况,应按照2.4和2.5分别计算允许质量,并选择两者中对申请单位有利的一个计算结果。3、允许质量减少的情况由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协商确定,如有必要可以重新进行试验。4、(P+Q)1允许质量。2.4试验后,安全钳发生永久变形或断裂,取达到弹性极限时,安全系数取2。一套安全钳的允许质量为:2.5试验后,安全钳发生永久变形或断裂,取与最大力相对应的面积时,安全系数取3.5。一套安全钳的允许质量为:2.6如果在试验中试验导轨和钳体上的夹紧元件变形太大,可能导致安全钳释放困难,应酌情减少允许质量。2.7型式试验确定的允许质量应不小于申请单位申请的允许质量三、渐进式安全钳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要求: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自由下落试验1.1对于单一质量的安全钳:a、单一质量安全钳指总允许质量为确定的值且不能通过调整达到获得不同总允许质量的目的,安全钳的触发动作速度为定值;b、应对申请单位声明的总质量(P+Q)进行四次试验,每次试验前应使摩擦元件达到正常温度。c、在试验期间可以使用数套摩擦元件,但每套摩擦元件应能够承受:、三次试验,当额定速度不大于4m/s时;、二次试验,当额定速度大于4m/s时。d、试验装置的自由下落高度进行计算,使其和安全钳装置的触发动作速度相对应。1、使用试验塔架和辅助件进行安全钳的自由下落试验。2、应将安全钳的预期制动力(N)除以16来确定试验的总质量(P+Q)。3、每一次的安全钳自由下落试验应在一段未使用过的导轨上进行。4、试验中应模拟安全钳实际工作的导轨表面状态:干燥或/和润滑。5、对于不同质量的安全钳装置,应通过试验方式核实申请单位给出公式或图表的有效性。应进行三个系列的允许质量试验:最大允许质量,最小允许质量和允许质量范围的中间值;每一个系列的试验应符合1.1的要求;1.2对于不同质量的安全钳:a、不同总质量的安全钳指通过分级调整或连续调整可以改变安全钳总允许质量,安全钳的触发动作速度为定值的情况;b、(标准原文)d、安全钳允许质量的分级调整或连续调整应依据申请单位提供的公式或图表进行。1.3每一次试验期间应直接或间接记录下列数值:a、自由下落的高度;b、制动元件在导轨上的制动距离;c、触发机构钢丝绳的滑动距离;d、弹性元件的总行程;e、还需测量或根据减速度计算下列值:、平均制动力;、最大瞬时制动力;、最小瞬时制动力。1、使用减速度测试仪钢直尺、塞尺和游标卡尺测量。2、通过减速度数值计算制动力。1.4钳体变形检查。目测,如有必要应拍摄照片作为变形和裂纹的证据、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允许质量的确定2.1渐进式安全钳的允许质量通过四次试验的试验数据计算确定:平均制动力为四次试验的制动力的平均值,每一次试验的制动力由平均减速度计算得到。计算判断2.2对于给定试验质量的每一次试验,其制动力的偏差应不超过由试验质量乘以16而得到的制动力的25%。2.3如果试验得到的允许质量与生产单位预期的允许质量(试验质量)相差超过20%以上,可认为试验失败,由申请单位调整后重新进行试验。2.4下列情况的每一个系列每一次试验应符合2.1、2.2和2.3的要求:a、单一质量的安全钳;b、不同质量的安全钳。2.5对于给定的电梯,安装的总质量应不超过总允许质量的极限值型式试验确定的总允许质量的7.5%。2.6申请单位申请的允许质量应不超过型式试验确定的安全钳允许质量极限值范围.第 10 页 共 11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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