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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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9 页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3术语或定义3.1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3.2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3.3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3.4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4职责4.2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4.2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5工作程序或要求5.1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由属管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属管单位领导负责审批。5.2进入设备作业,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属管单位必须指定安全监护人在作业人员出入口监护。无监护人及未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设备作业。5.3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5.3.1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作业计划,向属管单位提出申请。属管单位根据作业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安排安全监护人;5.3.2属管单位管理人员负责联系化验中心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负责将分析合格后的作业现场气体分析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存根上并签字认可;组织安全监护人共同向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并负责与安全监护人一起逐条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措施;5.3.3属管单位领导在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签发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5.3.4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属管单位存档,第二联由安全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5.4安全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5.4.1安全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参数,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常识和正确指导作业人员疏散;5.4.2安全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5.4.3安全监护人应清楚进入设备作业的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应急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4.4每次作业结束和封闭设备时必须清点进出设备的人数;5.4.5安全监护人要随身携带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5.5进入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循的原则5.5.1作业负责人持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5.5.2进入设备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不符时,不得进入设备作业;5.5.3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监护时不得进入设备作业;5.5.4职业卫生着装和作业器具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得进入设备作业;5.5.5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5.5.6进入设备作业应控制进入作业人员数量和连续作业时间;5.5.7每次作业结束和封闭设备时必须清查带入设备内的工具。5.8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在正常生产区域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工大检修期间,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做气体化验分析。5.9进入危险性较大或有残留固体废弃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应将施工安全措施和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报环安处和公司领导审批,环安处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组织作业单位和属管单位落实安全措施。5.10进入设备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5.10.1属管单位领导指定专人对作业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指导和提示),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5.10.2属管单位对要进入的设备必须做好吹扫、蒸煮、置换、通风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与系统隔离,盲板应挂牌标示编号,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5.10.3对带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断开连接部件等措施。5.10.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爆炸下限4时,指标为0.5;爆炸下限4时,指标为0.2;氧含量指标为19.5-21.5),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部应控制在常温常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检测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5.10.5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同时遵守临时用电、起重、破土、用火、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5.10.6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终止反应,经吹扫、蒸煮、置换、通风处理,取样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5.10.7设备出入口应保证畅通无阻,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5.10.8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进入设备作业,有吊笼设施的设备,检验、维护、年审要符合国家规定方可使用。5.10.9设备内部施工作业所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特别潮湿设备和金属设备内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不超过6V且绝缘良好。5.10.10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必要时经环安处批准,由消防队派气防车和气防人员到现场实施监护和应急救援工作。5.10.11作业人员进入设备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疏散路线和疏散方法。进入设备内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5.10.12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直接通氧气)。5.10.13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配戴长管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佩戴长管面具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设备外新鲜空气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5.10.14作业期间出现人员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5.10.15安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待设备经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重新进入设备作业。5.11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是进入设备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存根由属管单位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5.12为加强对进入设备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实施作业的一级承包商或作业车间必须指定安全监督人。安全监督人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现场作业情况、作好记录,安全监护人在安全监督人按规定完成进入设备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后,根据作业监护、监督情况签字确认检查表真实性。作业完毕后,安全监督人将进入设备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表交属管单位附在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上存档。6相关文件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MS/FL-09-GL-38-xx)7相关记录7.1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QHSE/FL-09-CW-26-08-xx)7.2进入设备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表(QHSE/FL-09-CW-26-14-xx)8附加说明8.1本制度发布实施之日,原福建炼化公司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福炼生安xx45号)同时废止。8.2本制度由环安处负责解释。第 7 页 共 9 页容器内工作安全注意事项1、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等内部进行检查、清洗、清扫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车间领导的批准和运行值段长的许可。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2、在盛过易燃物品的容器内部或外部进行焊接工作,应按照第478条的规定进行。3、若容器或槽箱内存在着有害气体或存在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残留物质,须先进行通风,把有害气体或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物质清除后,工作人员始可进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换工作和休息。4、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5、在容器、槽箱内工作,如需站在梯子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绳子的一端拴在外面牢固的地方。6、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工作场所应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严禁明火。对这项工作有过敏性的人员不准参加。7、闭容器、槽箱的人孔门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实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才可关闭。第 8 页 共 9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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