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考核、发证和年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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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_特殊工种考核、发证和年审制度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4 页特殊工种考核、发证和年审制度一、凡属我公司的电气、起重、锅炉和受压容器、焊接、机动车辆驾驶、爆破、厂内运输、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职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部门发给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准许进行独立操作。二、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可由单位送至生产厂家、省、市、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班学习,也可由单位自行组织,聘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按培训大纲进行讲课,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课时。三、对特殊工种的考核,经过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专项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两项考试都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算合格。除安全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和交通部门进行过严格培训考试的受培人员外,送生产厂家和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人员等,一律须经地方安全监管、公安部门的复试,才能颁发正式操作证。四、对特殊工种的发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进行。外省调进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过安监部门颁发到操作证的,公司予以认可,但仍须由公司安全部门办理换领本省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凡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者,应交本人三张免冠半身相片,在公司安全部门备案。五、凡由外单位调进公司内的特殊工种人员,由原单位自行印制的操作证一律不适用,如有完整合格的原单位安全技术档案,可由公司安全部门向政府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和公安部门申请考领正式操作证,否则不准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六、本制度所指的特殊工种人员:须是经公司安全部门核准认可的特殊工种人员。单位搞承包或确实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应由单位报告,严格控制人数,经公司安全、人力资源部门同意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可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也必须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对于特殊工种的学徒(包括代培人员),应取得安全部门的特殊工种实习证,并且在未取得正式操作证前,不得独立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八、任何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不得雇请民工、家属工担任,其辅助作业,也应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九、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年审考核(机动车驾驶员由车辆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年审),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考核由公司安全部门与地方安全监管、公安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统一命题。考试成绩记入职工安全档案,作为职工晋级的依据之一。对于身体不宜从事特殊作业和年审不合格的特殊工种人员,应停止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年审合格者,由安全部门在其特殊工种操作证上签字盖章,未经年审的特殊工种人员,其操作证失效。无故不参加年审者,一律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十、严禁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和不持证操作,一经查获,按违章论处。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者,发生事故加重处理,并对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十一、各级生产指挥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否则按违章指挥处理,发生事故,首先追究指挥者的责任。第 3 页 共 4 页规章制度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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