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2321874 上传时间:2019-11-2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火工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火工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火工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业资料:_火工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0 页火工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规定,加强管理。凡爆炸物品一律不准自购、外借、索要及擅自出售,更不准用爆炸物品进行以物与物的任何交易,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发现违反上述有关条款的要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2、爆炸物品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库管员保管发放,并认真作好爆炸物品领退记录,领退记录必须清楚,涂改无效,爆破员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在爆炸物品领退记录上签字认可。3、用不完的爆炸物品必须由爆破员交回库房,库房管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单独妥善放置。4、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存放,雷管存放于非金属的雷管箱里,非工作人员严禁不经允许擅自进入库房内。5、使用爆破物品,要严格遵守实报实销,剩余部份当日归库的制度,严禁乱丢乱放。6、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矿爆炸器材的看守保管,严禁丢失或被盗,发现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要立即报告。7、严禁用爆炸物品炸兽、炸鱼或进行其它非本矿作业爆破。8、库房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私存爆炸物品,严禁将爆炸物品转赠、转借、倒卖甚至以物易物。9、责对本矿爆炸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做好爆炸物品领退记录,每月做炸药雷管使用台帐报矿经营组。物品在发入前必须严格检查,凡不合格、过期及失效的爆炸物品,一律不得发放。10、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过期及失效的爆炸物品,必须交回库房,由押运员送交派出所统一销毁。不得擅自销毁不合格、过期及失效的爆炸物品。第 3 页 共 10 页火工品管理工操作规程1、火工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1.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1.3火工品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量。1.4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措施。1.5严格执行火工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火工品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2、井上、下接触火工品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3、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有防冻结措施。4、火工品库管理要求4.1地面火工品库房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违禁物品。库房必须有避雷电设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火设不同性质、品种的爆炸材料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库内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地面火工品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火工品库的最大容量要求:a.炸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天的需要量。b.库房里的空气应保持干燥,温度一般不准超过3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c.地面临时性火工品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d.地面临时性火工品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避雷电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火工品库相同。在地面临时保管当天使用的火工品时,可存放在棚子、帐篷、平硐内或其他地点,但应遵守下列规定:a.火工品箱上必须覆盖帆布,防止雨淋日晒,箱下必须垫有厚度200厘米以上的垫木。b.炸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加锁的专用箱子内。雷管必须放在距炸药25米以外的地点。c.保管火工品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铁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d.保管爆火工品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警卫昼夜看守。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围主要建筑物50米以外加设横堤,或250米以外不加横堤的专用房屋或硐室内贮存1天使用的火工品,但最大炸药贮存量不得超过500千克。4.2井下爆炸材料库管理井下爆炸材料库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井下爆炸材料库只准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贮存方式。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a.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昼夜的电雷管需要量。b.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c.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千米的矿井内、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米。b.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c.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厘米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d.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1道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e.建井期间的临时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必须具有独立风流。必须制定预防爆炸材料爆炸的安全措施。f.管理制度必须与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相同。井下炸药库发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b.炸药和雷管必需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变质。c.收发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和撞击,炸药要摆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5箱。d.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不设固定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进入库房人员必须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e.发放台上必须铺有能导电的半导体橡胶板;该橡胶板下面还必须铺设金属网,并用导线将其接地。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必须清点库存,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班记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药发放台账和库存台账;做到日清点、旬盘结,账、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过期、失效、报废炸药应存放在专用硐室内。报废雷管不得多于500发、失效炸药不得多于100千克,并应报主管部门申请销毁。炸药发放必须按入库顺序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放,防止积压。5、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5.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5.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渗油、受热或分解变质。5.3电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规定。6、炸药检查和电雷管全电阻检查6.1炸药检查:检查药卷外观是否完整,防潮剂是否剥落,封口是否严密等,否者不得发放。6.2雷管检查:金属壳是否有裂缝、砂眼和锈蚀。对纸壳雷管,应查看纸壳是否松裂,管底起爆药是否碎裂,脚线是否良好,有无生锈。6.3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进行编号;电雷管箱必须在存放硐室外开启,一次开启一箱。并清点数量,每次最多取100发进入硐室做电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未做全电阻检查、编号的,不得发放。6.4雷管的编号要严格按照搓码机(打号机)说明书规定操作。不准用硬物在雷管上刻编号。6.5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必须在专用的硐室内进行,严格按规定操作,并定期检验和校正全电阻检查仪。检查不合格及交回的废雷管要单独存放在库内,并建立台账。更换电雷管全电阻检查仪电池时,应在井上或井下安全地点进行。6.6检验电雷管用的电流不得超过50毫安(0.05安)。6.7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合格后,要将电雷管脚线理顺成束。理顺成束时不准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更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轻轻理顺、伸展整齐,每10发为一组卷绕脚线,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编号待发。7、炸药、电雷管的发放7.1发放爆炸材料时,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账。7.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炸材料。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凡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7.3硬化、水分超过0.5的硝铵炸药不许发放;其检查方法是从外观看药卷是否受潮、渗水,或出现浆状物,用手轻轻揉搓有无硬块。7.4爆破工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班组长的签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认真查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方可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7.5对在领退手续上作弊、有意损坏、偷盗、私藏、炸药、雷管人员,爆炸材料管理工发现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7.6必须有专用硐室并上架存放放炮员的药箱、雷管盒,存放的药箱、雷管盒内不准有剩余火药、雷管。8、爆炸材料管理和发放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记录在值班簿中。第 9 页 共 10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0 页 共 10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