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要点.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2258042 上传时间:2019-11-1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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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公路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要点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0 页公路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要点1在船舶通航的大江、大河、大海区域进行水上施厂作业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批准并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2水上作业施工前,应了解江、河、海域铺设的各种电缆、光缆、管道的走向,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防止电缆、光缆及水下管道遭到损坏。3项目要制定水上作业各分项工程安全实施方案和细则,对参加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水上作业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专项技术培训,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4水上施工必须在作业人员必经的栈桥、浮箱、交通船、水上工作平台、临时码头上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救生设施。5进行水上夜间施工时,要有充足的灯光照明,尽量避免单人操作,特别是电焊作业时,最少安排两人相互监护。6要与地方气象部门、海事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水域的气候、涌潮、浪况、潮汐、台风等气象信息,正确指导安全施工。7作业人员进入水上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乘坐交通船上下班时,必须等船停稳后,方可从指定的通道上下船。严禁从船上往下跳跃,防止拥挤、推拉、碰撞、摔伤或滑落水中。8在浮箱上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船只航行时引起的涌浪造成浮箱颠簸,致作业人员摔伤或被移位物体碰撞、打击,造成伤害。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水上作业。10水上进行吊装,混凝土浇筑,振桩等各项作业时,必须严格施工工艺和程序有专人指挥。由于天气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时,应对有可能造成倾倒、滑动、移位的设施和构造物采取临时加固措施。11参加水上施工的船舶(打桩船、浮吊、驳船、拖轮、交通船)必须证照齐全,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船员,船舶机械性能良好,能满足施工要求,并及时到海事监督部门签证。12乘坐交通船必须有序卜下,乘员必须穿救生衣入仓。航行途中乘船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或倚靠船舷,严禁打闹、嬉戏及随意动用交通船上的救生用具和消防器材,交通船严禁超员超载。13施工船舶在水上作业,需临时停泊或避台风所选择的避风港,其水深和河床地质等,必须符合船舶锚固的安全要求。14使用轮胎或履带吊车在船上进行打桩,起重作业时,必须先进行稳定计算,满足稳定性要求,船体按施工要求加固,并在吊车轮胎(或履带)下加铺垫板,支撑牢固。15拌合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值班制度,作业时,随时检查拌合船的整体和锚具受力情况是否变化,防止走锚。16对拌合船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保持最佳状态,拌合船体整体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17水上打桩船的荷载,横向稳定,抗风能力等必须满足要求,起吊桩体时要缓慢,并以溜绳控制具摇摆,桩体离开甲板后,防止滑动和倾斜。1日沉桩作业必须专人指挥,上下配合协调,作业时不得攀登桩锤、桩帽等,不得用手脚触摸运行中的滑轮。19在水上搭建施工平台所使用的钢管桩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经质检合格后方可使用。20施工平台上必须按设计要求合理划分办公区,施工区和材料堆放区,并设置专门得卫生间、吸烟室,平台上必须设置救生、消防设施,21施工平台上的所有设施、设备和机械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22水上施工平台应于上下游各设置一套可靠、方便的平台爬梯,脚踏板应用麻袋包扎,以防作业人员踩脱滑倒,施丁平台亡应配备应急软梯。23航道水域上下游各布置一警示标牌,警示过往船舶不得随意进入施工航道。临时施工栈桥设置警示防雾灯,通航口位置设置导航灯,防止过往船舶撞击。第 4 页 共 10 页公路工程现场监理安全工作为加强鹰瑞高速公路D段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xx年第一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水运工程),结合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现场监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履行的安全监理职责工程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实施安全监理,并对监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一)审核查验职责1、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人员配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在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单独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是否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审核合格,是否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别签字批准。(1)基坑支护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5、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在项目施工前,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下列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论证审查,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是否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且实施前必须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建(1)人工挖孔桩工程(2)大型模板工程(如:挂篮施工)(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如:高墩作业)(4)其他需要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如:土石方爆破)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7、审查施工单位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二)安全检查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2、检查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和对现场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其他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整改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情况。5、检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是否完备,并签署监理意见情况。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未经现场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三)督促整改和报告职责1、现场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及时下达暂停工令,责成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应书面报告监理代表处和业主。2、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须经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项目方可恢复施工。3、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或擅自复工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理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工程监理单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二、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1、各级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监理工程师代表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配备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现场监理人员应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监理代表处下发的监理计划和驻地办制定的监理细则开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并通过监理日记专门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安全生产情况。3、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重点放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上,不断提高广大监理人员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技能和水平。4、监理单位应明确职能部门,定期对所属监理机构开展安全监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纠正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5、监理代表处在编制监理计划时应当包括安全生产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驻地办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包括安全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6、监理单位应重视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工作,督促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监理资料,保证安全监理资料真实、完整。三、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现场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1、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驻地监理工程师及责任现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行为的监督检查,应对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对监督中发现的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行为及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作为相关评选、评比的否决条件。2、对因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导致监理项目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工程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工程监理单位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驻地监理工程师及责任现场监理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责令停止岗位工作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因监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节严重的或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建议发证机关给予吊销执业(岗位)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第 9 页 共 10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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