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管道架管理检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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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化工企业管道架管理检查办法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化工企业管道架管理检查办法1.1目的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建设,保障公司生产、卫生、交通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公司环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厂区范围内所有的管道架管理考核。2.定义与术语管道架:包括墙架、柱架、托架、平管支架、桁架、跨路管道架等钢结构管道架。3.职责3.1科技处负责厂区管道架的管理和考核。3.2生计处负责各部门上报管道架的制作、更新、维修工作量的安排。3.3保卫处负责厂区跨路龙门架行车高度的警示标志的设置及对由外来车辆造成的管道架及设施的损害事件的处理。3.4企管处负责对检查结果的处理。3.5管道架实行属地管理,各包洁区的责任部门负责辖区内及辖区上方管道架的管理。(注:蒸发工段到盐水工段的跨路龙门架由一车间负责管理;厂区到鲁抗的电化路龙门架由仓储处负责管理)4.工作程序4.1管道架设计要求:4.1.1设计单位在进行厂区管道架设计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管道架要求结构合理、美观大方,刚度和强度符合安装工艺要求,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彻底除锈,刷防锈底漆2遍,天蓝色面漆2遍。4.1.2跨路管道架高度的设计要求:主要道路的跨路管道架的设计高度不低于5.5米,无车辆行驶的小路跨路管架高度不低于4.5米。其他均应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规定的设计要求。4.1.3立式管架立柱靠近地面的部位需砌混凝土管墩,管墩的总体要求应美观实用。管墩上平面由中心向四周留少许坡度,以防积水造成管架立柱锈蚀。主管廊的管墩尺寸为500400200MM(管墩长度方向与工字钢长度方向一致),非主管廊的管墩尺寸按总体要求视具体情况定。4.2管道架施工安装要求:4.2.1管道架施工安装时应严格按照图纸的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保证管道架的安装质量和管架上的管线、桥架、辅助设施敷设的整齐、合理、整洁、美观;不得有偏移、倾斜,扭曲、稳定性差等质量问题。4.2.2项目施工中不得损坏管道架上已有的管道、保温结构、电缆、桥架以及其他设施,并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整洁。4.2.3管道架及管道架上的施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打扫,对因施工造成损坏的墙面、路面、管道、保温和其他设施应及时给予修复。4.3管道架管理要求:4.3.1管架管理部门负责在主要交通道路险要处(如狭窄拥挤路口及易燃易爆和其它化学危险品的设备管道等)的管架附近设置较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碰撞措施。4.3.2责任部门应保持辖区内管道架的安全完好,发现因外力推拉、碰撞和腐蚀等原因造成管道架及管墩损坏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无力处理者可向科技处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便及时修复、整改、处理、完善。4.3.3责任部门必须保持管道架的整洁,不应有与管道架、管道、电缆等设施无关的杂物存在。4.3.4管道架应进行定期保养整治,对有问题的管架,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整改者可向科技处提出整改意见,由科技处统一安排,提报生计处进行保养、改造或更换。4.3.5对已废弃不用的管道架,责任部门应根据情况进行清理;责任部门无法作出决定的,可书面告知科技处,经有关部门确认并制定出处理意见后,由生计处安排给予清理。4.3.6科技处对厂区管道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部门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后提报企管处。5.相关支持性文件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厂区公用管道管理规定第 4 页 共 8 页化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为了做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经公司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6、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公司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管理,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9、职业卫生培训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安环部xx年六月二十五日第 7 页 共 8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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