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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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9 页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吊装作业管理,对吊装作业中的危险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的管理。3引用文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xx227号4术语与定义4.1高处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进行的作业。4.2交叉作业:在建筑与安装施工过程中,工序交叉、作业面互相渗透或重叠的作业。5职责5.1专业公司负责编写本单位吊装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报项目部审批。5.2实施吊装作业的班组负责按吊装措施交底,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自检。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及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吊装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6具体内容6.1作业前专业公司应结合现场作业条件和环境特点,对吊装作业做危害辨识,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审批。6.2施工前由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方和接收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主要内容有:a)吊装作业内容、吊装作业步骤、使用的机器具及安全技术要求;b)吊装作业现场条件和环境特点;c)吊装作业人员资质、素质、身体状况要求;d)作业安全防护技术;e)必须佩戴的防护用品及其正确使用方法;f)紧急情况应急措施。6.3对于重大吊装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经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项目部总工、工程部专业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相关人员应参加措施交底工作。6.4吊装作业班组按交底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熟悉吊装措施,特别是起重工应明确吊装物体的重量、形状、吊点的确定、钢丝绳等吊装索具选用、绑扎技术等;司机应明确吊装机械目前的性能、工况。6.5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相关人员、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依据规程、规范的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吊装作业环境、吊装机器具的安全使用及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6.6在恶劣气候下(五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禁止露天吊装作业。7相关文件(无)8相关记录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第 4 页 共 9 页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相关票证的管理。本规定具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实施。2.规范性引用文件:GB2811安全帽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3.术语和定义3.1.吊装作业:在检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2.吊装机具:本公司吊装机具指公司使用的:桥式起重机、装卸机、门式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安全作业管理基本要求4.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4.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4.3.吊装质量大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4.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安全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5.作业前的安全检查进入xx公司检修现场吊装作业前必须按照xx公司下达的设备检(维)修作业票(风险评价、检修记录)或装置施工任务书的要求与相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并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4.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分、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4.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对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5作业中的安全措施5.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5.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5.3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5.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5.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着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5.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6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6.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6.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6.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6.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品;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6.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6.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形成试吊后,再平稳吊起。6.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6.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6.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6.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装。6.11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在空中。6.12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6.13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滑);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6.14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6.15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清除的故障。第 8 页 共 9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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