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2289621 上传时间:2019-11-1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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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格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格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防止人员坠落或因格栅跌落而导致物体打击事件,进一步加强对格栅安装、移动和拆除等作业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乙烯工程建设项目。3职责3.1工程管理项目组负责对格栅作业进行管理控制和随机检查。3.2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包商提交的格栅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进行审批,并检查确认、督促落实HSE措施。3.3承包商负责编制格栅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JHA),制定并落实格栅作业HSE措施,确保本单位人员自始至终遵守。3.4HSE管理部负责格栅作业管理规定的制、修订工作,并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总体要求4.1作业准备a)承包商制定格栅作业相关施工方案和JHA。b)格栅作业前,承包商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向参加作业所有人员进行有关的安全技术交底。c)作业单位应预先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d)作业单位须指定专人监护,并在作业影响区域周边设警戒线,同时在作业区域入口设置警示牌。4.2作业管理a)2米以上的格栅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b)格栅安装必须铺设一块固定一块,没有固定的格栅严禁站人作业,也不得拆除临时防护措施。c)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将小型工具放入工具袋内,禁止将小型工具及配件直接放在格栅上,防止坠物伤人。d)格栅铺设不允许上下两层或多层同时进行交叉作业。e)移动格栅时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止格栅及作业人员坠落。f)格栅材料应随进度随时运送,不得将大量材料堆放在未完工的平台上,临时使用的材料应妥善固定。g)作业过程中要随时进行场地清理,工具和切割下来的金属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器具中,而不能堆放到正在安装或拆除过程中的格栅开口附近,防止坠落造成物体打击及烫伤。h)在可能的情况下,拆除一段格栅之前,要在格栅四周安装脚手架防护栏。不可行时,要考虑采取其它的控制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i)霜、雪、大风及下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处格栅施工作业。4.3预留孔、洞、口防护a)在每一层或一个单元格栅铺设过程中,应随时对产生的预留孔、洞、口进行临时封闭,如有必要下方应铺挂安全网。如采用盖板应固定,防止滑移。b)对废弃的预留孔、洞、口必须按格栅的制作规定予以永久封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4.4验收使用a)格栅全部安装铺设完毕,或局部安装完需进入下道工序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b)不允许将设备等大型构件和脚手架直接放置到格栅上,以防对格栅造成损伤,也不允许在格栅上系挂物件。c)在使用过程中,不允许对格栅随意拆除、改动,也不允许在格栅上进行气割作业,以防损坏格栅,留下安全隐患。5附加说明本规定由乙烯HSE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规定起草部门:乙烯HSE管理部。本规定起草人:李欣陈向东。本规定审核人:张朋成。本规定批准人:李力。本规定解释权归乙烯HSE管理部。第 4 页 共 8 页桁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1、桁车、吊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行车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2、吊车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工作场地,轮胎吊作业必须支垫平稳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转半径无障碍,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3、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4、进行起吊回转、变幅、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5、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6、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7、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起吊人员。8、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9、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10、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11、天气恶劣如大风、雷暴、大雾时,应停止作业。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12、风力达6级以上,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并在停机后解除吊臂的约束。13、塔吊司机接到台风预报或实际操作中遇到突风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拉上缆风绳,行车轮卡上卡轨器。汽车吊必须收回扒杆,做好防台准备。14、塔吊每次起吊作业后,应将吊钩升至顶端,将小车移至根部,切断电源,开启风向标。15、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吊车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17、吊车不得近架靠空输电线路作业,因现场条件限制必须在线路附近作业的,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有专人现场监护。吊车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18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19、吊车钢丝绳的使用,其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20、钢丝绳上允许在端头处有接头。采用偏结固接时,偏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长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卡环结头,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21、每个工作日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时应更换。22、吊车起重制动器的制动轮表面磨损达1.52mm时,或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超过原衬垫厚度50%时,均应更换。23、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1)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3)挂绳面磨损超过10%。4)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第 7 页 共 8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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