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技术.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2312106 上传时间:2019-11-2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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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1 页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吸烟引起的事故。使用、运输、存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尘时引起的事故。使用明火引起的事故。有些工作需要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因管理不当引起事故。静电引起的事故。在生产过程中,有许多工艺会产生静电。例如,用汽油洗涤、皮带在皮带轮上旋转摩擦、油槽车在行走时油类在容槽内晃动等,都能产生静电。人们穿的化纤服装,在与人体摩擦时也能产生静电。电气设施使用、安装、管理不当引起的事故。例如,超负荷使用电气设施,引起电流过大;电气设施的绝缘破损、老化;电气设施安装不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等。物质自然引起的事故。例如煤堆的自燃,废油布等堆积起来引起的自燃等。雷击引起的事故。雷击具有很大的破坏力,它能产生高温和高热,引起火灾爆炸。压力容器、锅炉等设备及其附件,带故障运行或管理不善,引起事故。二、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1、燃烧的基本条件有可燃物质。不论固体、流体或气体,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均称为可燃物质。有些可燃物质是由单一的元素组成的,如碳、氢、硫、钾等;还有些可燃物质是由若干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苯、丙酮、乙炔等。有助燃物质。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氢气、氯气、及氯酸钾、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有能导致燃烧的能源。指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能源。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和机械能等都可起到火源的作用。如明火、撞击、电火花、炽热物体、自然发热、聚焦的日光、金属钠遇水产生化学能,会自动燃烧、爆炸等。2、防火的基本措施消除着火源:如安装防爆灯具、禁止烟火、接地、避雷、隔离和控制温度等;控制可燃物: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防止可燃物质的跑、冒、滴、漏;对那些相互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物品,应加以隔离、分开存放;隔绝空气:将可燃物品隔绝空气储存,在设备容器中充装惰性介质保护。3、防止爆炸的基本条件化学性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存在可燃物质,包括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并且在爆炸极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性混合物有火源的作用。对于任何一种可燃气体(蒸气)的爆炸性混合物,都有一个最小引燃能量,低于这个能量,混合物就不会发生爆炸。三、防爆的基本措施1、基本措施通过充入惰性介质,排除容器或设备管道中的可燃物,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充人氮气、二氧化碳等。防止可燃物的泄漏,特别是大量泄漏。严格控制系统的含氧量,使其降到某一临界值(氧限值或极限含氧量)以下。采限监测措施,安装报警装置。消除火源。2、消除静电静电的产生:工业生产和生活中的大多数静电是由于不同物质的接触或分离或相互摩擦而产生的。消除静电的基本措施静电接地。用来消除导电体上的静电;增湿。提高空气的湿度以消除静电荷的积累;加抗静电添加剂。采用此方法时,应以不影响产品的性能为原则,还应注意防止某些添加剂的毒性和腐蚀性。使用静电中和器。工艺控制法。指从工艺上采取适当的措施,限制静电的产生和积累。3、灭火措施报警限制火灾和爆炸蔓延。一旦发生火灾,应防止形成新的燃烧条件,防止火灾蔓延,如设置防火装置、在车间或仓库里筑防火墙或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等。灭火方法窒息法:即隔绝空气,使可燃物质无法获得氧气而停止燃烧;冷却法:即降低着火物质温度,使之降到燃点以下而停止燃烧;隔离法:将正在燃烧的物质,与未燃烧的物质隔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火源孤立,火势不能蔓延。灭火过程中,往往需要同时采用上述三种方法,才能将火灾迅速扑灭。第 5 页 共 11 页施工现场防火须知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1、木工棚防火须知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2、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4、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5、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6、灭火器材配备措施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7、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第 10 页 共 11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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