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的防护安全检查要点.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2274282 上传时间:2019-11-1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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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洞口的防护安全检查要点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洞口的防护安全检查要点(1)1500mm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固定牢固,并立挂密目安全网封严。洞口支挂水平安全网,网的四周要挂牢固、严密。(2)楼板上250mm250mm1500mm1500mm的洞口,应预埋通长钢筋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并用竹胶板、木板等做盖板封住洞口,盖板必须四周搁置在楼板上,并固定牢固。(3)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为25mm25mm250mm250mm的洞口,应设坚实盖板封严,并在周边用水泥砂浆固定,严禁挪动洞口防护。(4)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cm设一道安全网。(5)电梯井、竖井及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应设置固定的防护门或设置牢固防护栏杆,并设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6)电梯井及竖井内不得横穿钢管、钢筋等。(7)电梯井及竖井的门洞作业层应使用固定式平台或搭设操作平台,并铺满脚手板。(8)电梯井及竖井的门洞,每楼层必须设不低于2m的上翻式金属防护门。(9)电梯井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10)管道、通风道等安装后必须及时用盖板做硬防护,固定牢固可靠;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11)结构施工的后浇带处必须加固定盖板进行防护。(12)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1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置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第 3 页 共 8 页洞身开挖施工安全1、基本要求:开挖前掌子面测量及开挖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岩石或裂块,应及时清除或支护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2、钻眼作业钻眼前,应认真检查并清除存在的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凿岩机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确保碴堆的稳定;不得在残眼中钻眼;必须采用湿式凿岩设备;采用液压凿岩台车钻眼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3、爆破作业基本要求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作业。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小于400m;双线全断面开挖不小于500m。如采用相向开挖掘进的隧道两个掌子面间距离小于200m时,爆破时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个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现象未经处理;存在大量溶洞水及高压地下水涌出,尚未治理;未做好安全警戒时。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或变形,是否需采取加强措施。钻眼与装药作业不宜平行作业。如须平行作业,则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作业人员应分区操作。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始,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放炮作业前提前通知,由对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确认人员和设备已撤出后,方可通知放炮作业面实施放炮作业。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必须执行爆破器材的采购、搬运、贮存、领取和使用等专文规定。4、各种起爆方法的安全要求火花起爆法:是用火雷管和导火索作成起爆药卷,一般将导火索端部切口处点燃起爆药卷。因导火索燃烧速度不完全相同,故不能精确控制起爆时间,且爆破工必须在工作面上点火起爆,因而不安全因素较多。其安全要求如下:导火索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点完导火索后撤至安全地点,同时,最短不得少于1.2m;如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应先点燃信引线,信号引线的燃完时间比第一个炮眼爆炸时间至少提前60s,当信号引线燃完时,爆破工必须离开工作面。为防止点炮中发生照明故障,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事故照明。严禁明火照明点炮。电力起爆法:是用电雷管和导线联成爆破网路,再通电源而进行起爆的方法。相对火花起爆安全。电力起爆除应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外,还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要特别注意消除产生杂散电流、感应电流、高压静电等不利条件,防止发生意外早爆;要加强洞内电源管理,对洞内电器设备和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电;装药前应将电灯及电线撤离工作面;起爆主导线应敷设在洞内电线和管路的另一侧,如不得已必须布置在一侧时,必须与管路等导体大于1m的距离,并悬空架设。起爆电源应使用直流电或低电源大电流起爆器,起爆器应保持干燥;采用台车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时,应检查台车及装药设备是否带电。导爆管引爆法:导爆管是一种新型非电起爆器材,适用于没有瓦斯和矿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等特点,这种引爆器材安全可靠,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比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的引爆方法是用其它爆破器材(雷管、导爆索)引爆导爆管,在管内产生一个冲击波冲击引爆与它相联结的雷管(普通雷管或非电毫秒雷管)。其安全要求:导爆管非电起爆,使用前导爆管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其内药粉受潮拒爆;非电起爆系统各部分的连接都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传爆和起爆;所有雷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按报废处理;装填起爆药包时,要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与药包同时送入孔中,防止导爆管拉脱或打结,引起拒爆;堵炮时要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等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而拒爆;起爆网路连接后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连现象。5、处理瞎炮的安全措施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但瞎炮位置应设置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可在距瞎炮不小于60c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硝铵类炸药可采取用水冲淡的措施处理。第 7 页 共 8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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