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违章处罚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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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_现场违章处罚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现场违章处罚规定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现场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一、采煤1、工作面上下出口不畅通;支护密度、支柱结构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柱柱距3处以上超规程规定;支柱支在浮煤上的。2、工作面软底未采取措施的。3、工作面内不同性能支柱混用的(特殊地段有安全措施的除外)4、对工作地点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不及时清理伞檐、悬石的。5、炮采工作面不按规定打贴帮柱或临时支护,顶梁连续两根不铰接的。6、工作面来压期间或遇断层构造,未制定措施加强支护的。7、工作面存在空载支柱或卸载柱未及时更换的;不坚持二次注液,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8、工作面上下出口端头支护形式、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9、两巷及上下出口局部高度、宽度不符合规程要求,影响通风、运输、运料、行人的。10、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11、采高超过规定未采取防倒措施或防倒绳不全的。12、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采取人工强制放顶,继续组织生产的。13、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使用甲烷断电仪;乳化液的配比达不到要求的。二、掘进1、迎头空顶作业,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合格,前探梁移设不及时,接顶不牢固的。2、工作面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不先进行修复,仍组织生产的。3、敲帮问顶制度执行差、存在活岩悬矸的。4、架棚巷道迎头不使用联锁或联锁不齐全、不牢固的。5、由下向上掘进25度以上的倾斜巷道无防止煤矸滑落伤人措施的。6、上、下山掘进无防跑车装置的。7、巷道贯通、预透无贯通措施或措施内容不全的。8、修复巷道或整棚时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的,不使用临时支护,退路不畅通的。9、维修倾斜巷道时,上、下段同时作业的。10、巷道内安全设施不全、不灵敏或失灵的。11、架棚巷道支架距离、迎山角、扭矩、棚腿扎角等不合格,背帮、背顶不实的。12、巷道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成型差的;锚杆角度、外露长度、锚盘接触面不符合要求的;有截锚杆现象的。13、对锚杆不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的;对喷体不按规定作强度、厚度检查的。14、巷道环境卫生面貌差、有淤泥积水、迎头积矸多、杂物多影响通风、行人的。15、掘进迎头在揭露老空、旧巷道时,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三、机电1、电气设备下井无验收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2、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3、井下“三大保护”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的。4、井下电气设备存在失爆现象的。5、电缆破皮漏电,接头不合格的。6、设备检修处理故障时,开关停电后没有悬挂警示牌的。7、开关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的。8、带电作业的。9、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合格的。10、各种保护不安装或不合格的。11、擅自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12、岗位工擅自脱岗、离岗的。四、提升运输1、主提升绞车的安全设施不全;后备保护不使用;钢丝绳不按规定检查;绞车不定期检查维修的。2、罐笼防坠器失灵的,不定期做脱钩试验的。3、小绞车安装不合格的。4、倒拉牛绞车防护设施不合格的。5、立井、斜巷提升安全设施不全、不使用或不起作用的。6、斜巷运输未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的。7、斜巷运输无声光信号装置的。8、钢丝绳锈蚀、断丝严重或钩头插接不符合规定的。9、提升时超挂车;矿车连接不合格或不使用保险绳及车尾的。10、罐笼超过额定载人数量或不放罐笼帘子提升的。五、通防管理1、局扇随意停开的。2、工作地点风量不足,无风、微风作业的。3、局扇喝循环风;风筒破损,跑漏风严重;风筒距迎头超过规定的。4、违章启封采空区、盲巷,擅自开密闭的。5、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或无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的。6、甲烷传感器、报警仪不按规定设置或不使用的。7、防尘设施不健全或不正常使用;采掘工作面不采用湿式打眼;煤尘堆积严重的。8、通风设施安装及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9、不按规定配备使用自救器和通风仪器仪表或不定期进行规定校验的;未定期校验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瓦斯报警仪的。未建立标校记录台帐的。1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通风巷道出现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不采取措施的。11、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碰坏、撞坏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12、独头盲巷未及时密闭的。13、不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或者设施不完善的。14、主扇风机房无人值班、无电流表、无电压表、无负压计、无记录或记录不实的。六、防治水1、矿井未每月组织水害排查或排查出水患而未及时进行处理的。2、各类防水煤柱不符合规定或发生破坏隔离煤柱行为的。3、掘进巷道应进行探放水而未进行探放水的。4、未编制探放水规程或探放水规程不符合要求的。5、探水孔数、孔深未达到探水规程规定或探水孔布置不合理的。6、掘进巷道到达探水线时,而未进行探水的。7、探水记录无管理档案;档案填写不及时,无钻孔总结的。七、火药放炮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未事先通知提升绞车司机和上、下井口把钩工的。2、电雷管和炸药未分装分运,同罐同车运送的。3、人员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的。4、井下领取、运送爆炸材料时不使用专用工具,不分装分运的;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或将电雷管装在衣袋内的。5、爆炸材料发放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的;爆破工领取炸药材料时不签字或签字不实的。6、不将剩余的爆炸材料交回爆炸材料库的。7、领用的炸药、电雷管存放在一起的;乱扔、乱放或丢失的。8、不按规定把爆炸材料箱放在安全地点并加锁;炸药箱、雷管箱管理差的。9、施工地点无专职爆破工的。10、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11、爆破工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或转交他人的;一个工作地点使用两台放炮器的;未使用放炮器放炮的。12、裸露爆破、明电爆破、短母线爆破或一次装药、分次放炮的。13、处理拒爆、残爆不严格按规定处理的,有其他人员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工作的。14、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除起底、松顶、刷帮)进行放炮的。15、放炮线长度不符合规定的。16、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不实,不使用水炮泥的。17、施工地点边打眼边定炮的。18、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炮眼内发现异状、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进行装药或爆破的。八、其他1、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穿化纤衣服,入井前喝酒的。2、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的。3、工作期间睡觉的。第 7 页 共 8 页规章制度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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