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doc

上传人:xt****7 文档编号:2104087 上传时间:2019-11-1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规章制度:_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5 页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一、事故责任追究1、各单位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造成严重骨折的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简要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受伤部位及事故经过等情况,由集团公司负责调查处理。2、本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集团公司追究有关领导人的管理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3)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5)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提取或提用不足,造成事故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造成事故的。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集团公司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二、事故处罚规定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造成严重骨折事故)、一级非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1、对矿长、负事故管理责任的分管矿长、带班人员分别给予1000-5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2、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管理人员、跟班管理人员分别给予xx-5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撤职等行政处分。3、事故单位当班班组长及事故直接责任人、连保人员、其他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4、对由上级部门做出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集团公司按照上级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隐患责任追究规定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或排查不彻底、走形式的,罚款500元。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完毕的,罚款500元。3、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集团公司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停产、停头或停面的,做以下处罚。(1)被集团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全矿停产指令1次,罚款xx-5000元。(2)被集团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停头停面1次,罚款500-xx元。(3)对不执行集团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停产(包括全矿停产和停头、停面)指令的,出现1次罚款1000元。4、在各级安全检查中,被查出问题较多的,对负管理责任的矿级领导罚款200元。5、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到期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四、其它1、地面值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脱岗、井下跟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带班人员)跟班期间不在井下现场和不进行井下交接班的,发现1次,罚款200元。2、矿井发生工伤事故、重大侥幸事故隐满不报或迟报超过2小时以上者,罚款1000元。3、隐满作业地点的罚款500元。4、不按规定按时召开各类安全会议,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的,罚款200元。5、煤矿矿长、副矿长、工区科室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带班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特殊情况除外),缺1个罚款50元。第 4 页 共 5 页规章制度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